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以前咱们都是有饭一起吃的啊。”吴大壮不死心的说,然后发现陆团的眼神比枪口还令人害怕。
再看看捧着碗,在旁边美滋滋吃饭的沈赢,他这个单身狗终于反应过来:“哦,我是该回去吃饭了。”
吴大壮起身朝外走去的时候,还忍不住回头,见冷冰冰的陆阎王,竟然拿着筷子把瘦肉分出来,放在沈赢碗里。
被冷落的吴大壮,忍不住开口:“陆团,你变了。”
“滚!”回应他的是陆耀廷更不耐烦的声音。
吴大壮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还摸着饥饿的肚子想。
回去肯定要把陆团在媳妇儿面前,从老虎变成小猫的事儿,给大家通通说一遍。
最后却被他弟小吴白了一眼:“你可长点心吧,俗话说小别胜新婚,陆团一晚上没搂着媳妇儿睡,好不容易午休可以回家陪媳妇儿吃饭,能不把你这个电灯泡赶走?”
人情世故方面,吴大壮真不如他弟小吴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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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光给我夹菜,你也多吃点。”沈赢拿勺子,连肉带汤汁的给陆耀廷舀了满满一碗:“红烧肉汁儿泡饭特被好吃,又香又甜……”
白皙的脸上全是笑意,眼尾也开心的扬起。
陆耀廷抿了抿嘴,端起饭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等他吃饱了以后,沈赢这才问:“沈慧如会咋样啊?”
“会被部队开除。”陆耀廷一边收拾碗,一边说:“因为查出她不知道池庆林被敌特收买的事情,所以她不会被枪毙,会被下放去农村或者农场挑大粪。”
沈慧如这是自作自受,活该有这样的结果。
坏人没有好下场,这让沈赢心里特别高兴。
又问:“照你这么说,池庆林要被枪毙了?”
“嗯。”陆耀廷应了声,但没和沈赢说太具体的事情。
枪毙池庆林,也要等事情全查清楚了再说。
陆耀廷洗了碗以后,又把沈赢换下来的脏衣服卷去洗了,晾好了以后,这才去了部队。
沈赢看着被打扫的干干净净的家里,觉得陆耀廷真是个可靠的男人。
她睡了个午觉起来,看天色还挺早,就推着轮椅去菜园子里摘了点茄子、青椒还有西红柿,准备晚上给陆耀廷做个饭。
她上辈子是上过烹饪课和烘培课的,不过她一般不爱自己动手,只在有闲情逸致的时候,会在装修精致漂亮,没有油烟的厨房里,做点美食,然后分享到小红署上。
这不是为了感谢陆耀廷给力,带着人来帮忙,让她一箭三雕,彻底解决了身边的麻烦,沈赢这才会动手给他做饭吃。
但是沈赢遇到了一个难题,七十年代只有大城市里的人才用天然气,也没有空气炸锅和烤箱。用的几乎都是烧柴的土灶,就算有蜂窝煤,因为家里很少做饭,蜂窝煤也没烧起来。
用惯了21世纪各种简单便利厨具的沈赢,看着蜂窝煤和土灶懵逼了好半天。
最后只能找王姐帮忙。
王姐听说她要给陆耀廷做饭,看了看沈赢白嫩嫩的小手,和干干净净衣裙说:“要不我晚上做饭,帮你多做点,你这干干净净别被弄脏了。”
有的人就是这样,你一看到她,就觉得她应该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
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都是应该被人弄好的,用双手捧到她面前的。
王姐还感叹,要是以后她闺女有沈赢这个福气,那她做梦都能笑醒。
“犒劳陆耀廷的食物,还是自己做更有诚意。”沈赢笑眯眯的说:“王姐帮我控制火候就行了。”
好在蜂窝煤的灶很矮,沈赢坐在轮椅上也能操纵。
“没有肉啊。”沈赢为难,还问王姐:“现在能不能买到肉?”
王姐点头,又推着沈赢去了供销社,拿肉票买了一块精挑细选的肉回来,这才开始做饭。
蒜香烤茄子、盐煎肉、再加个西红柿炒鸡蛋和黄瓜皮蛋汤,做的色香味俱全。
王姐馋的都流口水:“你也太能干了,这些菜好看又好吃。”
“可惜没有更好的食材,否则我愿意请陆耀廷吃全天下最昂贵的食材和料理。”沈赢说完,又想,也没有手机,不能拍照发小红署和朋友圈,乐趣又少了点。
沈赢和王姐一起,给陆耀廷和王姐男人送饭的时候。
王姐乐的嘴都合不拢,就好像沈赢是她儿媳妇儿,陆耀廷是他儿子似的。
“陆团,有人给你送饭来了。”
正在整理审问资料的陆耀廷,听见卫兵这么说,欻的抬头:“谁?我媳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