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桑云和张敦礼均起了个大早,桑云前往大理寺,张敦礼则走向寺后街。
寺后街,顾名思义,就是寺庙后的一条街,从前会有和尚在这里摆摊儿,放些经书,由香客自己请回去供奉。后来渐渐的,这里开了许多书斋和书摊儿,成了文人雅士最喜欢闲逛的地方之一。
张敦礼看着林立的四五家书斋,正犹豫着要先入哪一家碰碰运气。突然,有个大高个儿路过他身边,猛烈地撞了他一下,张敦礼没有防备,身体向前倾倒,脚下又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彻底狼狈地摔在地上。
他第一反应,并不是关心到底是谁撞的自己,也不是身体磕碰到石板的疼痛,而是从袖中散落出的纸张。
张敦礼连忙去捡,耳边却听到急促的马蹄声,愈来愈近。
一辆无人驾驶的马车从街道一侧狂奔而来,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到道路两边,被掀起的灰尘遮天蔽日,张敦礼眼睁睁看着马车冲过来,却愣在原地,来不及反应——
这时,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突然出现,将瘦弱的张敦礼拎起,拽到道路一旁。
马车呼啸而去,张敦礼这才慢慢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定睛看向自己的救命恩人——人群中,他雕刻般的五官显得拔群,只是神态气质都显得疏离。救完自己,他很快离得稍远些,仿佛不想同自己扯上任何关系。
但张敦礼还是礼貌作揖:“多谢恩公相救。”
男人点点头,随即离开。
张敦礼看着他的背影,有些出神,直到他消失在人海中,才从地上爬起来,却见自己的衣裳裂开一道口子,并且脏兮兮的,不用照镜子,张敦礼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狼狈。
正因为狼狈,他连连走入两家书斋,书斋的老板正眼都不瞧他。
这些老板,都以雅人自居,虽打交道的都是些落魄书生,但读书人都讲究自己衣衫整洁,这么一个叫花子模样的人,老板们自是看他不上。
不过,也有例外——街道末端的书斋老板一见他,就迎上来,仿佛能预见他的来意似的。
“来卖话本的吧?”
张敦礼腼腆地点点头。
“拿来给我看看。”老板伸手道。
张敦礼将纸张递过去,老板才翻看几页,就直接否决:“写得不行。”
“哪里不行?”张敦礼被人直接否定,下意识有些不服气。
老板似乎能一眼看穿他的心思,拿出几本印刷本,递给他道:“我说话直,你也别生气,你这样的落魄书生,我每年不见个一百,也有五十了。大家都想挣钱,竞争自然就激烈。你知道大家喜欢看什么话本么?千金小姐喜欢天上的神仙哥儿。贩夫走卒不识字,去茶楼听说书,就喜欢乞丐遇神仙,点石为金发家的传奇。所以能改成民间戏曲的,也大多是这类。就算是卖给别的书生看,你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吗?就是这些……”
张敦礼看着面前印刷本的名字:《王相公与我娘亲二三事》、《那日我被榜下捉婿》……
他越看,眉头皱得越深,老板还在不断说着:“你这故事虽曲折励志,但没人看呐。这世道男的想娶有钱寡妇,女的想嫁风流多情俏郎君,有几个人打算靠自己的呐……你应该多写写满足大家梦想的故事。”
张敦礼被退了稿,落寞地走在街道上。周边景象万千,他浑然不觉。
忽然,脚下一阵刺痛。
张敦礼皱眉,他低头抬脚,发现自己居然踩到了一枚细长的钉子。
哪个缺德鬼?竟干出这种缺德事?张敦礼忍着痛意,将钉子拔除,却发现四周的地上,散落着三四枚同样的钉子。他弯腰拾捡钉子的时候,发现其中一枚上还沾着毛发。
这是……马毛?
张敦礼突然想到刚刚那辆突然冲过来,差点要了自己命的马车。马车上无人驾驶,马却仿佛发了狂。
看来,令马受惊发狂的原因在此。
不过,这个时辰这个点儿,这辆马车出现在闹市,而自己又刚巧蹲在路中间捡纸张……难道这辆马车是冲自己来的?
意识到这种可能性,张敦礼立刻联想到什么,通体发寒。
第23章 又见许大人
另一厢。
桑云在大理寺前再次吃瘪,无论使出何种套路,守门的衙役都不为所动。于是,桑云打上了伯爵府的主意。
其实,当她打听到许大人居然是永乐伯爵府的公子时,她的内心产生过一种奇妙的失落感。
非要纠结出一个原因的话,她原本以为许大人心系百姓,皆因自己吃过苦,故能将心比心。谁知,人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这距离感一下子就拉开了。
这原因还可以剖得再深刻一些,只是桑云不敢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