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希松开手,看见贺流逸站在她面前弯腰看她,笑得温柔,身上穿着上次视频电话里的蓝色衬衫。
她抱住了他,哭诉委屈,“贺流逸,我好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嗯,这本书数据很不好,不知道有没有人看,但我还是想写一点完结的话。
我很喜欢着本书,很喜欢我的故事,很喜欢我的主角。特别特别喜欢。尽管没人看,但我完成了这个故事,我真的很开心。这算是我真正的,第一本,完完整整写完了的文。从构思到落笔,到完成,我写得很爽。
这个故事的主题应该是“乡愁”。
百度百科里有这么一句诗来解释乡愁,“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来自屈原的《九歌-少司命》
现代话来说就是,最悲哀的莫过于生死离别,最快乐的莫过于结交新的知己朋友。
我的理解是,你与一个事物长久地打交道,与它结缘、结交、结识,那么你最后一定会染上与它生死别离的伤痛。情感,才是附于一切事物意义的关键。
冯希最开始是不认可良州市的,她讨厌这个地方,她是来自大城市的小孩,高傲又尖锐。她发誓要离开这里,她向往更广阔的天地。
可她在这里产生了感情的联结,与古城的建筑、小院的黄桷树、江河的水、生长在这里的人。友情、爱情,无一不围绕着良州市。
她十七岁的时候完全意识不到这件事是多么可怕,她依旧向往着离开、逃离。她是一个目标感很强的人,甚至对自己、对其他人也很狠。当事故发生后,她别无他法,只能选择逃跑,于是舍弃了她留在这个城市的爱情与友情。
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她会痛苦与后悔。
她时刻都在思念、怀念着这个地方,承载了她的青春记忆的故乡,怀念她难以割舍的爱情、难以忘怀的友情。
但近乡情怯,哪怕十年过去,她依旧因为以前的事而不敢回家,直到她再次牵起贺流逸的手,她捡回了丢失的、属于故乡的“勇气”。于是,她计划着,要和贺流逸回家,重走当年路、重讲当年事。
可是贺流逸死了。
于是她只能一个人归乡。
[穿越风雨,只为归途。]
这里的风雨,指的是十几年时光里的风风雨雨。是十四岁的冯希穿过时光的缝隙,一步步历经风雨,成长为二十七岁的冯希,带着所有难以言说的情感,怀着乡愁,重归故土。
可惜,故乡什么都没有了。
她怀着乡愁,成为了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贺流逸,我给他的标注语是: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尽管最后这句话是由钱峰说了出来。
他是一个身世悲惨的少年,母亲去世、父亲一蹶不振,家境败落。但他一直都很努力地在绝境中求生,并且永远怀着善意去帮助其他人。他很顽强,什么事都能扛在肩上,讲义气,所以他什么事都想扛在身上。不管是舒清越的事还是周楠的事,他都想用自己受伤去解决伤害,因为他能抗。
所以舒清越出事,他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身上。
很傻,但也很聪明。
他不是不懂冯希指出的真相,只是他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他不是不知道冯希让他随她一起走代表着什么,只是他太固执。
太固执,于是固执了十年,直到献出生命。
他就像是一座沉默的山,无论其他人是否离开,他都在原地。他是旧时光里永恒不变的坐标,如果你迷失,那你只要循着他的坐标,就可以找回属于你的“故土”。
我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贺流逸,给他贴标签,冷酷校草?可爱小狗?阴郁少年?沉默寡言的刑警队长?
贺流逸就是贺流逸,很好很好的贺流逸,值得冯希爱的爱人。
对这本书,我倾诉欲太强。写得很多,也写得不好,但我写得很爽。
我很爱这本书,很爱很爱。
希望阅读这本书的人能够喜欢,如果不喜欢,那也没关系,感谢阅读。
点一首《致青春》
他不羁的脸像天色将晚
她洗过的发像心中火焰
短暂的狂欢以为一生绵延
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
我冬夜的手 像滚烫的誓言
你闪烁的眼 像脆弱的信念
贪恋的岁月被无情偿还
骄纵的心性已烟消云散
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
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
良辰美景奈何天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年华青涩逝去
却别有洞天
良辰美景奈何天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年华青涩逝去
明白了时间
疯了累了痛了人间喜剧
笑了叫了走了青春离奇
第44章 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