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云翰的心瞬间加速了跳动。
常晴不会这样笑,以往的仝若也不会这样笑,这个笑容是属于现在时间线的仝若独有的。
与仝若相处的这六年,戈云翰眼见仝若越来越开朗,越来越爱笑,尤其是这两年,仝若的笑多了,话也多了,虽然他还是内向性格,但与以往相比,简直是脱胎换骨的变化。所以他怎能认不出来现在的仝若?
戈云翰拉住仝若的手,心中盈满了欣喜与感慨。
两人坐到公园深处的一个长椅上,戈云翰深情地望着仝若,好像好久好久好久都没见他了一样。
“我做了个很长的梦。”仝若回望着戈云翰,他嘴角噙着微笑,给戈云翰解释自己是如何在一个晚上就醒来的,“梦里的妈妈要我做一个快乐的普通人,我以为自己忘记了,但其实我一直记得。而爸爸这些年却要我做天才,所以我是因为夹在爸爸妈妈中间无法抉择才生病的。而爸爸那封信的结尾终于和妈妈的意见达成了统一,至此我不再需要选择,我会听他们的,好好生活,做个快乐的普通人。”
戈云翰听到此感触颇多。快乐的普通人,这不也正是他心向往之的状态吗?他在经历了数次波折、起落后,只期望能与仝若一起简单、平凡却又幸福地生活。
“而关于你,”仝若神情认真地看着戈云翰说,“我犯了很大的错误。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是你在付出,所以对你的爱我觉得受之有愧。”
戈云翰摇头,他当然不同意。大的不说,就说小的,家里的家务主要是仝若操持,饭也主要是仝若做,这些难道不是付出吗?
仝若继续说:“可我现在不那么想了,一家人,就要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哪天你病了,或者陷入困境,我也会像你对我一样支持你、照顾你。”
爱人或说家人的意义就是在于无条件的支持,当你处于难过、困难、低谷等一切糟糕状态时,家人会做你最坚实的后盾。
仝若眨着一双眼,真诚地说:“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
“跟我还说这话?”
仝若笑笑,他盈盈的眼眸亮晶晶的。
“那常晴的事你还……记得吗?”戈云翰问。
仝若之前恢复了后,对失意时发生的事有时会记忆模糊。
仝若点头,“记得,很清楚。我现在的感觉很奇怪,我觉得自己既是常晴,又是仝若。”
“你还会觉得自己是常晴?”
“对。其实常晴也是我,他是大概16、7岁时的我。那时的我抑郁、彷徨、紧张,完全陷入了思想的绝境中。我很庆幸这次的失忆。”
“庆幸?”
“嗯,庆幸。”仝若幽幽道,“人,有时会慢慢淡忘以前受过的苦。我也是。这几年我的生活太好了,以至于我快忘了自己16、7岁时是怎样度过的了。”
过往一幕幕泛着灰色底蕴的记忆不断闪现,连带无尽的痛苦与压抑流转于仝若的脑海中。那时的他时刻绷着的弦随时可能会断,他如陷入黑暗泥潭般随时可能没顶陷落。如果没有后来的际遇,如果没遇到戈云翰,如果没离开爸爸,如果爸爸没有转变,如果他没坚持住而是选择了放弃……每个如果的后果都是万劫不复,都是走上爸爸小叔的道路。
“那样痛苦的过去,忘了就忘了吧。”戈云翰心疼地说。与其让仝若头脑清醒地记住以前的痛苦,不如让他糊里糊涂地把以前忘记。忘记没什么不好的,以后过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不。”仝若却反驳,“只有站在常晴的角度,我才更能体会到现在的美好。我16、7岁时向往的一切,竟是24岁的我亲手一点点累积起来的。这很值得骄傲。”
戈云翰点头,“确实值得骄傲。”
“我现在的感觉真的很奇妙,我还保留着常晴完整的记忆,虽然我现在和仝若融为了一体,但我清楚地记得常晴从清醒的那一刻起到昨晚全部的事情。”仝若望着戈云翰,此时他的眼神里却有着常晴看戈云翰时的样子,“我刚醒来时,你从身后抱住我,透过镜子我看到了你的脸,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还有你的声音,我也很喜欢。你对我很温柔,那是常晴不曾体验过的。然后常晴看到了我的漫画,他一下就入迷了。他用了一下午把短漫看完,接下来几天连灵魂交换的事都忘了,只沉浸于漫画中。那时他就想,仝若好厉害啊,怎么能画出这么棒的漫画。可他却不知道仝若就是他自己,这些漫画都是他一笔一笔画出来的。他熬夜构思,不怕辛苦地一页一页修改画稿,终于呈现出了令自己都十分满意的作品。常晴遥不可及的梦想,竟然就是他近在咫尺的未来,这真的太奇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