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秋一上车就关上了车窗,孟朝歌隔着车窗,指了指那栋废弃的大楼,问道:“秦秋,你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吗?”
“啊?”秦秋瞄了一眼孟朝歌指的大楼,“废弃了一年多了,本来是一个小区的,结果刚建好没多久就卖了出去,换了一家公司接手,我记得那家公司是建栋写字楼,结果起到一半也溜了,现在就不知道情况了。”
孟朝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指腹却不自觉地磨蹭了一下。
她看着那栋楼,莫名的心生不适。
回到孟家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郊区的那场车祸也很快登上了电视,她一进来就听到报道。
一桌人整整齐齐地坐在饭桌上,就连孟琳琅也在,但一眼看去十分郁卒,估计在剧组待的那一段时间并不开心。
想来也是,一宋衍不在,没了勾搭的机会,二以她的性格,估计在剧组里人缘不好。
孟琳琅一抬眼就看到孟朝歌,脸色更加差劲,重重地搁下筷子。
她看向钱如英,“妈,她怎么还在呀?”
钱如英都还没说话,孟涛就肃脸道:“说的什么话?”
孟琳琅重重冷哼一声,十分不满地再度执起筷子,像是当孟朝歌不存在。
而孟朝歌则丝毫不介意。
她乐得孟琳琅不说话,影响她进食的速度。
她自在地坐到了空着的位置上,面前没有碗筷,仿佛不知道家里还有一人,她敲了敲桌面,叫来了佣人。
神态自然地让人加一副碗筷。
第221章 地皮
佣人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跑过去拿来碗筷。
一一摆好在桌面上时,就听孟朝歌不轻不重的,慢条斯理地说道:“下次如果我不在的话,还麻烦照样把我的那份餐具拿出来。”
佣人被这么一提醒,猛地抬起头来,抬起的第一时间就下意识地看向了钱如英。
在还未开饭之前,就是钱如英让她不要再多拿一份餐具的,此时被孟朝歌这么一说,她一时间不知道要怎么回应才能双方不得罪……
毕竟她也只是个小佣人。
孟朝歌似笑非笑道:“毕竟谁知道当天的我会不会突然就提前结束工作回来呢?”
餐桌上无一人发声,只有孟琳琅夹菜时候发出的清脆声音,像是在刻意地表明自己的不满。
佣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然后低低地应了声“好的”便快步离开了现场。
但当佣人走离的时候,孟秋兰却倏地抬眼,声音柔和,“朝歌,你以后还是多多谅解这些用佣人吧。毕竟他们也忙了许久,毕竟,谁也不比谁金贵,你说是吧,朝歌?”
她勾着恶意十足的笑容。
孟朝歌也不怒。
她虽说无论是以前以圣女的身份享尽所有身边人的仰慕,还是现在勉强身为孟家的一份子,都是被人服侍的,但也不代表她会因此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甚至在百年前,她被以“圣女”为名的枷锁锁住的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生为一个平民百姓。
但她此时此刻,还真想“金贵”一把。
“唔,我觉得你说的有理,”孟朝歌状似赞同地点了点头,而后笑看着孟秋兰,“但我终归平日里把自己当得太金贵了,也不知道怎么做才好,要不你给我示范一下?”
孟秋兰谁知孟朝歌竟还想反将一军,不禁蹙眉,“这有什么好示范的?”
孟朝歌摸了摸下巴,“要不你把你现在手里的餐具放回去,然后再拿回来,给我演示一下整个过程。”
“这样虽然虽然没吃过猪肉,但也好歹也见过猪跑了吧?”
孟朝歌挑了挑眉,还觉得深有道理地点了点头。
然而桌上的人没有一个能够get到她的冷幽默,而被孟朝歌内涵了一句“猪”的孟秋兰脸上刻意保持的笑容都僵住了。
拿过去再拿过来,实在简单不过的动作,孟朝歌怎么不会做?只不过是想让她难堪而已。
孟秋兰抿紧了双唇。
“算了算了。”孟涛出声解围,“可能是这些佣人以为今晚朝歌不会来了,没事,这次过后,他们就记住了。”
不出意外,孟涛的声音一出,钱如英就忍不住讽笑:“是吗?”
孟涛神情不悦地瞥了一眼钱如英。
钱如英张了张嘴,结果一抬眼,就想起了前段日子和孟秋兰的对话,忍了忍,不甘不愿地把要脱口而出的冷嘲热讽咽了回去。
见钱如英难得安分,孟涛倒有些不适应,但也没多想。
就在此时,孟霁云突然出声。
“我今天和诺斯签了约。”
孟涛一怔,“这么快?”
“我是觉得夜长梦多,还不如直接一下子敲定,谁也跑不了。”孟霁云说道,“还记得我说过诺斯他们之前在晋城买了一块地皮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