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朝抓出一个钱袋子来,将里面的东西都给倒了出来,有铜钱,也有些散碎银子。
“既如此,你就留下来吧。这些银子,我老婆子花不着,我也不要。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要动这房间里的任何东西。一旦动了,你可能就再也走不了了。”
冯朝忙点了点头。
老妇人将手中提着的灯笼搁在木桌上,“记着,这盏灯千万不能灭。”
冯朝点头。“老人家,你家里还有些吃的没,我跑了一路,又饿又渴,这会儿肚子里只叫唤。”
“只有面,你吃吗?”
“吃,我啥都能将就。”
“那好,你先等着,我去给你煮碗面。记得,不要乱走乱动,更不要去触碰那盏灯。”
刚刚撞见过鬼娶亲,冯朝现在的胆子比老鼠还小。老妇人既再三叮嘱了,他当真站在桌前,没怎么动弹。
过了一小会儿,老妇人端着只黑色的瓷碗走出来,将碗递给了冯朝。碗里盛着的的确是面条,但白花花的一点儿油水都没有,而且面条很软,入口黏糊糊有股说不清的腥味儿。想着老妇人独自一人住在这种地方,家中摆设又不像是那种富裕的,这面估摸着也是往年剩下来的不大新鲜的。
人一旦饿惨了,吃东西的时候就不会太讲究。冯朝先是呲溜了一口,觉得味道还行,不算难吃,三下五除二就给消灭了干净。
老妇人过来取碗的时候,指了指门口,说他若是困了,可以靠在那边门板上休息一会儿。
冯朝以为老太太是防着自己,也就没说什么,拢了拢衣裳走到门后坐了下来。刚躺下没一会儿功夫,他的眼皮子就耷拉了下来。
梦里,他又看见了那双红色绣花鞋。只不过与在乱葬岗里见到的不同,绣花鞋的主人不是坐在轿子里的。他抬头,顺着裤脚向上,先是看到了几只绣在衣襟上的蝴蝶,跟着是一张带有胡族血统的脸。
洛阳城里有不少胡人,胡人女子比起盛唐的女子来,眼睛更大,眼窝更深,头发也是那种卷卷的,不如盛唐姑娘来的垂顺。这胡人女子虽上不得大台面,但亦有好美色者,将其娶回家中做小妾,这小妾生下的孩子,自然也就沾染了胡人的血统,变得既不像唐人,也不像胡人。
可不能否认的是,眼前这名女子生的极其好看。
就在冯朝犹豫着是不是得上前打个招呼时,他被一阵刺骨的凉意给惊醒了。醒来,发现自己睡在地上,后背处是一处残破的墓碑,墓碑后面是一个老坟包,看样子得有几十年了。
在坟包旁边,倒着一只黑色瓷碗,瓷碗里装着些白糊糊的东西,他的知觉告诉他,那碗里装的东西就是他吃的“面”。他没有勇气去看那些东西,而是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
天色渐亮,透过重重雨雾,已经能隐约看到官道的影子。
冯朝进城的时候,正好遇到一辆马车出城。
马车上坐着的是刑如意和于安。
“那人身上阴气极重,应该是从乱葬岗里跑出来的。”
刑如意掀着帘子,本是随意看景的,没想到正好看到了进城的冯朝。因为淋了雨,冯朝的衣裳全都贴在了身上,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后背上更是沾了许多的污泥。他的发髻,因为急跑,已经散开了,加上苍白的脸色与慌乱的表情,很像是得了失心疯的疯子。
“掌柜的怎么知道?”
“他后背上有字。”
“后背上有字?”于安也探过头来,顺着刑如意的视线看去。城门口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已经进城了吗?那后背上写的什么?”
“之墓。”
“之……”
“墓碑的墓,他应该是靠着某块残缺的墓碑睡了一夜。”刑如意放下帘子:“这人有胆子是好事儿,可胆大并不意味着就不会走霉运。这个人,十有八九是要倒霉了。”
“掌柜的果然会看相。”
“不是看相,是胡乱猜的。”
说话间,马车已经行到了官道上,待小雨转成大雨时,两人亦站到了乱葬岗的边儿上。
“没想到,连这个地方也变了。”于安指着几处新的坟包:“这里,又多了一些无人认领的孤坟。”
“嗯。”刑如意轻轻点头。
于安看见的是孤坟,她看见的却是那些躺在孤坟里的人。那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却无一例外都穿着狱服,且无一例外的都没有脑袋。
“是犯人。”
刑如意看到了一个婴儿,一个还在襁褓中,却同样被砍掉了脑袋的婴儿。她不知道这家人究竟犯了何罪,竟会落到这种被满门都被抄斩的结局。尤其那个婴儿,他才刚刚来到世间,什么都还没来得及看呢,头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