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为什么突然就要走了?
她甚至想,要不就把他藏起来吧,藏到宫里,藏到没人能发现的地方,把他囚起来,锁起来,让他逃也逃不掉,让他只能对着自己摇尾乞怜。
“那你——还会回来吗?”
“会,等我看遍山川,我会回来。”
可这世间山川千千万万,她要等到何时,才能看他回来——
“一年内,能回来吗?”
“一年,太少了。”
“那就两年,两年内,你必须回来!回来见我!”
若不回来——
“好,我答应你。”
年宴后的第二日,是大年初一,林秀一早便带着人浩浩荡荡出发了。
那时,越流殷还在上早朝。
他等也不等她,像是怕她会拦着似的。
他见识到了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也见识到了雪域的冰冻三尺,玉琢银装。
他看山看水,记事识人,和越流殷彻底断了音信。
他在北方玩耍了一年后,才准备南下。
江南没有多大变化,柳烟花雾,碧台滚珠。
林秀本想回一趟自己的小院,但小院莫名被一群官兵守着,叫他也不好进去。
原本的周嫂子家也换了一户人住,真是物是人非。
街边的一处大户人家今日有喜事,林秀前去凑热闹,却发现,那大户人家就是周嫂子家!
黑壮的成喜与一位姑娘结了亲,脸上都是憨厚的笑容,林秀见着喜事也发自内心愉悦,吩咐自己的小侍去随了礼金。
锣鼓喧天,鼓乐齐鸣。
周嫂子抱着一只胖橘,在大门口兴奋地招揽着过路人。
“我家成喜啊,可是和陛下一起打过仗的将军,现在卸甲归田,我这颗心啊,可算是定下来了!”
“您家成喜可真了不得啊!”
过路人也十分配合的捧着。
“那当然,咱家当初可是和陛下做邻居的呢!”
“那是有福气的啊!”
林秀原本要走了,听到周嫂子聊天,有忍不住停了下来——听听曾经的人过得如何,也挺有意思。
而且,目前来看,越流殷在民间的声望还挺高。
“唉!别乱摸我家猫儿——”
“您家猫儿又怎么了?”
“这猫儿可不是一般的猫儿,陛下当今的御宠就是我家猫儿的娃娃,可了不得了。”
“这么了不得!”
“那是——”
原来碎金是这只猫生的,不过也是神奇——她这般性子,会低头和人讨要小猫吗?
连喜欢都不敢承认的人——
看到那猫,林秀突然觉得,他有些想她了。
他这番出来不仅仅是游历,还要想明白些东西,那东西太过捉摸不透,让人拎不清。
像是丝线般紧紧缠着。
他认为,他快要摸到了边际。
再过久些,他应该能明白了。
南方又传来了一封信件,越流殷派出去跟在林秀身边的人又有了新消息。
那人负责仿着林秀的笔迹,将他游历时写下的见闻心得一一摘下,然后传给千里之外的越流殷,两年来,从未间断。
这次他说,有些想她——
这个想字她千看万看,怎么都看不够,只觉满心欢喜。
她两年来,通过见不得人的手段随他一起游历山川,从未想过有一天,竟能从他的笔下看到“想”这一字。
想的还是她。
乏味无趣的政务突然就变得生动,尤其是江南一带的奏章,她看见这二字便喜上眉梢。
曹公公发现,今日陛下的胃口特别好,比平日还多吃了两碗。
他离开这两年,相思已经深入骨髓,让人食不知味。
两年时间可长可短,有些东西变了,也有些没变。
就比如那张张贴在全国各地的通缉令,仍旧贴着,无人愿意撕下,但赏金却已经涨到了令人眼馋的六ᴶˢᴳᴮᴮ百万。
就好像不找回来,就一直待在这儿了。
城门口的百姓已经见怪不怪,那张通缉令的金额再如何庞大,也只能让他们望洋兴叹。
殊不知,六百万就在他们眼前晃。
今日宫内设了年宴,林秀已经赶回了城门口,那张顽强的通缉令最终还是被他撕了下来。
冤有头债有主,他不撕,难道还指望越流殷撕吗?
见有人撕通缉令,守城的士兵马上便围了上来,哪知那位身穿华裘的如玉公子拿出了一个黑符。
上面用红色的字体刻着血腥霸道的越字。
这玩意是某次越流殷蹭饭的时候送给他的,说什么见了这东西,如同见天子,他走前想着可能会用到就带走了。
没想到,回来的时候用到了。
“你们不必管我,我自会去见陛下。”
那一圈儿守卫突然全都跪下,对他——不,是对着那块符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