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双眼,却红得如此可怕。
•
望都饭店是陆家的产业之一。
所有陆家名下的酒店,都有一间总统套房是专门给总裁留的。
路放驾轻就熟地搂着林霜去了套房,只是才刚进了房间,他就重重地把林霜扔到了床上。
他一想到刚才自己要是晚出现几分钟,这厮就会被别人带走,他就气得快要发疯。
刚才那男人长得虽然还可以,可穿得那么寒酸落魄,啧,就这?
她林霜不是号称一次至少十万块钱吗,怎么看这样子,好像只要长得帅点,也能跟她做啊。
难道他路放就是个冤种,给她睡了还特么的要一次付十万块钱?
此时此刻,躺在床上的林霜已经被烧得脸色通红,就像一只快要煮熟的虾。
白皙的皮肤透着红,莫名让路放想起了熟透的水蜜桃。
只是她身上竟然穿着黑乎乎的西服套装,简直煞风景。
不过套装裙下露出的小腿,笔直瘦削,倒是有些加分。
为了惩罚她,路放脱了她的外套,动作格外粗鲁,仿佛要将肚子里的火气全都洒在她身上。
半昏半醒之间
去。
黑暗里,他们如此靠近,心跳相吸,就像是世间任何一对温情情侣。
一直等到第二天的日照光线透过落地窗洒入房内,林霜终于皱了皱眉,睁开了眼。
浑身就像是被好几辆卡车反复碾压,酸痛感袭击着她的腰肢,仿佛快要断掉!
最重要的是。
此时此刻她似是被人抱在怀里,浑身光洁,未着寸缕,甚至身体还黏糊糊的……
她睁大眼,胸膛内的心脏跳得快要超速,——她其实已经记不太清昏迷前都经历了什么。
只依稀记得自己似乎见到了江斯以,然后被他带走……
林霜缓缓将目光转向身旁的男人。
可在看到这男人的一头熟悉的短发时,她这才猛得松了口气。
竟然是路放!
还好不是他……
林霜将脑子里可怕的念头摒去,可随即却又讥笑了起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江斯以一向看不起自己,觉得自己不过是个卖的,他又怎么可能……
路放还在熟睡,她一向专业,才不会做出吵醒金主休息的事。
她小心翼翼地从被子里抽离出来,起身就去浴室洗了个澡。
只是昨天晚上路放太凶,导致她走路都有些走不稳了,得微微蜷缩着脚,不然就有些牵扯疼。
林霜背对着路放开始穿戴衣裳,只是才刚穿好文胸,就听身后传来了一声含着讽刺的嗤声。
“这就打算提起裤子不认人了?”路放的声音还带着一丝睡后的微哑。
林霜面色丝毫不变,语气亦是一如既往的清丽:“陆总,我穿的是裙子,可不是裤子。”
第十一章 不配
路放冷哼一声,眸光却是热热地看着林霜曼妙的身影:“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路放啧了声:“昨天要不是我及时赶到,你可就要被一个穷小子带走了。”
路放:“怎么,你现在已经饥不择食到这个地步了?”
他的声音清清冷冷,还透着浓浓的嘲弄。
林霜穿衣的动作不停,心中毫无波澜。
直到将衣衫都穿戴整齐,她才转身看向床上的路放,笑得坦荡从容,没有丝毫被羞辱的窘迫:“一共十万块,微信还是支付宝?”
她一边说,一边熟练拿出手机,打开微信付款码,递到路放面前。
“还是微信吧,微信方便我转账。”林霜自问自答,眉眼柔和,就像含苞待放的百合。
她的神情和她说出的话,格格不入。
路放看着手机上的付款码,眼中的嘲弄更重:“方便转账给你的吸血弟弟?”
他也拿出手机飞快转了账,这才道:“林霜,你说你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路放嘴角嘲弄的笑意漾开:“一件货品,明码标价……就你这样的,当年也好意思和苏玲妃争第一?”
“你配吗?”
林霜脸色不改,只是眸光一瞬间变得幽深,然后再无起伏。
仿佛这样的话,已经伤害不了她。
倒是她看了眼微信跳进来的消息,路放竟然只给她转了五万块。
林霜微微凝眉,正打算说话,就听路放又说:“昨天是你主动求我的,所以得打折。”
嗤,资本家杀人诛心。
林霜懒得再和路放多说,这鬼地方她是一刻都待不下去了,她面无表情看着他,嘴唇微微抿起:“行。”
扔下干净利落地一个字,林霜转身就走出了套间,不曾回头。
路放的心情也不好了,他站起身来随意冲了个澡,可满脑子都是刚才林霜冷着脸色走出套间的背影。
他和她一起长大,明明她小时候,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