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枕之觉得,跟自己想象中的妹妹,出去太多了。
“我觉得知瑶变了……以前的知瑶,就是温柔的大家闺秀一个,说话都是娇软的,哪里像现在这样,说话带刺,一副惹不得的样子,我还是比较喜欢以前的知瑶,现在的知瑶跟乡野农妇有什么区别,莫不是在这里待久了,被同化了,变成这种乡野农妇,一点都没以前娇贵的样子。”
这样的周知瑶,他不是很喜欢了。
李露:“哥哥,她本来就是乡野农妇,本来就是这个地方的人,根是这样,改不了的,本性难改,她就是有这种天性,她爸妈都是乡野人呢。”
李枕之听着觉得也是,他印象中一直停留在乖巧的妹妹上,那才讨人喜欢,这种泼妇,谁还愿意接回家添堵。
说句不好听的,她一个乡野农妇,穷酸的农村人,他们这些有钱人家愿意把她带回去养着,也不需要她付出什么,不需要她干活,不用继续在这里干活劳作,她就应该感恩戴德的。
最好是给他们家磕10个响头,上辈子烧高香才遇到他们家这么好的人,这要是换别人,都不带搭理她的。
她不珍惜,还一副狗咬人的状态,实在是太气人了。
真要是这样,就不带她回去了,继续留在这个村里受苦吧,以后有她哭的。
毕竟,养狗是需要听话的狗。
不听话的狗,赶出家门,不要。
……
李露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宾馆,让司机送她回去村里了。
她下车到了她以前生活的农村里面。
在京城待久了,习惯了京城的生活了,下车就感觉到乌烟瘴气的,灰尘这么多,味道好臭。
她拿着丝巾堵住鼻子,非常嫌弃的进去村里面了,要不是车不能开进去,她还真不想穿这么好看的衣服鞋子走这种山路,丢人。
她回到了以前住的地方,时间来的凑巧,刚好就遇到了她之前的舅妈起来了。
她舅妈陈妞看到她的那瞬间,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惊讶的说:“小露!是你吗小露?哎呦,去大城市之后果然就是不一样的嘞!打扮的这么时髦了,刚才我还认不出嘞,你怎么白了这么多,以前大家都说你是黑煤球,你现在白了,当千金了就是不一样嘞。”
李露听到这声音都要倒胃口了,她忍着恶心说:“别叫的这么大声,我不想让人家知道我来见你,我跟你们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也不是你们家的人。”
陈妞看她那个缺德样,白了她一眼,“飞上枝头变凤凰,连我们这家人都不认了,当初要不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喂大,你早就死了。哪里还能有现在这样的富贵命,去省城当千金小姐,早就成骨灰了。”
李露听到这话也恶心的给她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是你的功劳?不要脸了,我本来就是富贵命,我天生下来就是千金小姐,要不是当初那个护士抱错了,我也不至于在你们家吃苦受累这么多年,我命这么好,就是我天生的,跟你没关系。”
陈妞听着这番话也无语,问她:“那大小姐,你来找我们干什么?不是说跟我们脱离关系嘛?你现在都回去当大小姐了,怎么还回来找我们这种见不得台面的乡下人。”
李露质问她:“为什么周知瑶,就是当初那个跟我掉包的孩子,你们没把她带回来,你们不把她带回来,折磨她,虐待她?”
陈妞听到这人的名字,也想起来了,周知瑶,就是她老公死去姐姐的亲女儿,跟李露掉包的那个孩子。
当初说李家的孩子掉包了,李家来找到她们,说是把孩子换回来,真的带回去,假的还给他们。
陈妞想着说,不能亏了啊,虽然没有好吃好喝伺候,但毕竟养了20多年,不拿钱怎么可以?
她就狮子大开口,跟李家的人要了一笔钱,拿不出来就不把孩子给换了。
李母也是大方,为了让女儿早点回去,就给了她们一大笔钱。
她们拿了钱,日子别提多潇洒了。
本来就不想养这个拖油瓶的,李露在家就是一直白吃白住,她老早就想把她嫁人赶出去了,省的在家里浪费粮食。
后面拿了钱,那个周知瑶也没有过来,说是当知青去了,回不来,在那边有吃有喝的,又不用他们负担,陈妞觉得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再说了,她还怕周知瑶回来跟她们要钱呢。
这人不回来,还不美了她们。
而且陈妞听说,这个周知瑶之前在城里头当大小姐宠着养的,这要是接回家,还得当大小姐来娇养,这不是要了命吗,她可不蹚浑水。
陈妞:“那不是去当知青去了么,没回家呢,说起来我还没看过她呢,也不知道长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