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华年依偎在赵锦瑟背上,她很想让时间留在此刻。
“好,我们把玫瑰种在蓝桉树下,在每年春末夏初时都要拍照留念,不能缺席不能离弃。
宋华年很是欢喜,在赵锦瑟后背用手指写下:“春末夏初的玫瑰只盛不衰,我喜欢阿锦只增不减”
赵锦瑟没有猜后背的字只是问:“华年如果有一天,我做了一件所有人都觉得不能做的事,你会制止我吗”
“不会,永远站在阿锦身边是我唯一能做的事”语气坚定,不容置疑眼中心中皆是柔情。
“阿锦,你不要为从前的我而感到伤心难过,至少现在我过得很开心”
赵锦瑟并未回应,因为她做不到不难过,华年手腕上的伤疤不会作假。
赵锦瑟对宋华年的情感是爱,不是可怜。
有人爱意恨不得声音如九天云雷般大,可为对方所做之事不出一二。有些人默不作声却永远站在彼此身旁。
真情实感。
其实赵锦瑟想说:“玫瑰很好看,月亮也皎洁,但是纹玫瑰的人被月亮照着的人,天下无二。”
热烈忠贞的玫瑰遮的住伤疤吗?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一次自己想赢。
她要在这个自诩男女平等的世界为自己的喜欢和爱要一份平等。
第12章爱和喜欢都是动词
九天有姣姣明月,碧海有落泪成珠的鲛人,江南有满园芳华的冬雪,但这些都不如我心里有你,而正好你也爱我,灼灼其华的美景也胜不过你我正好二字。
夏江南,水乡。冬水乡,霜华。
可是,1998年的江南,正逢秋季,未逢春。
已经过了夏季但是赵锦瑟现在还是有些燥热,躺在床上迟迟不能入睡,用脚蹬着被子翻来覆去想的都是那个纹玫瑰的女子,怕她后悔,后悔纹上玫瑰后悔待在自己身边,更怕她后悔喜欢自己。
她什么时候变的那么胆小怕事。
让人同情。
她喜欢宋华年从来都不是嘴上说说,她允过的承诺一日也没忘记过,她会一一兑现。
或许是今天太累了,她在顾虑中慢慢进入梦乡,希望梦里有她想见的人,没有那么多世俗教条。
楼下的女子,不断摩挲着手腕上的玫瑰,在宋华年心中自己手腕上的玫瑰从来都不是用来遮挡伤疤的,那样美的玫瑰如果用来遮疤痕岂不是太奢侈,她纹玫瑰仅仅是为了赵锦瑟,只因为阿锦喜欢,只因为她喜欢阿锦,是因为她想和阿锦生生世世在一起,不离不弃。
她根本不在意疤痕丑不丑疼不疼,她只在意阿锦喜不喜欢,她只是想和阿锦一起有个家。
她在入睡之前,将玫瑰放在了唇上,眉间尽是笑意,不在紧皱眉头,也不会断断续续梦中惊醒。可真是幸运呀,她能遇见阿锦。
只是她知前路不易,难。
只是她想苦尽甘来,甜。
只是前路种种让人可怜。
只是文人骚客墨中情爱太少见显得爱虚假。
只是我爱你你也爱我说的太多显得人虚伪。
只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实在不易显得情悲凉。
只是爱和喜欢都太美好显得你情我愿太奢侈。
只是心中有她从而不得不去赌一把。
只是若胜,则与君生。
只是若败,则死终局。
只是,她不是为求胜,只是想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罢了。
只是,如此简单之事,却又是万般求全,易得更难得。
只是彼此都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周末的假期总是短暂,其实不过就是身边的人是自己喜欢的罢了,若不是的话,那么上学与不上学并无差别,开心与不开心也相差无二。
如,宋华年与赵锦瑟,于维鸠与叶蓁蓁。
喜欢和爱都很简单,喜欢和爱都不只是说说而已。
看着前面搂着自己家妹妹的叶蓁蓁,于维鸠心想以后姑嫂关系肯定差不了,就差把人娶回家当媳妇了。
于狗内心OS:“靠,只恨自己不是主角,没光环罩着连娶媳妇都只能靠自己努力,纯纯老舔狗”
“你能不能快一点,我可不想和你一块迟到,毕竟您今天才是升旗典礼上的主角”叶蓁蓁回头给了少年明媚微笑,顺便嘲讽一句。
顺便加重“主角”两个字的语气。
这让原本就惆怅的人感到绝望,本就觉得委屈的人听见叶蓁蓁的话好像雪上加霜。
“是是是,我真真是当了一回主角”
“请问作者是否考虑一下配角的感受,此主角非彼主角啊”
“好歹我也是身高一米八,额,一米八以上,品学兼优,相貌堂堂,双商在线,家境优良,基因强大,无数少女为之倾倒且有官配的配角一号啊”于维鸠自信吐露心声。
不出意外,会收到一句,不,应该是两句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