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之后方旭他们还另外组一局,KTV。简明说自己是个老头只适合散步这种健康的活动,与方旭等人唱歌噪声会伤害心脏为由拒绝了,自己一个人散步回家。
唱歌的地方离吃饭的地方不远,也就两条街的距离。叫二十平米KTV。这个名字很古怪,王鹤轩还特意问过老板。老板是个很有福相,挺个大肚子的,肉肉的中年大叔,笑呵呵说他也不知道,他接手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个名字的了。
路书来的比较晚,要不是方旭再三打电话催促以及徐飞宇被方旭“扣押”做人质的话,路书第一个动作就是关机,全世界安静了。
路书还是一日既往的打扮,休闲装加上休闲鞋,要不是她在公司雷厉风行的作风,很容易让人误会路书是个刚毕业没多久,出入社会的懵懂小妹。
方旭:“你说你好歹是个副总级别的人物,老是这样扮嫩好意思不?也不怕人家看轻你这个副总?”
路书鞋子、袜子一脱,翘了个二郎腿,整个放松靠在沙发上,舒服叹了一口:“方旭,就是因为我是副总,再往上我就是新元素的老总,你说这个时候我穿什么,谁会有意见?谁又敢有意见?”
妥妥的霸总,女霸总。
徐飞宇跟王鹤轩在唱歌。
姜力闻言给路书竖了个大拇指,不是老总更似老总,自己这个货真价实的老总自认比不上。
坐在姜力旁边的林黎也很钦佩路书的做风:“我觉得你可以跟我家觅夏能成为好朋友,你俩一定会臭味相投的。”已经很少见这样真实又不做作,轻狂又有能力的女孩子了。傅絮是一个,林觅夏是一个,眼前这个路书是一个。
路书却持反对意见:“不一定,也许会跟方旭一样,整天恨不得我赶紧消失。毕竟比起招人喜欢我更适合招人厌,我更喜欢对方想干掉又干不掉我那气急败坏的样子。”
行了,跟家里那位小祖宗是一样的人。
方旭跟路书讲起徐飞宇后面要去话剧院打杂的事,路书给他比了个赞:“方旭啊,你能要点脸不?这套路你还要走多少次啊?”
这一点姜力跟林黎很有同感敬路书一杯,老掉牙的套路啊。
方旭:“你们懂什么?只要能解决问题,套路不论新旧,有用就好。”
深夜,各领各的那一位带回家。林黎跟王鹤轩都喝了酒,打了个车回去。姜力是开车过来的,原本打算打车回去,被KTV老板拦下来了,说这车太昂贵了,不怕被偷就怕监守自盗。
姜力:……老板你也太直白了。
好吧,只能叫代驾了。
路书的车一直在停车场,司机老刘很好的扮演了司机角色,一直坚守岗位。
把所有人送走后,姜力这才问起早就想问的事。
方旭笑了笑,不答。直到临睡前冒出了一句。
姜力,每个人都有不想为人所知的秘密,没有一个人例外。路书不想说事情,我作为朋友的也只能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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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说明文中涉及人物形象无原型
第12章 遇到碰瓷的了
徐飞宇没睡着。
自己被喝补汤喝出鼻血的事情,然后在路书一怒之下、一夜之间自己成为煮夫,苏婶被禁止来做饭送汤送补药之类的。
方旭原话是这样的:徐飞宇,我再不把你弄进话剧院,你就要真的沦为煮夫了,一天到晚围着厨房转的男人。
徐飞宇,你还是个男人嘛?三个月了,你连人家的小手都没摸过一次,你说人家不怀疑你有问题才怪呢。
徐飞宇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原本自己能有今天,是因为路书一掷千金花了巨额把自己买下来。
但说好了只求蓝颜一笑呢?
自己住进时代花园已经三个多月了,除了早晚跟路书早餐之外,连一起吃晚餐都没几次,就这样能不连小手都没摸过吗?
路书起了一个大早,是被迫起了一个大早。
“徐飞宇,你今天怎么回事?一大早就咚咚咚的在干嘛?”
徐飞宇忙着剁肉馅,嘴里边回答路书边背菜谱:“葱头,要一起放进去剁……,我今天下午要出去一趟,所以只能早点给你做饭。苏婶说了你很喜欢吃苦瓜,尤其是酿苦瓜……”徐飞宇没想到自己一大早能看到让人热血澎拜的一幕,真空……居家服下面竟然是真空……
路书伸出手在徐飞宇眼前晃晃:“嘿,回魂了!说话说一半人就没魂了,这什么毛病啊?哦,对了,我早餐呢?”
“哦,你等一下我收拾一下厨房,马上给你做。”徐飞宇一是没想到路书会那么早起,二是没料到做个酿苦瓜会那么费工夫、花时间,压根没有做路书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