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年代,嫁给男主的硬汉叔叔(403)

慕斯岳感叹,那小子的运气也太好了!

他有时候都会想,如果那时候的夏老爷子没有选择回老家,而是跟着他爷爷一起留在京城,那他跟她是不是也能跟他发小一样,能够陪着自己的媳妇儿一起长大,然后一同步入婚姻的殿堂。

如果真有这个可能的话,他肯定不会像他发小那样欺负他媳妇儿的,而是要把小媳妇儿捧在掌心里……

哎!

慕斯岳叹气,他不但没有那好运气,已经拐进户口本的小媳妇儿都还没对他动心思呢!

第605章 都喊她小夏嫂子

慕斯岳跟个陀螺一样忙了一上午,一会儿去民安局里问那些前同事们什么时候有空,一会儿跑去国营饭店里提前订菜,一会儿又跑去找夏红绯要了半头猪,炖了一大铁锅的猪肉,然后又把房子里里外外的打扫了一遍……

夏红绯就在一旁闲闲的磕着瓜子、晒着太阳,看着他忙活,像个勤劳的田螺姑娘。

嗯,瓜子是空间里种的向日葵,飒姐炒的。

“媳妇儿,你帮着看会儿火,我去供销社里买几瓶酒去!”

见夏红绯乖乖的挪地方了,慕斯岳还给灶台上放了个盆,里面是他洗干净的樱桃。

慕斯岳走了,然后没两分钟又回来了。

“媳妇儿,媳妇儿,我钱不够了,还差五十八块六毛!”

慕斯岳把手里提着的酒轻轻的放在橱子里摆好,走到夏红绯身旁的时候,顺手捏了几个樱桃放进嘴里。

“媳妇儿,这樱桃,真甜!”

嘴里夸着樱桃甜,慕斯岳的眼神却落在了夏红绯的脸上,被火光映的红彤彤的,真的像个红苹果,让他都有了想咬一口的冲动。

“给。”

夏红绯二话不说,直接给钱。

慕斯岳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然后一路小跑着去给供销社送钱去。

到了下午,慕斯岳又开始做铁锅炖鸡。

鸡,是从夏红绯的空间里拿出来的,还都是飒姐已经处理好的,慕斯岳直接放锅里开炖。

等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慕斯岳就去国营饭店里取订的饭菜,又把夏红绯装在空间里保温的他做的那几个菜拿出来摆在桌子上,正往桌子上摆酒瓶呢,院门就被敲响了。

“慕队长!小夏嫂子!”

夏红绯:“……”

多么意外的称呼!这还真的是第一次被人叫嫂子。

在京城里,她几乎是大门不迈的宅在家里,偶尔出个门,也就是接村里打给她的电话,路上也不会遇到熟人,她在京城也没有熟人。

就算是去了慕家,见过的慕斯岳的爹娘兄嫂,都是喊她“绯绯”的,偶尔遇到了大院的人,也都称呼她“小慕的媳妇儿”,或者是“小慕队象”,倒是有孩子喊她“婶婶”的,她都被人喊了一两年的“姑姑”了,对婶婶这个称呼,也是接受良好。

她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嫂子”这个称呼,毕竟“婶子”都当了,被叫做“嫂子”,那还小了一辈呢。

可是,喊她“嫂子”的,是曾经的同事啊,这感觉,怎么说呢,反正她是觉得挺尴尬的。

打开门,一群人呼啦啦的进来了,每个人都会亲切的喊夏红绯一声“嫂子”,热情的很。

夏红绯从刚开始的一脸僵硬,到现在也能做饭不露声色了,虽然她还是没适应这群人叫她“嫂子”。

“哇!好丰盛啊!这一桌整的比过年都好!”

“不是怎么着,全都是硬菜!”

“哎哟!这酒是好酒啊!一瓶就赶上我小半个月的工资了!”

“慕队长,大气!”

“小夏嫂子,大气!”

一群人给慕斯岳和夏红绯竖着大拇指点赞。

第606章 挤眉弄眼哎哟哟

其实,在这个年代的农村,一般的酒席,女人是不能一起上桌吃饭的,她们不是在厨房里凑合一顿,就是等男人们吃完了以后,吃点儿剩饭剩菜。

夏红绯却上桌了。

她也是民安们的同事,所民安们丝毫没有觉得哪里不对,而且夏红绯自己也压根没想到这一点儿。

酒,夏红绯是不喝的,她吃饱了以后就下桌了,留下一群男人在饭桌上继续,聊着属于他们男人之间的话题。

屋里的夏红绯自己呆着也没事干,虽然天已经黑了,可家里还有客人呢,她这个时候也不适合钻被窝,想着自己之前好像买了两团黑色的毛线,就拿了出来,把毛线撑在曲起的腿上,开始缠毛线团。

两团毛线是织不了毛衣的,坎肩倒是可以织一件,不过夏红绯不会,而且她之所以买毛线,就是想着织两条围巾戴着。

实在是大北风吹得人脸皮都疼,她又不想戴那种方方正正的围巾,只能自力更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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