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次说些什么, 都会被他轻易看穿。
唯独她有“男朋友”这件事, 他深信不疑。
“你真喜欢那个男的?”陆哲淮忽然问她, 声线压得很沉。
盛栀夏靠着座椅闭上眼睛,漫不经心地答:“喜欢啊。”
“喜欢到, 现在就想回去抱抱它。”
陆哲淮握着方向盘的手逐渐紧绷:“他自己没房, 一直住你那儿?”
“没有, 我给它买了套小的。”她语气甘之如饴, “它喜欢什么我就给它买。”
半晌, 陆哲淮胸腔里的情绪越积越深, 在到达临界点前强行压回去。
“挺好。”他异常平静,“扫地机器人也是他喜欢?”
“不是, 是家里需要。”盛栀夏实话实说,“因为它最近,可能会有一点‘邋遢’。”
陆哲淮难以想象,她口中的“一点邋遢”实则有多么严重。
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她跟在那个男人身后捡酒瓶子扫地的画面。
胸口痛得难捱:“世上那么多男人,非得挑一个这样的?”
盛栀夏缓缓睁眼,远处楼宇早已落满余晖。
“那你觉得我该挑个什么样的?”她回忆起那个凛冬,心口一片寒凉,“找一个一开始对我好,然后突然间一声不吭把人抛下的那种?”
话语声温和轻淡,落在耳边却像针刺一样。
陆哲淮指尖麻木。
而她接着问:“还是找一个只在床上说爱我的那种?”
盛栀夏从前闹脾气时,轻易句句诛心,此刻一改往常,虚弱平静地对他说话,反而让他心口酸胀。
陆哲淮想起她掉眼泪的样子,无论是他见过的、还是他当年无法看见的。
曾以为彼此都有退路可走,可最终仍以失败收场,这份感情残破不堪。
“我是说——”他喉咙生涩,“那个男的,不该丢下你一个人。”
“一个人不是很正常吗?”盛栀夏扯出一丝浅笑,毫不在意地说,“生病、吃药,不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很久以前,她说自己不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孤孤单单,没意思,总要人陪着才觉得安心。
如今也变了。
前方绿灯开始闪烁,陆哲淮停下车,在暖风淡淡的运作声里,他不动声色地问:“他对你好不好,你心里边感觉不出来?”
盛栀夏脑雾沉沉,过往画面零零碎碎穿过高烧的身体,留下满地狼藉。
其实陆哲淮对她,在旁人看来足够好了。
他什么都舍得给她,毫不吝啬。
但那是因为,他本就什么都不缺。哪怕在海外,家世也能给他十足的底气,不止钱财这一项。
他给予她的一切,就好像从“十”的长度里取了“零点零一”,只是听上去少了些什么,其实本质不变。
在一起时,他的确很喜欢她。
但这份感情的上限,好像也只能到达“喜欢”了。
如果她一开始图的就是利益,倒也无话可说。
可偏偏不是。
于情窦初开的她而言,感情要的就是一颗心,一颗百分百坚定的心。
可到头来,她连他的心究竟放在哪里都无从知晓。
“如果他对我,像你从前对我一样。”她眼神失焦,“你觉得是好还是不好?”
音落,陆哲淮一时哑然。
盛栀夏并不执着一个回答,问完便再次闭上眼,好像这样能暂时脱离现实。
——“不好。”
最终她听见这一句,压抑而短暂的一句。
...
凛冬时节,天黑得早,到达公寓楼底时暮色已沉。
但不知为何路灯未开,盛栀夏开门下车,病沉沉的身躯连同手里的东西一起陷入夜色。
陆哲淮让她先上去,他会返回地下车库帮她停好车。
于是她往前走时,身后照来两束光。
她下意识止步,想回过头去,又发现再也不必。
上一次是在波士顿的公寓区,她抱着一袋中超的调味品,在路上接到他的电话,回过头,发现他一直护送她,为她打开车灯照路。
现在手里的东西换成了药,还有一台家电,两次光亮中间也隔着漫长岁月。
彼此的开始算得上俗套。
一次解围、几次法式餐点、几场电影、两分半的钢琴曲。
起点没什么特别的,所以没有人想到最后的终点。
车内,陆哲淮目光追随她背影,在她停下来任寒风包裹时,他漆黑眼眸愈加暗沉。
于是拿起手机,只按下一个数字,拨通她的电话。
盛栀夏觉得自己烧糊涂了,大衣口袋里的手机传出声响时,她仿佛回到另一个半球,回到初遇那天。
一切仿佛重演,以另一种开始——
“夏夏。”
听筒里隐隐的电流声,熟悉的沉磁声线磨着耳畔,将情绪一丝一缕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