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之前是什么昵称。
便又有人科普,这个博主在高中时暗恋一个男生,发帖子记录,整整记录了十年。
最近才和喜欢的人好像修成正果了,在这之前,博主的昵称是:【今天我还喜欢他】
裴弋伸手揉了揉眉骨,这个手机、帖子的内容,几乎可以确定就是程栀的。
但这些评论,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程栀高中时就喜欢他?怎么可能呢?
他将页面往前翻了几页,帖子发得并不频繁,但联系时间居然真的对得上。
直到,他翻到将近四个月前,正是程栀提着要和他离婚的那几天。
博主更新的动态是:【一个人的喜欢不会迎来结果,我不想再喜欢他了】
裴弋彻底停下动作,本便冷白的肤色近乎完全失了血色。
几乎可以肯定,这个账号的主人,就是程栀。
结合后面的帖子内容,不难发现,这句话根本没有应验,评论区也是笑哈哈地说,一路验证博主flag倒塌,祝福博主和喜欢的人修成正果。
尽是喜气洋洋。
但裴弋握着手机的指骨几乎控制不住地有些发颤。
这个账号的主人是程栀,评论区的评论也是真的。
两个结论,无比真实地揭露出什么真相。
程栀真的喜欢了他这么多年……
以及所谓的车祸后的失忆,似乎是假的。
有一瞬间,裴弋几乎觉得喘不过气,他宁愿这个真相才是假的。
高大的青年在空无一人的房内独自站了许久,没有动作。
直到宋玉铉的声音响起,在外面喊他:“姐夫,你找到了吗?怎么还不下来!”
裴弋眼神缓慢地眨了一下,动作远比脑子更快地在手机屏幕上点到了“根据时间倒序排序”的选项。
页面转了几下,发帖人的第一条帖子出现在眼前:
2013.6.5,多云
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他不记得我,也不认识我,也没喝我送的饮料
裴弋的瞳孔骤然一缩。
听见宋玉铉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他近乎手忙脚乱地按了关机键,然后,“掉”在了地上。
而这串数字,他现在,找到了答案。
他突然想起前不久,季寒申问他,记不记得高二时程栀过来送水,所有人都喝了程栀送的运动饮料,他们以为是给沈豫送的,其他人都是蹭了光。
季寒申说,不是给沈豫送的,还能给他们送?为了支持同校同学?
裴弋当时还觉心里发酸。
但是,现在他知道,饮料是给他送的。
但全场,只有他没喝。
好像,心上更仿佛被揪成了一团,又酸又麻,又涩。
他抬起头,看见窗外阳光洒落。
但回忆起高中时候,回忆高中时候的程栀。
却只能记起在周围同学起哄时顺着视线一起望去的人影。
身形纤瘦,高马尾走动时甩着悠然的弧度,整个人恬静文雅,气质极佳,穿着校服在楼梯上走,与旁边女生说话笑得眉眼弯弯,好看极了,轻易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但更多的,也记不起来。
只有在一个校园中,似乎校外偶尔路上的擦肩而过。
他对程栀的印象,是大学时才深刻起来。
若说真的喜欢、乃至转化为不想放手的爱情,其实是在两人成婚后。
是在日复一日的相处间。
仿佛润物细无声,但有所觉之时,嫩芽早已生发为苍天大树,葱郁枝叶繁茂。
裴弋从未想过,有程栀其实是更早喜欢他的可能性。
喜欢一个人十年,人生超过三分之一的长度。
光是听着,都叫人觉得酸涩、惶恐。
所以,前几日,他与程栀说:我们可能早就两情相悦了。
程栀当时是什么心情呢?
几月前程栀想要离婚之时,他不是没有心有不满,觉得程栀无情。
但直到现在,却猛然发现,在这段感情中,程栀远远比他勇敢,付出更多。
山水遥遥,时光漫漫,一步一行。
他才是站在原地,等着对方走了九十九步,才踏出最后一步的人。
宋玉铉换好了衣服,发现裴弋还没出来,便又哒哒哒着跑过来找他。
八岁的小男孩儿向来察言观色情商极高,此时看见裴弋的面色,试探一般去牵他的袖子。
“姐夫,摔坏一个手机而已,大不了阿铉和姐姐说是我摔坏的,你别难过了。”
裴弋收回神,微微俯下身子,在男孩的头顶轻轻揉了揉。
他朝放着手机的位置看了一眼,长达十年的帖子,他只窥见一隅。
但,便足够了。
“走,我们去接你姐姐回家。”他拉着宋玉铉的手往外走。
宋玉铉没有再闹,十分乖巧地跟着裴弋出去,车开到一半,他才想起,“姐夫,我们还没吃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