他也不等我答应,老家伙就绕道了我的背后,握住了我的手腕,像教小孩子一样开始边比划边给我讲,“首先呢要握住这个边......然后用它围着这边转一个圈,再冲干净......”
他的动作很利索,不得不说,还真比我刷的又快又干净,我想了想他之前做的工作,便也释然了。
“唔,好吧。”我含糊的应到,也不想承认他刷的比我好,主要是总认怂也太丢脸了。
“会了?”他音调上扬。
“当然了,我多聪明啊。”反正我眼睛是会了,至于手会不会,那就得问它了。
“来,那你刷刷看。”老家伙也没走,还是以这个姿势站在了我的身后,这种近距离的接触让我有些不太自在,“这样......再这样......対吧。”
老家伙点了点头,还是有点不太满意,“対,但是手腕再转一点。”他边说边往我身边凑,后来干脆下巴都要搭在我的肩膀上了,“往、往那边去一点。”我甩了甩手上的水就开始推旁边那个毛茸茸的脑袋,结果就是失败了。
太尴尬了。
我加快了手上的速度,终于是把眼前的盘子都彻底洗干净,然后一个一个的码在架子上。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让我觉得十分有成就感,我得意洋洋的拍拍手,“好了好了,这下都弄完了。接下来你有什么安排?”
“你呢?”老家伙反问我。
我正等着他说这话呢,勾起嘴角打了个响指,“那你要不要跟我去蹦个野迪?”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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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真不是和他开玩笑, 我最近感觉自己的压力太大,是真想找个地方放松一下。
听我说要出去玩,老家伙相当痛快地点头答应了。他这人有个优点,就是适应能力特别强, 并且始终会対自己没接触过的东西表现出一种十足的好奇心。
这样的人相处起来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 那还是需要提前准备一下的, 我不希望成为人群里面的焦点,但也好歹不能成为纯路人啊。
“你手里还有没有那个能移动的方法?”我问老家伙,这次我并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这个城市叫X谭市,地方不算大, 民风又特别淳朴, 夜生活显然不会像大城市那样丰富, 假如他没有那个瞬间移动的方法, 那也就只能在这凑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家伙晃了晃手里一张像卡片一样的东西, 看着那东西我就明白这事有门, 于是把想法跟他说了,我说小地方没什么好玩的, 不如带他到大城市里见见世面。
别看他在家装总裁, 老家伙骨子里其实也是个不安分的, 一听这话便来了兴致,“这东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 但是这个能力也有一个限制, 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 它只能带我们去那种, 自己去过并且知道详细坐标的地方。”
这些年我去过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记不住了, 只有几个能记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没什么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没想出个结果,老家伙就建议说,他倒是知道一个地方挺有意思的,问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给了他一个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说等我一会,自己这就去换衣服。
大多数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面都有选择恐惧症,我也一样,不过倒不严重,在衣柜里翻了一会,就找出一件适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么买那种颜色鲜亮的衣服,手里这件衣服的颜色还是黑色,不过料子我也挺喜欢的,属于那种厚实又有质感的金丝绒。
“喂老家伙,你说的那个城市,叫普什么利特的地方穿这种衣服冷不冷?”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问了老家伙那里的气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个外套,反正也都是到这种关系了,我也没什么好遮掩的,穿着内衣从衣帽间探出半个头,举着那件衣服问他。
“普利塞利特。现在应该是初秋吧。”老家伙半躺半坐沙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听他这么一说我就知道自己选择这件还算行,干脆直接就在原地开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紧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满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么样。”我又探出身子问他。
老家伙歪着头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见我走了过来,他也站起身子,围着我转了一圈,便摸着下巴还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点发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么,觉得奇怪就直说。”
当然,我也只是随口问问,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审美的希望寄托在一个直男身上。
“还挺好的。”他微微皱了皱眉,“你穿高领的衣服热不热?”
一说到这我就来气,我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想穿这种?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红印子,谁想穿这样的。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