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以前她在那两年内也跟自己说过很多次,是真的爱他,最后还是和他轻易分手了一样。
灾难性的旧恋情使人变得敏感多疑。
站在路上丢人和坐在餐厅丢人,怎么想还是站在路上会好一点,起码暂时过路的行人并不会注意到他到底在原地等了多久。
好在人可以不爱但绝不能不吃饭,缺爱可活不吃得死,今天哈月没有失约。
七点整,一对反差感极大的男女已经并排走进了火锅店。
点餐时薛京将服务员递来的菜单推给哈月,这是薛京待人的风度,哈月笑了笑没有扭捏推辞,开始认真研究 139 的套餐和 189 元套餐之间到底差了几个菜品。
大约因为工资低廉,这里的服务员没有过度服务的精神。
看到客人没有迅速点餐的意图,服务员在桌上放下手里的热水壶便走回吧台,靠在椅背旁和收银员磕起了炒瓜子。
店面不大,周围三三两两坐着几桌带孩子的夫妻,快乐的小孩子们不需寒暄,在店内相见恨晚,像旋转陀螺,时不时在餐桌之间带起一阵微型飓风。薛京在嘈杂的交谈声中尽量忍住不要皱眉,抬手拿起了水壶,用热水将二人的餐具烫了一遍。
为哈月斟水的时间里,薛京已经将前女友的穿着仔细打量了一回。
灰色的连帽卫衣外套着银色的羽绒马甲,宽松的牛仔裤罩住高帮的旧匡威,再加上为了不遮挡视线而全部束起的高马尾。
哈月身上一点多余的装饰都没有,今天穿得比四天前更加闲适,甚至薛京注意到,她的卫衣胳肘处因为经常摩擦而起了一层薄薄的毛球。
反观自己还稍显濡湿的额发和散发着木质香水味道的皮衣,薛京忍不住要失落,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定是属实,大约是他误会了前女友同他约饭的意图。
当年他们恋爱时哈月几乎从未在薛京面前穿过重样的衣衫,夏天酷热她穿长到小腿的吊带裙,肩颈又薄又直,两条细细的胳膊随着腰线摆动,像是舞动的垂柳。
冬天她也不怕冷,下雪天,牛角大衣下竟然穿那样短的 A 字裙,腿根盈盈一握,皮肤娇嫩,让他忍不住用掌心贴住取暖,唯恐她会被零下的气温冻伤。
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哈月来见他总是带妆。
即便是临毕业他们同居的那几周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哈月总是捂着面孔尖叫着跑进浴室洗脸,面上的水珠还没擦干,便急忙在唇上抹上口脂。
也是那时候,薛京才得知女孩子还有种化妆品叫做素颜霜。
今天哈月肯定没在脸上涂抹任何东西,因为薛京可以轻易地捕捉到她的脸颊上,有五颗小小的雀斑。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到现在,眼下这还是第二次,薛京完全看到哈月素面朝天的模样。
上一次她打扮得像位知心的农村大姐,这一次她看起来像个刚毕业不久的高中生。
这都不是他所认知过的哈月。
手指一热,薛京发现自己正在捏起还未放凉的茶杯,指节缩涩翻转,指腹一片殷红。
哈月抬起头,没有特意观察他,正在朝着远处的服务员招手,告知对方自己已经可以点餐了。
第15章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粥底火锅发源于越城,果汁,菜汁,鸡汁居多,但他们今晚用餐的这家餐厅自成一派。
没有喜闻乐见的牛肉,也没有相对奢侈的海鲜,汤底只有一种,是提前用各种香料煲过的整鸭,加之已炖煮糜烂的白粥。
一旦注意到自己自作多情的揣测与现实状况有不小的偏差,薛京就没有主动说话的欲望了,他沉默得像个哑巴,不仅是嘴巴缺少动力,他觉得自己在方才的十分钟内也失去了吃这顿晚饭的胃口。
尤其是点单后,哈月的手机突然响了,她开始低头忙碌,频繁回复消息。
想到跟她详谈的也许是娄志云,或是另外她鱼塘管理中的其他男性,他更加后悔今天下午的决定。
不该吃饭,不该再见,不该加上不该,等于万万不该。
也许哈月和娄志云是相配的,他又算哪门子的半路程咬金?
起码娄志云知道她有个小卖部,他所知道的一切大约都是假的。
对坐着喝过一杯水,不多时,服务员便端着铜锅放入餐桌正中间的煤气灶内。
随着一阵轻微的硫化氢的臭味,打火骤起的热度如冲击波扫过薛京的睫毛,他揉了揉发痒的睫根,再睁眼,锅底下的蓝色火焰开始熊熊燃烧起来。
为了避免糊底,哈月终于放下手机,执起不锈钢的大号汤匙缓慢地搅拌着锅中的米粥。
她刚才是在斯琴大姨聊天,目的是询问一下母亲今晚饮食和情绪的状况,她特意叮咛过,赵春妮近期的脾气不佳,如果两人闹气情绪,还希望邻居大姨多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