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在那个点儿人少、安静,不容易被旁人撞见,又不能距离太远,还要保证遗体在一定时间后被人寻到,在不能离开郦家大宅的情况下,大小姐能想到的估计也就只有自己偶尔会去散心的西侧院了。
同时,宅子一楼西侧翼走廊有通向西侧院的偏门,大小姐即便不走大宅的正门,也可以带着幺妹的遗体悄悄进入西侧院。
三小姐年纪尚小,身形也是偏向矮小纤细类的,体重绝对不超过二十公斤,年轻姑娘不管用抱的还是用背的,总能带着她的遗体走上一段路的。
“当然,关于这部分的推理,可能有另一种情况。”
沈莳顿了顿,补充道:
“因为当时的三小姐已是一具无知无觉的空躯壳了,活着还是死了其实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大小姐也有可能是直接带着还活着的幺妹去到西侧院,到了地方以后再动手的。”
根据四姨娘的证词,她说自己在午后两点左右曾倚窗往外看,正好看到大小姐一个人匆匆穿过西侧院,不知干什么去了。
因为四姨娘看到的只有大小姐一个人,所以可以肯定,那时大小姐九成已将幺妹的尸体遗弃在了偏院的某个角落里了。
再结合丫鬟被大小姐支开的时间来看,可以得出结论,大小姐杀害亲妹妹并弃尸的时间,约莫应该在下午一点到两点这一个小时之内。
听完沈莳的陈述,梳妆台前的小女孩缓缓地点了点头。
但随即她又反问道:【嗯,就算真是如此,但她有必要杀了人以后再干那些事吗?】
“确实没必要。”
沈莳煞有介事地回答:“所以,杀人的虽是她,但分尸的却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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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将三小姐——不管小姑娘当时是死的还是活的——带到西侧院之后,就寻了一处隐秘的角落,然后将人丢在了那里。
但这时,有人看到了她的所作所为。
【是谁?】
听到这里,桌前的小女孩儿忍不住追问道。
她的身体微微前倾,语气中带上了毫不掩饰的急迫。
沈莳也没有故意要吊人胃口的意思,直接给出了答案:
“那人就是经常在后院劈柴的帮佣小厮陈狗儿。”
【陈狗儿?】
小姑娘微微提高了音调,语气中充满了怀疑,【他一个粗使帮佣,怎么敢随便到女眷活动的西侧院去?】
虽然郦家大宅使用的是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格,但因主家仍是封建地主那套思维方式,顾忌着所谓的男女大防,所以被单独分割出来的西侧院本身不与后院相连。
若在后院活动的小厮们想进西侧院,就得进大宅的正门,再从一楼西侧翼的偏门处进入,离开时也要走同样的路线。
对于陈狗儿这么一个身份低微的粗使小厮来说,这般来去是十分显眼的,保不准路上就会被谁注意到。
一旦被旁人发现他竟然擅闯主宅,甚至大胆到敢潜入女眷们活动的西侧院,朝管家告上一状,那后果会十分严重,当场打折腿赶出村都算是主家仁义了。
批了三小姐皮囊的妖孽在这幢大宅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自然不可能不清楚这点。
她不赞成地摇了摇头,【陈狗儿平常尚且没胆量闯入西侧院,又怎会如此凑巧,偏偏就在那节骨眼上进去了
呢?】
“不,您误会了,陈狗儿当时还没进院子。”
沈莳顿了顿,又稍微纠正了一下自己的说法:“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不是在西侧院里看到大小姐做了些什么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姑娘听得迷糊了,语气甚是不悦,【难道他还能开了天眼隔墙窥物吗?】
“确实可以这么说。”
没想到沈莳却点了点头:
“某种意义上,陈狗儿的确是隔着墙看到那一切的。”
赶在女孩儿更加不爽之前,沈莳又立刻补充:
“我知道,西侧院与后院之间隔了一道围墙,那围墙是砖石码成的,虽然现在塌了一段,但当年肯定还是很结实的,应该不至于有大到能让外男随意窥视的缝隙才对。”
看小姑娘没有打断,沈莳才接着说道:
“但围墙边上种了一棵很高大的银杏树,对吗?”
女孩儿立刻明白了,【你是说,陈狗儿他爬到了树上——!?】
“对,那不是他第一次那么做了。”
沈莳颔首,“陈狗儿爱慕大小姐,经常偷偷爬到银杏树上,从树上偷看他心爱的姑娘。”
从吴景澜于陈狗儿的交谈中不难看出,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青年,打心眼里倾慕于大小姐。
可他自知身份低微,相貌平庸,不敢有非分之想,只常常爬到西侧院围墙旁的银杏树上,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悄悄地窥视自己心中爱慕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