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晏?这个名字是他告诉你的。”陆景墨没由来的问了这么一句。
“他失忆了,这个名字应该是他瞎编的吧,姐夫,这个名字有什么问题吗?”
陆景墨高深莫测的摇了摇头,嘴角的笑意更浓了,“没有,随便问问。”
“那我先回去了,我姐那边还在等我呢。”
陆景墨微微颔首。
沈言晞这才走出了房间。
陆景墨就这么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的等着他们出来。
程晏已经换好衣服了,叶星泽带他出了更衣室,“景墨,换好了,我们这边也可以开始拍摄了。”
“你先出去吧,我单独和他聊聊。”
叶星泽也没问要聊什么,想着应该是沈言晞交代他的事情,转身出了门。
“程少,好久不见!”
“陆总,好久不见!”
现在的程晏哪还有跟沈言晞进来时那温润的模样。
抬脚朝沙发走过去,自顾自的坐下,一脸的淡定从容,恢复了以前陆景墨认识他的样子。
“看来,你没失忆!”陆景墨的语气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程晏一愣!
他倒是忘了,他现在是失忆人员这件事了。
“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但是你女朋友应该还不知道你没失忆吧?如果我告诉了她,你猜她会不会和你分手?”说到这儿陆景墨眼里的笑意更浓了,语气里还带着一丝威胁的味道。
程晏知道这次是他失策了,被他抓住了小辫子,“说吧,你想怎么样?”
他也不想跟陆景墨拐弯抹角,直奔主题好了,只要他够有诚意,就算是敌人也能变成朋友。
“那就要看程少的诚意如何。”
与其亮出自己的筹码,不如自己占据主导地位。
程晏自然是知道他的想法,心里不禁暗骂了一声‘老狐狸’。
第104章 婚礼3
陆景墨也不着急,起身开了瓶红酒,倒了两杯,拿起一杯递给他。
程晏接过他手里的酒杯,轻轻的晃了晃,“截了你的那几个单子我还给你,不再给你们下绊子。”
陆景墨笑而不语,抬手喝了口红酒。
程晏知道,他是觉得他的诚意不够。
“我的集团可以和你们合作,五五分。”
CY集团从不主动与别人合作,就算合作也不会五五开,这次他是下了血本了。
“这就是程少的诚意吗?我觉得我老婆的妹妹,值得更好的人去追,你觉得呢?程少!”
听到这话,程晏气的牙痒痒,他都已经拿出这么高的诚意了,这只老狗,还是看不到吗?
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忍了,谁叫人家占据了主导地位呢?
“我听说,陆总喜欢粉钻?”
其实倒也不是听说的,他知道陆景墨高价拍下了一条粉钻项链,后来又找人定制了一枚粉钻戒指,而那块原石刚好是他卖给陆景墨的。
所以他猜测,陆景墨对粉钻有兴趣,或是他身边的人对粉钻有兴趣。
而从他订做戒指来看,喜欢粉钻的人,极有可能是他老婆。
“然后呢?”陆景墨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我在纳米亚比新得了一座钻石矿,就当是我给陆总准备的新婚贺礼了。”
闻言陆景墨勾起了唇角,抬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我还有一个条件。”
还有一个条件?这还有完没完了?
程晏皮笑肉不笑的道,“你说?”
“你今天过来这边的目的,应该不仅仅是当个伴郎这么简单吧。”
既然被看出来了,藏着掖着,倒不是他的性格,“果然,什么都逃不过陆总的眼睛。”
“我想程少,应该不用我帮你普及一下伴郎的知识吧。”
陆景墨的语气里满是威胁,程晏还能说什么呢?
“不需要。”
“程少,你今天的表现,决定了我的嘴严不严。”
程晏也笑了,(气笑的)抬起手里的酒杯,和陆景墨碰了一下,“合作愉快,陆总!”
“合作愉快,程少。”
这次的华国之行,程晏算是体会到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了。
试问,从小到大有谁敢这么威胁他?还成功了。
陆景墨是第一个。
看来他在追沈言晞这条路上的障碍又多了一个。
陆景墨:成功策反!
……
因为路程不是很远,沈言晞回到沈家庄园,沈言初刚做完造型不久。
沈言初的晨袍,和她们的颜色相似,但是款式差别很大,吊带内搭,外面同样是一件睡袍,却区别于伴娘的晨袍,更加精美,胸前是精美的蕾丝,胸前和腰部有系带,袖子镂空设计感十足,裙摆足足有2.5米,穿在她身上透着沉静知性。
晨袍造型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