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她以前的音色音域差别太大,还是按照以前的唱法肯定不行,苏辰迅速进入状态,快速把曲子过了一遍,之后重点背诵歌词,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感觉唱过一遍已经能记的八九不离十。
不远处的舞台上灯火通明,上面摆满了乐器,几个男女青年正在练习曲子。
“你们说等会儿真打起来,咱们要不要去帮忙?”鼓手程鑫忧心忡忡的问。
“轮不到你英雄救美。”吉他手顾宗明随口说了句,目光不离琴弦,快速变换着手指。
程鑫赶紧解释道:“一个乐队的,关心一下而已,你别瞎说啊。”眼光却时不时偷瞄一下前方正在拉小提琴的长发女孩,隐藏的心思昭然若揭。
可惜其他人大多沉浸在演奏中,并未注意到这一幕。
吹贝斯的方旭说:“我听说丁磊能一打三,上次要不是郝叔拦着,早把那几个揍趴下了。”
“能打有什么用,唱的不好还能拦着不让人家说?”
说是这么说,遇到闹事的硬茬子,谁心里都不痛快,虽然他们跟苏晨交情也就一般,但也不想看到她被人为难。
“萧琴,你的乐谱被郝叔要走了,等下看我的吧。”程鑫没话找话的说。
“不用,我都背下来了。”
“厉害啊,怪不得我看你每次演奏好像都不怎么看乐谱。”程鑫赞不绝口,其实他自己基本上也不看。
几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唯有坐在钢琴前的宋文始终没有插嘴,只见他修长的手指在黑白色的琴键上快速跳跃,脊背挺的笔直,眼神专注,仿佛不是身处喧闹的酒吧,而是音乐会的演奏现场。
其他人也都习惯了他的话少,搞音乐嘛,又不是搞社交,技术过硬就行,大家配合的好,比说一百句废话都强。
如今的后海,酒吧远不如后来那么多,街道上只有零星几个亮着的招牌,隐约能听见极有节奏的鼓声。
夏日天黑的晚,二十来岁的小年轻们最喜欢的去处就是酒吧和歌舞厅,里面不但装修的富丽堂皇,还花大价钱装了空调,尽管消费有点高,还是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这个夏天,郝叔这家名叫时光匆匆的酒吧生意很是火爆。
门口的霓虹灯一闪一闪的,依稀可以看到挂在墙上的小黑板上写着今晚将要演唱的曲目,特意标明了演唱者苏晨,那是郝叔昨天就让人挂出来的。
七点半,人渐渐多了起来。
只是凡是进来的男女青年几乎都在下意识寻找着一个人,直到看见角落里那个纤细的背影方才眼睛一亮,找好座位坐下,和同伴窃窃私语。
快开场时,来了一群气质独特的男青年,看见他们几个,郝叔忍不住吸了吸牙花子。
第3章 以情动人
为首的青年名叫陈鹏飞,留着寸头,穿着件白色背心,嘴里叼着根烟,走起路来头一歪一歪的,看着就不好惹。
他身后跟着七八个小年轻,一进来就喊着让上酒上小菜,乱哄哄闹了半天才坐好,毫不顾忌是否会影响到他人。
他们这群人平时仗着家世好,手里有些余钱,经常泡在酒吧和迪厅寻乐子,最近听说这边来了个大美人儿,几乎天天过来瞧。
但没想到是个草包,唱个歌不光跑调有时候还他么忘词,这能惯着你?唱不了就滚蛋,别搁这惹老子烦。
只是没想到人才来北京几天就和丁磊那小子看对了眼,那晚闹得差点打起来。
丁磊他们都知道,就是个混混头子,专门在酒吧和迪厅给人看场子,打起架来不要命,人又很讲义气,手底下聚了一帮小弟,算是个人物。
今晚过来纯粹是想找茬,上次没能打起来,今晚再不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怕了丁磊那小子呢。
“磊哥,你不进去看着点?”
酒吧门口,两个青年正在抽烟,其中一个稍矮的男子不时往门内看,目光中满是担忧。
身材更加魁梧高大些的男子狠狠吸了一口烟,不急不缓道:“急什么,抽完这根烟,等下吃个泡泡糖再进去,就陈鹏飞那几个小兔崽子,哼,成不了事。”
离开场还有十分钟的时候,苏辰把乐谱收好,再次来到洗手间,这次她去的是员工专用的,里面比较安静。
看着镜子中那个明眸皓齿,像是加了滤镜从旧时光里走出来的人,苏辰无暇欣赏,她像一个旁观者,对着镜子仔细端详。
试着在唇上涂了点口红,随即被口红的颜色震住,这是什么死亡色号?
苏辰立刻用水洗掉,接着把胸前的两个麻花辫解开,长指穿过发丝左右甩了甩,海量的发丝像波浪般均匀的披散在背后,带着点蓬松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