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风(54)

金堂会所如今归威哥管。老城区最后的繁荣地带。

风情万种的红裙女人弯腰从长轿车里走下来,两片墨镜像泛着橘调的黑水晶,和她的高跟鞋是同色系。威哥每次见到她,都会想起一些鲜红饱满的水果,成熟到顶点后即刻要爆汁那种。

他捧着一束鲜花迎上去,女人单手接过,点一点头,便表达了客套的谢意。威哥将她带进酒吧,看着她轻轻摇晃透明高脚杯,右手中指一枚浓玫瑰色鸽子蛋像星子在指缝间闪烁。

他隔着两米坐在吧台另一头,充当她的保镖。男人们有贼心没贼胆,不敢来惹。

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不知怎么聊到帅哥,女人感叹娱乐圈年轻男明星里有气质的太少。威哥想起一人,说:“咱们帮派以前有个高中生,倒是标致得很,揍他时都不舍得打脸。”

“我没见过?”

“嫂子你才跟隆哥三年,那小子都进去五年了!我想想,年纪估计只比你小一点,今年该二十三了。”

“那也还年轻。什么时候出来?”

威哥一拍脑门,“好像就这个月!他减刑啦。”

女人莞尔一笑,咽入最后一口酒。

“什么时候接他,带我一块儿去。”

威哥应下。

漂亮女人叫陈莺,是隆哥老家的人,知根知底。隆哥回乡探亲,偶遇一个指路的年轻女人,念念不忘;打听后才知还跟自家沾亲带故,更觉天赐良缘。陈莺初中便辍学打工,喜欢艺术,常去几家私人画室当模特。偶尔也画几幅作品,卖给老师和学生。——这是隆哥不知道的。

隆哥全省各地都养着女人。唯独陈莺是“大嫂”。

帮派势力逐年扩大,隆哥很少再回县里,做着很体面的生意,公司十分红火。最近因为占地,得罪了外市另一拨帮派,这才将老婆送回县城老窝避避风头,而自己留在外市周旋应付。

·

叶颐出狱那天,天气又潮又热,室外温度早已超过40℃。

监狱大门外是一段沙土路,种着几棵大樟树,树叶都被晒得蜷缩起来。路边草丛开着零星的粉紫色小花,花心始终逐着太阳方向。

陈莺坐在车里后悔。太热的时候,空调似乎不起作用,全身毛孔都在冒汗,她讨厌汗液的黏臭。不愿下车,只透过车窗窥视威哥带着几个小弟走向了铁门,给看门的警官塞烟塞红包被拒绝,她不由嗤笑一声。

远远看见,晒得发烫的铁门被两名警官面无表情地推开。

她摇下车窗,热气瞬间扑了满面。此时心烦气躁达到极限,她只想快快看一眼那“高中生”,最好他真的漂亮,不然她这一趟过来就像个笑话。

威哥要踮起脚才能搂到那个男人的肩膀。

他白T灰裤,寸头正直。全身皮肤苍白得可怕,太阳当头一照,他脸颊是近乎透明的质感。身外笼罩一层对世界的疏离和淡漠,举手抬足,每一根骨头都是画不出的艺术。

陈莺深吸一口气,感觉周遭忽然变得清爽。

她将手臂伸出车窗一招,威哥应声而来。因为看“他”,墨镜吊在她鼻头上,大方展示出一双如丝媚眼。

她说:“坐我的车。”

威哥先上,叶颐跟着,躬身坐在了她后座。

“你小子面子够大,大嫂亲自来接你,隆哥知道都得吃醋。”

“谢谢嫂子。”

——叶颐开口,嗓音低哑,符合她想象的动听。

她忍不住舔舔嘴唇,笑出一丝。

“叫什么?”

“叶颐。颐和园的颐。”

“名字不错。”才配得上他。

“听说你是因为不听话被送去蹲牢子的。以后还听话吗?”

“听话。”

威哥拍一拍他的脸,高兴地说:“嘿,懂事了!”

叶颐自嘲地一笑。

目睹他如此变化,威哥打心底暗自佩服隆哥。将他推进深渊,再偶尔施以援手——傲骨没了,逆鳞没了,只剩下乖顺与感恩。

叶颐却想,恨不需言语。他在监狱学会伪装。

·

接风宴在关公祠后院小小操办。

景点6点关门,他们6点半进入,管理人员早已自觉清了场。跨过火盆,祭过关公,被泼一身凉水,叶颐才被允许入席。

入席前去以前的房间里换身干衣服,木门一关但没下锁。刚脱下焦湿的T恤,房门便蓦然打开,他如惊弓之鸟回头。

陈莺抱手倚在门框,将墨镜上推、压住卷发,视线从他白皙紧实的赤|裸脊梁,滑到前后皆凸的下身。心中后悔,进来早了。

叶颐背过身去,自如地从衣架上剥落一件黑背心套进头。接着双手抚住裤腰,动作停了片刻,见陈莺还没有要走的意思,他不满地问:

“还要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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