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年代,嫁给男主的硬汉叔叔(334)

“大妮,你看着二妮他们写作业,我去把菜炒了。”

其实,二妮他们写作业压根就不用人看着,只是夏老太太怕孙女要过来帮忙炒菜,故意给她找个活儿干。

“好的。”

夏大妮已经忘了曾经的自己写作业的时候是什么样了,只记得后来的孩子写作业,都把家长气得不行,然后那些专门辅导孩子做作业的辅导班就诞生了。

所以,夏大妮做好了被气死的准备,这才看向做作业的俩人。

12+6=()

这么简单的题目,夏玉华居然还要掰脚趾头算!

如果是二十往上的加法呢?他是不是还得把夏玉荷的脚趾头借过来用?

怪不得那些家长都能被孩子气哭了,她看的都一个头两个大,恨不能把夏玉华揍一顿了。

再看夏玉荷,数学题一个没错,生字虽然写的不好看,却也都是对的,对比这夏玉华,夏玉荷简直就是人间小天使!

夏老太太听着外头大孙女气急败坏的声音,以及大孙子委屈巴巴的抽噎声,微笑着摇了摇头。

“老婆子,我回来了!”

夏老爷子向来是赶着饭点儿回家的,人还没到家呢,声音就先一步回家了。

夏老太太听着声儿,忙不迭的就迎了出去。

“哎哟!今天怎么弄了这么多的柴火!你自己什么年纪不知道啊,也不知道爱惜着点儿自己个儿的身体!”

第499章 龇牙咧嘴可凶了

夏老爷子就笑笑,没有反驳老伴儿的话。

他其实每天背回来的柴火都差不多,也没有多重,就跟老婆子说的那样,他自己个儿的身体,他自己有数,怎么可能会不顾及自己的身体情况。

就是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想着家里的老婆子,还有两个十岁的孙子孙女,他也不会硬来的。

就是吧,老婆子看他这么辛苦,每次都会念叨两句。

吃完了晚饭,夏大妮拒绝了她奶让她在家睡觉的提议,带着她奶给她收拾的各种吃食,往公社走去。

一路上,夏大妮一直在回想,她上辈子会得东西,有没有能拿出来用的。

可想破了脑袋,也只想到,她认识哪些名牌,还辨别不了真假;会做饭,确切的说是煲汤,也是保姆准备好了,她往锅里一放就行;后来她倒是学会了看织布机器,可这里也没有那么先进的机器让她看啊!

数来数去,她好像还是没有一技之长,唯一比得过夏红绯的,就是见识多,可这也用不上啊。

过两年她倒是可以去南方进货开个门头卖衣服啥的,或者在学校附近开个饭店,然后攒钱买房当包租婆,以后就可以躺着数钱了。

现在,她就只能看着夏红绯得意了。

罢了罢了,夏红绯也不过是一时得意,这一辈子还长着呢,就看最后风光无限的是谁!

想到这里,夏大妮也不再纠结了,提着一篮子的吃食,直直的往自己租的第四户人家走去,丝毫没有听她奶说的,要给她小姑分一半。

凭啥啊,都是她大老远费劲巴拉带回来的!

夏红绯打开门,正好看到夏大妮挎着个篮子往家走,对方听到她这里开门的声音,扭过头来看了一眼,然后嗖的关门进去了。

夏红绯没管她,她这次出来是因为家里的兔子少了一只,而她把罪魁祸首逮住了。

好像是只土狗。

她以为是老鼠,或者黄鼠狼,直接一石头就扔过去了,没想到竟然是只狗。

她这次出来,就是想问问,这附近有没有人家养狗的。如果有,如果这只狗子是有主的,那就还给人家;如果这只狗子是没主的,那她就不客气的据为己有了。

家里的就她一个人,平时也挺无聊的,养只狗子既能活跃家里的氛围,它还能看家护院,而且不是有老多人都把狗子当儿子养么。

想想夏卫国,夏红绯觉得,养只狗貌似是个挺不错的选择。

“李大娘,我想问问,咱们公社有没有人家养狗啊?”

对于公社这边的人家,夏红绯最熟悉的就是之前的同事,然后就是东墙的邻居李大娘了。

“哎哟!这时候连人都养不活了,哪里还有养狗的啊!还真没听说过呢。倒是见过几只野狗,身上可埋汰了,还招虱子,见了人就龇牙咧嘴的,可凶了!

对了,我刚才好像听到有狗叫声,是那野狗窜你家去了?你可不要手软啊,那些狗可是会咬人的,去年冬天还有个人被咬伤了,手指头都差点给咬断了,啧啧啧!”

第500章 又傻又笨愁死狗

公社有流浪狗?这个,夏红绯还真没见过,当民安的时候没见过,醒过来的这段时间也没见过。

不过,弄清楚了那狗子是无主的就行了,往后她也算是有个狗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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