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叔快走几步上前,俯身行礼后,不等盛玉问话,他立刻说道:“少夫人,地里的棉花可以收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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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将棉花种子交给平叔后,他就将全部心思都花在了棉花地上。
从选地、晒种、造墒,到整地、播种、间苗,平叔无一不是亲力亲为。①
一个只有七人的棉花小队,在对这种农作物毫无了解的基础下,硬是将一包种子,变成了现在地里茂盛的棉花田。
广阔无垠的平地上,雪白的棉花夹杂在黄褐色的枯枝中间,一望无际,
成熟后的棉花,叶子已经全然掉落,只剩下白绒绒的毛团依旧挂在枯枝上,雪白与黄褐色交织,一眼看过去,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了这两种颜色,交相辉映,甚是壮观。
盛玉到了棉花地后看到的便是此番场景。
从方才起,平叔便激动地没停下过嘴上的话,到了棉花地,更是打开了他的话匣子:“这木棉长出来的花当真是不一样,手感质地十分特殊,即使枝叶都枯萎了,花朵也不像是要枯萎的样子。”
盛玉笑笑:“棉花是木棉吐出来的絮,莫说一个月两个月,便是一年两年也是放得的。”
平叔还记得盛玉之前说棉花不是用来吃,而是用作纺织材料的事,“棉”和“绵”同音,这棉花的质感和羊毛比起来却很不一样。但不管怎么样,这满田的棉花当真是要收获了。
招工的启事早在三日前便贴了出去,报名的人陆陆续续,在今天总算凑够了人。
天气热,日中是不在田里干活的,工人们需要早起,趁露水湿润时下地,在露水变干后结束这一天的棉花采摘工作。
棉花苗长得不高,只到成人的胸口处。枝头上的棉花已经十分成熟,一手拿了布袋,另一只手稍微用力,一拧一捋,整朵棉花便顺着力道掉入了布袋中。
棉花壳尖细,容易扎手,工人们都戴上了手套。
第一次的采摘工作比较粗糙,连壳摘下即可。第二遍则需要去壳去籽,经过整理收拾之后,通体雪白、毫无杂质的绵絮才会被送去纺织厂。
为了迎接这次的棉花大丰收,纺织厂专门开僻出了一个棉纺小组,组长便是由一个叫做方兰芝的人担任。
“——方兰芝?”
“小姐也听说过她?”
盛玉的唇角弯了弯:“近日她在东街的名气可不小。”
这时枝儿也似想起了什么,她惊讶地张大了嘴:“那个改造纺车的人就是她?”
盛玉微微点头,她也没想到,边关还有这种能人,仅凭现有的双锭纺车基础,便能将复锭脚踏式纺车改造出来。
而且据她所知,方兰芝不仅在改造纺车上颇有造诣,一手绣工更是精妙,这也难怪纺织厂要成立棉纺织小组的消息传出来后,她便以全票当选了组长。
盛玉的视线复又看向桌面,那里放着清风书舍传回来的财务报告,她方才已经看过了,批示了崔玦迟疑不定的事项后,盛玉又下达了一个新的指令——买商铺。
边关的商铺租不出去,朝城的商铺千金难求。
思及此,盛玉不由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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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城,槐花巷。
古语有言:八月槐花分外香,时至盛夏,槐花巷内整条巷子的槐花尽数开放,其香飘逸,沁人心脾。
乳黄如玛瑙般的花朵缀满枝头,一片墨绿之中,似黄似白,极为诱人。
槐花是一种群体的美艳,单看一小朵,实在平平无奇,但成串的花朵相携,便是一种难以抵挡的娇艳。
在这影影绰绰的槐花下,便隐藏着近日朝城最为火爆的商铺——清风书舍,因为这家书舍,向来冷清的槐花巷也热闹了不少。
槐花巷内还有许多空房,收到盛玉的指示后,崔玦曾想过要不要把新商铺租在这,毕竟这里虽偏远但便宜——“便宜”,实在是一项不可忽视的优点。
不过清风书舍营业至今,也算赚到了点儿小钱,想到起步时那段艰难的日子,淋过雨的崔玦还是想为即将要开的新商铺撑起一把伞,思考再三,他把视线放在了两条街外的拂柳街。比起人去房空的槐花巷,拂柳街临近主城街,烟火气渐浓,要热闹上不少,自然,租金也要高上不少。
就在崔玦一咬牙,一跺脚,准备付款的时候,这时却意外得到了一个消息:清风书舍的屋主打算将这间院子出售,而更令他意外的是,隔壁那家较小一点的院子,竟也是他的。
在小六子咬牙切齿恨恨地念叨着“万恶的有钱人”“万恶的包租公”的时候,崔玦的心思活泛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