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二狗知道了,”二狗有点闷闷的,说道:“那我明日去还给他好了。”
但是他还是想解释一句:“小叔,他说这个是他亲手做的书签,还和我说不值钱的。”
沈若一愣,问道:“你说是他自己做的?他有铜?”
“嗯嗯,他家就是做黄铜生意的。”二狗点点头,小眼神不住往小叔手里的铜片上瞟,其实他真的很喜欢。
沈若将铜书签还给二狗,揉了揉他的头:“小叔明日也跟你一起去书院,可好?”
“好呀!”二狗顿时就更开心了,本以为就顾叔叔去他已经很开心,没想到小叔也要去!
他小小提了个要求:“小叔,我的同窗们都好喜欢吃你烤的地瓜,可不可以……”
“可以。”沈若一口应下,这还不简单?
他没想到刚打了瞌睡就有人递枕头,这不是刚好缺做雨衣底下的圈的材料么?铁丝搞不到,铜丝却不难啊!
第237章
翌日, 沈若天还没亮的时候便起来烤了一大篮子的地瓜,灶台上的米粥都烧滚了许多遍,还往里加了好几次水, 这才将那一大篮子的地瓜全都烤好了。
米粥熬的时间久,都熬煮出了米油,闻上去特别香,是十分浓郁的粮食味道。为了不浪费柴火,锅上还架了蒸笼顺便蒸了些大白面馒头, 面团醒发得很不错,蒸出来的馒头各个白胖饱满, 宣软得很。
那些地瓜便是埋在柴火灶台下烤的, 直接塞进草木灰里头,时不时翻转一下,不少上面皮都焦了, 但闻起来焦香焦香的, 等一扒开皮那就更不得了,能直接把人香得掀过去一个跟头呢。
等他这边烤好, 外头沈丰同顾允一起也已经将货物装好了车。
顾允今日穿得书生长袍便是先前换洗之后放在沈若家,被他绣上了小图样的。
沈若在袖口处绣了憨态可掬的熊猫抱着竹子在啃,特别可爱。是圆头圆脑没有脖子的那种, 瞧着就像是个贴了海苔的三角饭团。
和翠竹小笋手帕实在是相得益彰, 顾允完全能理解到了沈若的恶趣味。
把他们二人都给比喻成了竹子, 而小云吞是小笋,结果还要绣一只熊猫来吃了“他们”?
不等顾允提出疑问, 就听沈若解释道:“人都是要死的嘛, 熊猫那么可爱, 当然要原谅它啦。”
顾允:“?”
“好吧, 其实我是想说,要是咱们能死在一起,其实也挺好的。”沈若挠了挠脸,一本正经念道:“生同衾死同穴。”
顾允一把捂住了他的嘴,这人送东西本是一件叫人脸红心跳的事儿,平白被他搞成这样。顾允实在无法忍受,说道:“别总说那个字眼,犯忌讳。”
他不喜欢沈若说这个字眼,因为沈若是已经经历过一次的人,还是被车给撞来的,顾允每每想起便觉得心痛,那该有多痛苦。
沈若其实不太能回忆的起来被大卡车撞飞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只记得刚来到这儿的时候生小云吞的剧痛。曾经所有人都在说妈妈的伟大,但沈若从小没有妈妈并不知道究竟有多伟大,直到他自己生小云吞的时候,是真心觉得很不容易,疼痛感几乎能让人崩溃,甚至直接盖过了他突然发现男人竟然能生孩子的惊吓。
但总归现在一切都好,沈若其实也没别的意思,就是觉着熊猫很可爱。而且瞧顾允的反应,似乎大宇也有熊猫呢!没准以后他们也能养一只?毕竟在古代,熊猫还属于猛兽呢,没准就有机会碰上呢。
顾允听了沈若的想法,随后想起翠竹小笋的帕子,心说:还是不要找到这种猛兽了,他并不是很想养,而且看着那绣花图样就感觉腰隐隐作痛。
不过若哥儿这回是真的进步了,绣出来的图样比起以前来有了极大的进步,瞧着针脚也没有以前那么乱。顾允自然是喜欢的,不然也不会第二日便穿上了身。
还有他送给自己的那本册子,顾允夜里一直在看。不过知识是汲取不完的,他看得仔细,每看一段便开始自己琢磨,慢慢地咀嚼消化,结果颇有些沉迷,几乎看到后半夜去了。
但是并不觉得困,反而头脑还有些亢奋,收拾好了马车上的东西,便站在边上等。
沈若正将埋在草木灰里头的地瓜扒拉出来。
此刻,二狗睡眼惺忪地从外头走进来,小手揉了揉眼睛,“小叔,二狗来帮你一起。”
小孩子缺觉,每日起的这般早一直都是困的状态,先前每日沈丰送他上学去的时候,二狗总是会在车上再睡会儿,在家的时候也是到快要出发的时候才起,快速洗漱一番之后揣上早食就跟着去了。
住在乡下要去上学确实不太方便,沈若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