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有‘贤内助’啊。”
“……”林曦挑眉,“有本事你当着他的面也这么说。”
程斯瞬间老实了,他可没这个本事。
“不过,三哥是真的处处为你着想。知道你会一直留在飞云,所以明里暗里想办法帮你和这些同事处好关系。哪怕是一些你的下级。”
程斯上下打量着她,拼命暗示:“你说你们现在都结婚了,干嘛还分居啊。”
“等婚礼之后啊。”林曦:“你急什么啊。”
程斯秒懂她的眼神,大概是在说他“皇上不急太监急”。
“嘿你这丫头。我这不是觉得,你和三哥天天住在飞云附近这边,和直接同居也没什么差别嘛。博裕湾那边有佣人在,也能照顾好你。”
“……”程斯的话也有道理,林曦想了想,说:“晚点再说吧,我先回去工作。”
知道她听进去了,程斯心满意足的摆摆手,“去吧去吧。”
目送她进门后,他缓缓吐出一口气。
“为了这两人真是操碎了心啊。”
“这婚礼的时候不得安排我做主桌?”
——
晚上下班,一部聚餐。
一群人吃完饭已经九点了,大家又去唱了会儿歌。
“林工,你要不要来一首?”陈工热情高涨,拿着话筒递给角落里闷头吃果盘的林曦。
闻言,后者摇摇头,“不了不了,我不会唱歌。”
“诶,没事,就随便唱唱嘛,来来来。”陈工把话筒塞到她手里,转头叫人给她点歌。“林工你看看要唱什么。”
第226章 他真该死啊
说实话,唱歌真不是林曦的强项。
不对,似乎除了学习这方面,在其他业余兴趣爱好上,她都不是很在行。
比如唱歌跳舞或者绘画这些。
小时候,因为是家里的小幺,长辈们比较宠着她,所以没有强行让她去上一些兴趣班。
在同龄孩子每个人都三个兴趣班起步的时候,她一放学就回院里找其他哥哥玩。
后来林辰倒是提议过,让她试着去学些什么东西,有一技之长傍身自然也是好事。
当时林辰给她选了七八个兴趣班,让她自己挑。
她那会儿刚读小学的年纪,对那些是真没有兴趣。
最后为了林辰个面子,她硬着头皮选了个奥数。
但林辰不是很满意,问她能不能选个稍微轻松一些的,唱唱跳跳最好。
当时林辰他们还带她去体验了一节课。
是芭蕾。
一节课上完,别说芭蕾了,她奥数都不想去了。林辰这才作罢。
很久之后,她倒是跟程家老爷子学过几年书法,字学的不错。
除此之外,就像林辰先前“夸”的那样,她除了学习,对于其他的真的是一窍不通。
“我……”林曦被赶鸭子上架,低头看了看话筒,试图挣扎:“我唱歌走调。”
“诶呀没事,林工你选一首,我们陪你唱!”
大家都认识快一年了,林曦在他们面前有些时候还是比较拘谨的。也许性子使然,她平时也是这个样子。但陈工他们总觉得她这样活着太累了,时时刻刻保持着良好的仪态,多辛苦啊。
本来先前有人提议聚会的时候,想看看她喝醉是不是会失态。结果几次下来,林曦酒量异常的好。
少有几次微醺时,也和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两样。
她似乎,从来不会失态。
没人见过她发脾气。
所以他们就不希望她这么紧绷着。
适当的把自己体内潜在的人格唤醒一下,也不是一件坏事啊。
也是一种放松啊。
“额……”林曦下意识还想拒绝。
但想到今天开工第一天,大家又眼巴巴地,这么期待的看着她。她实在不想扫兴。
“那就点一首《听不到》?这首可以吗?”
“《听不到》?等一下我看看哈。”陈工的助理帮忙去点歌。
陈工还没听过这一首,“这谁的歌啊,我想陪你唱但是好像没听过啊。”
“五月天的。”
“啊哦哦。”陈工反应过来,“原来林工喜欢五月天啊。”
“嗯。”林曦抿唇一笑,“高中那会儿很喜欢。”
黎工闻声和她说道:“诶,林工,他们马上要开演唱会了,我朋友是票务,你要去吗?我帮你搞一张票?”
“你傻呀你,人家林工想去,那都是直接进包厢的,哪里需要这种票啊。”陈工嘿嘿笑着。
这话倒不假。
林曦道谢,随后解释:“我还不知道呢,回去我看看票,谢谢你告诉我。”
“看来林工真的很喜欢他们啊。老粉?”
“不算吧。”林曦顿了顿,良久才答:“我高中的时候听过一场他们的演唱会。”
“啊,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