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
“……”还是不动。
林初惊讶,这年头竟然还有帅不自知的男生了,好难得。
她也没好意思喊名字,伸手朝他肩膀上拍了下。
这次终于回头了。
离得近,陆让森那张脸更加清晰。乌发,冷白肤色,连睫毛都比一般人卷翘。
瞳色很黑,看过来时让人不敢直视。
连清淡的冷冽气息都能闻到。
林初的耳朵开始不受控制地冒热气,她管这个叫“帅哥综合症”,指遇到特别帅的人,就忍不住脸红,不敢对视也不敢说话。
不过为了回去,她还是忍了忍,稍微凑近:“你也是穿越过来的吗?”
陆让森没有多余的表情。
甚至还是一样的眼神。
——看傻子的眼神。
林初噎了下,硬着头皮继续:“你失踪半年,就因为穿到这里了吗?”
很好。
陆让森这次有了其他表情。
比如皱眉。
看起来很不想理她。
难道认错人了?林初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问:“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而这位很帅的背景板,面无表情看了她一眼,才缓缓开口。
“渣男。”
“……”
第2章
显然,他听见她说的那两个字了。
可恶!
明明是个背景板,耳朵竟然还这么好使。
林初将错误完全推给对方,尬笑了两声,厚着脸皮继续道:“同学,你是不是叫陆让森啊?”
对面的人沉默了。
深色的瞳孔里显出那么一丁点的讶色——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被林初捕捉到了,她有种陌生大城市里遇到老乡的欣喜:“是吧!是叫陆让森没错吧!”
片刻,陆让森再次开口:“有什么事吗?”
他的声音干净,是偏少年的清越,又带着点哑,很特别。
就是语气过于冷淡,一听就跟她不熟。
林初盯着他的脸半晌,觉得无论说什么,对方都会用那副眼神看自己。于是,她动了动嘴唇,冒出一句:“我是你女朋友。”
死一样的安静后。
她终于、终于在陆让森那张脸上,看到某种要裂开的表情。
*
其实说出“我是你女朋友”这几个字时,林初自己也是心虚的。
倒不是她已经发了分手短信,身份变成了前女友,而是因为,她半年前生了一场大病,记忆缺失了一些,完全想不起来陆让森是谁。
所以她一开始都没认出对方。
但她也不是乱认男朋友。
失忆后警方根据她手机里的消息找到了张然。张然是陆让森的编辑,合作多年,算是最了解他的人。
所以两人在一起的事实,还有陆让森的照片,都是张然告诉她的。
至于为什么半年都没联系上,拿张然的话说,创作者的性格都是古怪的,陆老师采风的时候从来不跟外界联系。
于是她等了半年,终于受不了,发了分手短信。
此时,两人离得很近,林初几乎可以确认这人就是陆让森——陆让森的眉间有颗淡色的痣,当时看照片时她就觉得这颗痣很特别。
“你洗发水喜欢用橙子味的,衣服袖子都是反着折,刮胡子不爱用剃须刀喜欢用刀片,喜欢在每本书第二页写名字……还有一些其他比较私密的不方便说。怎么样,够不够证明我们很熟?”
林初噼里啪啦说了一堆,换来的是陆让森更加奇怪的表情。
——那种看变态的眼神。
林初心想,我不是变态哦。
失忆这半年我都住在你家,当然知道这些事。
不过从陆让森的反应来看,她觉得自己说的这些都是对的。
那就是说,陆让森消失了半年,不是去采风,而是不小心穿到异世界了。
眼看着对方冷着一张脸要转身,林初立刻拽住他衣服:“哎,我还没说完。”
陆让森顶着那张冷脸又转了回来。
林初没松开他,用另一只手翻开漫画:“我们现在处的世界——这里,是个漫画世界,你看到的这些同学都是漫画里的人,我们俩都是从现实穿越到这里的。”
她说完,又觉得不太严谨,补充了一句:“暂时才发现我们俩。”
“你看看这教室的布局,黑板,窗帘颜色都一模一样……”林初又指着不远处的姜奕眠和顾耀,“那两个人就是漫画男女主角。”
陆让森一直没说话,林初停下来后才注意,他在盯着自己拽他衣服的手。
可能是不喜欢别人碰他。
默默松开后,林初声音也放低:“我是跟这本漫画一起穿进来的,现在回不去了,所以才想问问你。但看你的样子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猜你可能是穿进来的时候磕到脑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