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珠说没事儿,“您靠的是在沏茶上的手艺,和主子性情不相干。”
雅头笑笑没说话,是啊,他靠手艺生存,只不过这手艺早就换了一门,如今他再也嗅不出满室的芬芳茶香了,他只是惠妃娘娘手中的一只狗,一只手中沾满鲜血、指哪打哪儿、会咬人的疯狗。
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雅头自己也说不清,大概是心仪的宫女选择跟老太监对食的时候,大概是被大阿哥当垫脚石踩在脚下的时候,大概是头一回办好了惠妃的差事,惠妃从炕上下来,身段婀娜地蹲在他跟前,拉起他粗糙而沾上了血迹的手,将一粒金豆子放进手心那一小片干净地儿的时候。
对弟弟魏珠,他是有些愧疚的,虽然魏珠的存在并不能瞒过内务府的那些人,以至于面前这个天真可爱的少年的性命,也成了要挟他继续效力的把柄。但老话儿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从踏上这条路开始,他就知道回不了头了,或许那个最朴素的愿望——给魏珠寻一个圆脸媳妇,生个大胖小子,早就成了梦里的奢望。
“这些,你拿着。”最后一次见到雅头的时候,他明显感觉哥子变了一个人似的,生硬地将几封书信和一小把金豆子塞进魏珠手心,“离远点,去喀尔喀蒙古吧,那里骑马的人多,你的本事也有用武之地。”
“我不认字呀,再说您不出来了么?”魏珠翻了翻手中几张薄纸,又去看哥子沉默而丑陋的面孔,放下手中事物,将饼摊上的玉米饽饽往他怀里塞,“我做了馅儿,这是白糖芝麻的,金贵呢,您尝尝能不能跟宫里比。”
雅头长长叹了口气,只留给他一个弯腰驼背的背影。人回紫禁城去了,可他却再也没等来任何消息。
他没听他哥的话,在炕上扭转了几夜,就收拾包裹上了紫禁城。
西华门外的侍从都是阴狠的主儿,他花了一半金豆子,辗转又辗转,终于问到了那些跟雅头一同在小刀洪那儿挨了刀子、再一同进宫当差的太监,却个个都摇头说不知道。总之宫里失踪个奴才,着实不算稀罕事,若是犯了事惹得主子不高兴罚去做苦役,身底子差一点的,很快就会一命呜呼,被裹上草席送往乱葬岗了。
魏珠不信这个邪,但时间久了,有些事不得不信。不是没去乱葬岗找过,那里有许多无人认领的尸首,脸都烂了,身子也臭了,被虫子吃得七七八八,可他全都细细辨认过一遍,没有他哥,都不是他哥。
幼年丧父,后来丧母,最后丧兄,天地间孑然一身,媳妇和胖小子也不过是痴人说梦。他收好了剩下的金豆子,只留出一粒,然后拈着那一粒,敲响了小刀洪家的门。
他和他哥很相似,都是过了少年岁月才净身进宫,自然不如那些打小就进去的路途顺当。好在他有手艺有本事,做得了膳房白案,也干得了喂马养马。
第一选择当然是去毓庆宫膳房,可内务府管领处的大公公却嘲他,“太子妃娘娘对吃食要求高着呢,就你那做玉米饽饽的一点本事,也妄想这种好差事?”说罢墨笔在本上一勾,朝外头一指,“你到上驷院去吧,虽然没什么在主子跟前出力的机会,但那处自由又闲散,我看啊,很适合你这爷们似的脾性,”
魏珠觉得“爷们”两个字很刺耳,可这是他好不容易走进的地方,日子还长,不是一时逞口舌之快的时候。往上驷院走,这皇宫是他曾经向往过的皇宫,人人穿着簇新的衣裳,吃着洁净的食物,可他们还被看作是人吗?各自说得没错,他们只是不人不鬼的东西,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
雨声很暴烈地砸下,伴着数十辆马车轰隆隆的滚轮声。思绪被拉回,他四处张望,马厩里的气氛一下凝重起来,连马儿都忍不住跟着嘶鸣。
主事一脸慌张地拍着他道:“魏珠啊,这是你头一回办大差事,又逢上大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我上前头磕头去,这些内马就交给你了,那匹兔褐色叫乌敏达的性情最暴烈,明相先前派人说过,该怎么办,你知道了吗?”
他淡然说一声知道了,走到乌敏达旁,伸手摸了摸它辽阔的背脊。
暴躁的马都很聪慧,乌敏达将蹄子在泥地上磕巴两下,圆而黑的眼转过来,朝他轻轻眨巴,似乎在说:“放心吧,交给我了。”
第61章 赛马
施琅从台湾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位郑成功的旧将, 叫林兴珠,以万岁枯藤遁甲传播闻名,可以抵挡刀枪不入。这次康熙帝大阅于南苑, 一是依着章程, 要定大阅鸣角击鼓声金之制,二来呢就是将这新操练出来的藤牌兵拉出来溜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