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玠原本住的地方是一处单人公寓,现在又添了两个人,他在动身之前,就央托了朋友另找一处房子更大的。最后定下了一间带后花园的小别栋,主屋有两层,还宽敞,门前更是种了不少牵藤花,夏天开满了尤其漂亮。
顾庆涯跟他来看过一回,直说以后大家约会,可以把地点就定在这里了。
这种没有外人在的楼宇,住起来的确很方便。
徐连跟其仪一开始来到这里,看到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还很惊奇,现在渐渐也就适应了。
由于徐连不会说话,打手语也可能其他人不能明白意思,所以他要是一个人出门的话,一定会带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方便随时跟那些外国人沟通。
就这样,顾玠在国外又待了一年。
这一年中,他经常会带着徐连到处走动,后者当真结交了几名好友。且他现在的语言组织能力也十分出色,前段时间顾玠拿他写的一篇文章去投了稿,直接就被录用了,还赚了不少稿费。
与此同时,顾玠给徐连申请读书的事情也有了结果。徐连自己选了文学专业,只要通过院内考试,就可以被录取。
开春那天,顾玠跟徐连收到了好消息,等再过一个月,两人就能在同一所学校念书了。
顾玠在给曲芮的信中将这件事告诉了对方,一年当中,除了曲芮会寄信来,纣繁也时常会写信给他们。
言谈里面也没有太过亲密,就只是寻常朋友的问候。不过有一桩事,倒让纣繁感到唏嘘不已,在信里也跟顾玠和徐连说了。
原来是去年冬天的时候,纣繁在街上恰巧碰到了王太太和胡小姐,看两人神情不对,多问了一句,这才知道王太太出门时候手里拎着的小皮包竟然是被人抢了去。
“那包里有我今天的赌资,还有要送给朋友的一条手链。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混账王八犊子,竟然抢了我的东西去。”
王太太显然是气狠了,洪方镇多年来也是治安有方,哪里出过这种事。出门的时候还是高兴的,眼下气得咬牙。
纣繁跟胡小姐一起宽慰了对方几句,三个人都不成想,那偷东西的小贼竟然当天就被抓了,并且他们得知对方的身份以后,都大吃一惊。
原来是已经离开洪方镇多时,一直没有音讯的范培之。
王太太和胡小姐不清楚一年前那宗钻石戒指背后的官司,纣繁却是一清二楚。
当日范培之有意诬陷徐连偷窃,结果兜兜转转,自己竟然成了小偷,还又偷到了王太太身上。
纣繁没有在信中写明范培之的下场,但王太太不是一个软柿子,抓到了人,哪里还会放过对方。
还有另一件事,纣繁没有告诉顾玠,那就是范培之在被抓住不久后,他还遇到了周明言。
纣繁并不是在洪方镇遇到周明言的,他是去外地的时候,路上碰到有叫花子讨饭,觉得对方眼熟,多看了两眼,这才认出那叫花子竟然是周明言。
当日舞会上,周明言由范培之引荐出席,一表人才,满身富贵,可再看如今,落魄不堪。
大概是纣繁看着他的时间太久,被周明言发现了,对方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有没有认出他,而后拿着一个小破碗离开了。
顾玠跟徐连一共在国外待了五年才回来,彼时徐连早就褪去了小书童的模样。
且读书期间,因为文章写得很好,被导师看中,写了推荐信给出版社,他现在已经是很有名气的作家了。就连国内的报纸上,也时常刊登他写的文章。
徐连笔下的文字柔软却有力,被人评论为温柔利刀,往往能于最普通的情节中表达出最强烈的讽刺来。他故事里的主角,经常都是广大的劳苦大众,与受到压迫与剥削的底层阶级。
虽然没有做生意赚钱,但徐连手里已经积攒了不少银钱了。
不过论起写书,他手里的笔杆子写得最多的还是给顾玠的情书。
顾玠书房里收纳的已经快放满一柜子了,回国的时候,两人的行李加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足足雇了三四辆车子才放下。
顾庆涯早就在两年前回国了,他应聘了银行的一个职位,又有曲芮顺带的帮衬,再过不久就可以升上经理了。
顾玠也一早就打算好了,等回国以后,他会另起炉灶,做其它的生意。在国外五年里,他曾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曲芮,并且现在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往后再说起顾玠,比起顾少爷,大家更愿意称呼为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