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晕倒在地的粉衣男人,我犹豫着到底是要视而不见,还是视而不见然后任由他被其他人发现当成变/态,还是视而不见顺便避开他直到一切尘埃落定。
没等我想好,一只下方的手忽然抓住了我的脚踝,冰凉的温度惊得人浑身一颤。
如同地狱里挣扎着爬起的恶魔,原本躺倒在地人事不省的男人瞪着那双粉色的大眼睛,死死盯着我吐出了最后的交代,字字低哑阴沉:“小林…全部…交易,手机。”
说完意味不明的话后,他翻了个白眼,像是匹累得瘫倒的马一样半吐着舌头,嘴角残留一点唾沫晕过去了。
很好,这样看起来更像是变/态了。换个角度当成无意中喝了洗手液不小心中毒的笨蛋也可以。
作为有过多年交情的网友,我略微思索就顺利破译了他留下的谜团。
是的,根据现场情况与不在场证明,很明显杀人凶手就是——
咳,可能是他自己上厕所不小心踩到肥皂然后撞晕过去了吧,真是粗心大意的家伙。
俗话说出门靠朋友,这种时候,看来只能我帮忙了。
我有条不紊地把人拖到了厕所的隔间里,按照要求拿走了他身上的手机,不忘带走那件罪恶之源的皮套,平静地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吃完了最后一个冰淇淋,用找手机时发现的现金付了账,这才离开了大概要不来多久就会传出粉衣变/态男人出没流言的甜品店。
要求一个瘦弱可怜的高中生去搬运一个身材高壮的成年男人也太残忍了,我想阿吾不会责怪我将他一人丢在那里的。
看在多年情谊的份上,他之前拜托我的那件事也不是不可以试试。
点开外表是手机、内里是内部通讯器的装置,我确认了一遍下次阿吾的自由活动时间什么时候结束、下次和魔法少女石塚晴美汇合在什么时候等信息,顺便瞥了眼通讯器上标注的货币数字,确定作为社畜来说,阿吾的存款买一个两个三个手办应该绰绰有余。
“我真是个好人。”
端详一番那风格可爱与诡异混杂的皮套,我被自己高尚的友谊感动到了。要穿这么丑的衣服去扮演一只吉祥物一样的魔法生物,对一个高中男生来说是多么伟大的牺牲。
我希望阿吾醒来后能了解这份伟大,并且懂事地上供两个手办。
不过在仔细研究后,我倒是明白为什么阿吾把衣服托付给我就觉得万事大吉了。
这个皮套居然是用高级仿生材料制作,不仅能实时反应穿着者的表情动作神态,还能模拟脸红流汗流泪等细节,犹如一层真实皮肤一样附着。甚至内里还搭配智能引导系统,附带简易使用说明和突发事件应急手段,方便第一次使用的新手操作。
如果忽视这平平无奇的外表,穿上这件皮套,几乎等于穿上一架高达,立马拥有操纵高端器械科技的快乐。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厉害的技术要用在这么无聊的地方,但看在这点上,要接受这个皮套也不是很困难。
毕竟机甲是男人的浪漫!外表不是机甲,内里是机甲的东西也可以勉强。就当做是为将来坐上真正的高达做准备。
如此想着,我狠狠心,一咬牙,一闭眼,穿上了那套粉色的外衣。
几秒过去,我能感觉到这层温凉的材质一点点贴合皮肤,挤压排除掉多余的空气,再收紧回弹。途中,穿戴的重力莫名消失了许多,大概也是种黑科技。
半分钟过去,智能引导的机械音在耳边提醒:已穿着完毕。
有些忐忑地睁开眼,我很快镇定。除去颇有赛博科技感的淡蓝视野界面,其他与日常所见并无太大区别。对面镜子里普普通通高中生,果然变成了眼熟的粉色吉祥物。大头大眼睛长睫毛小鼻子,都和阿吾外在形象一模一样。
只除了一点。
——身高。
拿成年人的身高和高中生比是犯规的。我还有成长的空间。虽然现在比阿吾矮了半个头,但几年后一定会是我更高。被束缚在皮套里工作大半辈子的布偶人不可能再有成长空间。
即使现在有差距,不过对于仰望的视角来说,高十几厘米矮十几厘米区别不大,都是看不到头顶也碰不到肩膀,魔法少女肯定不会发现。
抱着这样的心态,在合适的时间我坦然地来到了集合点,等到了如约而至的石塚晴美。
“啊讨厌,他又不回我信息!”
少女娇嗔的嗓音先一步传来,伴随着小声的抱怨,我看见了那个女孩。
金棕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穿着清新蓝白色裙子和深棕色小皮鞋的少女如同摆放在橱窗里的洋娃娃般可爱。只可惜她根本没有抬起那双被不少男生称赞是蓝宝石的眼睛,专心致志地盯着手机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