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住一起后,仝若很长时间都没再画画,那时候戈云翰以为仝若要放弃画。戈云翰对此非常支持,他知道画画本来并不是出于仝若的热爱,所以不画也好。
但过了一段时间,仝若却又拿起了画笔。
后来戈云翰帮仝若提供就业思路,仝若通过努力,自己找到了画插画的工作。
然后仝若就一边画插画,一边寻找自己的喜爱是什么。
前二十年他都在为成为天才画家努力,但那不是他的梦想。终于,机缘巧合下他接触到了漫画,在自学了一段时间后,他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再后来他与漫画网站签约,到此他才找到了自己的热爱。
常晴听完戈云翰的讲述,很有感触。他和仝若的经历很像,但他却不敢迈出那步,他很佩服仝若的坚持与勇气。
常晴拿起触控笔,花了两个小时时间,创作了一幅画。
那是他想象中仝若作画的样子,仝若眼神坚定,“笔走龙蛇”,为自己的热爱发光发热。
戈云翰在一旁静静看着,这两小时他不发一言,眼神却跟着常晴的笔触走。
常晴放下笔,他问戈云翰:“他是这样子吗?”
戈云翰看着电脑屏幕,缓缓点头。
庭院里,合欢树下,两人并肩而坐,小猫咪们各自觅地乘凉,只有三花小猫睡在常晴脚下。
戈云翰开始给常晴讲合欢树和房子的事,其实常晴全都知道,但他还是听得很入迷。
“嗯,这房子很好,合欢树也很漂亮,我很喜欢。”常晴说。
戈云翰扬起了一抹笑,“听到你喜欢我很开心。”
戈云翰的视线落在脚下的小三花身上,“想听它的故事吗?”
常晴看向小三花,他眨眨眼,非常有兴趣听。
“它是最早来的一只,咱们……”戈云翰顿了一下,“我跟仝若刚搬进来,它就找上来了。”
戈云翰指着远处几只小猫说:“那两只白的是母女,妈妈只生了一只,就被仝若给绝育了。剩下两只都是公的,都是忽然有一天就跑来了,然后就赖着不走了。”
小三花好像听到了戈云翰在说它,闭着眼用脑袋蹭了几下戈云翰的鞋,戈云翰嫌小三花脏,赶紧往后撤脚。
戈云翰笑道:“你……仝若本来要养它的,因为它最亲人,其他几只不让摸,只有它可以又摸又抱。仝若把它拿到了屋里,准备精养,没想到它根本不稀罕,天天坐在门口看外边,一有人过来它就挠门。不得已,仝若只能又把它放了。”
“我想起当初仝若抓它们绝育时才有意思呢,”戈云翰笑说,“抓小三花倒不费劲,但抓剩下那四只,简直要命。仝若穿着厚羽绒服,还买了捕猫笼,但因为手太慢,次次被它们逃脱。”
后来呢,仝若让戈云翰帮他抓,戈云翰嫌那几只破猫脏,于是运用钞能力请来了附近宠物店的医生,直接一套抓捕+绝育套餐了事。
戈云翰想起仝若抓猫的狼狈样子,不由得笑意更深。
而常晴也觉得有意思,也跟着笑了起来。而更感染他的,是戈云翰眼里的爱意。
“你……很爱仝若?”常晴问道。
“嗯。”戈云翰没有一丝犹豫地回答。
常晴垂下眼眸,不再说话。
“你有喜欢的人……或者恋人吗?”戈云翰问。
常晴很久后才答:“有。”
戈云翰听后微微一惊,他平复住心情,继续问:“是什么样的人。”
常晴缓缓抬眸看向戈云翰,沉默许久后却摇了摇头。
戈云翰不知道常晴这个摇头是什么意思,但他没继续追问,而是转而说道:“讲讲你的故事吧。”
常晴点头,然后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关于儿时,关于妈妈,关于爸爸,关于画画,关于四处流浪,常晴娓娓道来。
戈云翰眼光闪动。
“我……我特别感谢仝若。”常晴说。
“嗯?为什么感谢他?”戈云翰问。
“是他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视野看待世界,那些困住我的东西不再成为我人生的障碍,我很开心,从没这么开心过。”常晴的眼里荧光闪闪。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选择主动消失?”戈云翰道,“为什么不好好筹划一下未来?你已经走出了阴霾,以后会越来越好,为什么要选择自我扼杀?”
“常晴已经死了。”说这话时,常晴没什么语气,他只是阐述事实。
“那……”戈云翰试探着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借用这具身体……”
“不。”常晴果决地否定戈云翰,“不会,身体是仝若的,你放心,我不会卑鄙地霸占着不走。这段时间我已经知足了,我体验了很多人生中从未有的东西,我很珍惜这些经历,所以我不会玷污这些来之不易的美好感受。总之,你不必担心我会赖着不走,我心甘情愿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