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你哭什么?”他问她。
费莎莎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捂住了嘴巴,觉得自己现在这副龇牙咧嘴的模样一定丑死了。
见她不回答,墨宇皓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费莎莎。”
“是找不到家了吗?”
“不是。”
墨宇皓的确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他有着不合年龄的稳重,寡言少语,对谁都是淡淡的,哪怕在跟他和费莎莎之间的共同好友冷荆枫一起玩乐时,也是一个在调皮捣蛋,一个在冷静补救。在整个少年时期,他俩在专业惹祸和专业善后之间配合得天衣无缝。费莎莎认为,他们是这个缘由才成了挚友。只是墨宇皓对费莎莎的态度从小到大都没有变过,那就是敬而远之,这份回避激起了她最初的好胜心和好奇心,她的刁钻任性在他雅不可耐的少年老成面前灰飞烟灭。她一开始呈着乖巧讨好的姿态,就这么一追一躲多年,等到真的出落成豆蔻少女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泥足深陷,无可救药了。
为了得到墨宇皓的喜欢,费莎莎自然是拼尽了全力,可得不到任何回应的钟情也让她顾影自怜,不能放弃却又不知如何前进。她生而富贵,注定很多事情会让别人代劳,但从来没有人能代她去喜欢别人,去得到别人的喜欢。小南瓜在被费莎莎看过的第二天后,毫无征兆地发烧了,到了下午,体温更是飙到了三十九摄氏度。当然,这其实根本不关费莎莎什么事。婴儿的脸憋得通红,看上去呼吸不畅。
唐奔奔开始着急了,根据她有限的医学常识,她觉得要是小南瓜一直高烧不退,弄不好会烧坏脑子。她自知金家的司机绝不可能听她差遣,便拨打电话向金文善求救,但金文善由于在开会并没有接听。
手中滚烫的婴儿开始烦躁起来,唐奔奔自知耽搁不起,可这别墅位置偏僻,没有出租车,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向金家司机求助。
当班的司机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男子,此时他正在车上,将帽子盖在脸上小睡,听见唐奔奔恳请他出车时,他仅有反应也就是翻了个身而已。
唐奔奔“搬出”金文善,强调他会知道她来找过他,而他明知情况严重却不出车,到时候她打不到车耽误了孩子的病情,司机第一个被追责。
这话虽然说得难听,但是句句在理。司机恨恨地摘下帽子,坐直了本来像烂泥一样的身体,不耐烦地让她上车。
医院里,患儿扎堆的啼哭声让本就窒闷的医院变成了吵杂的大澡堂子。唐奔奔汗流浃背,而怀里的婴儿更是热得像个小山芋。
唐奔奔盯着大屏幕上的号数,如坐针毡。终于轮到小南瓜了。
“医生,您给瞧瞧,这好端端的怎么发烧了?”
“先去抽血化验。”医生花白的头发微微起伏了一下,算是完成了全部交代,再也没有多余的指示。
唐奔奔把所有的疑问压在了喉咙里,起身抱起小南瓜往采血室走去。
那小小的采血室活脱脱是“婴童难民集中营”,小病患们全力晃动着脑袋和四肢,咬牙切齿地和即将到来的命运“殊死搏斗”。
终于又轮到小南瓜了。
机灵的小家伙看到针头的一瞬间居然不哭了。唐奔奔还没有来得及庆幸,他小小的五官就瞬间炸裂开来,莲藕般的小手死死钳住唐奔奔的头发,使出吃奶的力气去扯。唐奔奔左手拿着缴费单,右手夹着孩子,再也腾不出第三只手来阻止他,实在狼狈。
扎过针的小南瓜心情很恶劣,惩罚似的不让唐奔奔坐着,必须她以站代罚才不大哭。
足足一个小时后,他们又等到了医生。
医生这会儿仔细了,他听了听孩子的肺部,又扫了一眼化验单,终于有了新的指示:“把小孩衣服脱了给我看看。”
许是被医生严肃的表情唬住了,小南瓜此刻求生欲满满,极其配合地任人摆弄,老老实实地给脱了衣服。
“没事,幼儿急疹,六至八个月的婴儿都会伴随高烧而发,出了疹子,烧就会退了,多喝水即可。”
再回到碧玺别墅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点了,唐奔奔在这时终于接到了金文善的电话。
“Pumpkin 怎么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紧张。
“没事,”唐奔奔给了他一颗定心丸,“去过医院了,医生说是幼儿急疹,六至八个月的孩子通常都会伴随高烧发一次,多喝水就好了。”
挂了电话,金文善很快跟墨宇皓汇报了这件事。
“保姆说 Pumpkin 发烧了,去医院看过了,医生说没事。”墨宇皓点点头:“知道了,我回去看一下。”
墨宇皓这天到家的时间很晚,原本径直走向客卧的长腿停了下来。他其实是在犹豫这么晚去看小孩是否礼貌,可是今天不去,明天也不见得会比今天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