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放心。”陆良清加快了步伐,衣袍烈烈作响,很快便拐过街角,到了青莲街。
“此贼诡计多端,已经连杀数人,手段狠毒罪恶滔天,这次务必要将其捉拿归案,不容有失。”
陆良清正处理一件杀害少女的采花贼大案,经过他连日来不眠不休的布控,多番走访查明,终于得到了有关采花贼的踪迹线索——现藏匿于青莲街尾的那处小倌馆——松竹馆中,扮做小倌,隐匿身份,正在寻找逃出的机会。
若他能及时带兵围剿小倌馆,定能将此罪犯擒拿归案,此外,陆良清亦在京城各处出口布下官兵,为保万无一失,不让罪犯有逃离之机。
只是……小倌馆里不仅小倌众多,亦有不少女子,若是那采花贼再次犯案……
他须得尽快捉拿罪犯。
想及此,陆良清眼眸微暗,步伐又加快了不少,脚下生风一般。
后面的人只能吃力跟上,齐声回:“是!谨遵大人吩咐!”
——
小倌馆中,一处雅间内,陈念面前站了约莫有十个男子。
陈念虽以前对她哥哥无法无天惯了,娇纵任性,什么大胆的事都敢做,但只限于她哥哥,面前这副场景,她着实是没见过。
此时此刻,小姑娘嘴里咬着的一块桂花糕都快掉了下来。
皆是傅粉何郎,身形清瘦,容颜如花,他们站在不远处,身上只一件白衫,隐约可见其锁骨,还有……那副瘦弱嶙峋的的虚薄身体。
堪堪站在哪里,身体纤细,当真和春风里摇曳的杨柳枝一般,弱柳扶风,套在身上的衣衫都显得空空荡荡的,都是一副低头不敢看她的娇羞之态,皮肤看上去比女子还要白,整个人没有骨头一般,似是她轻轻一推便会倒在地上。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当林采薇坐在一旁嗑瓜子看戏时,陈念实在是忍不住好奇,走到了这一排男子面前,好奇地戳了戳一个男子的手臂,想要看看是不是如纸般轻薄,一戳就破。
当陈念戳了戳左排第一个人的手臂,软软的,触感光滑,一点都没有肌肉的硬实感。
好无趣啊。
小姑娘方才眼里兴奋的光顿时暗了下去。
而且,陈念才用了那么一丁点力气,那男子便弱不禁风地靠在了她身上,似是就快喘不过气来,那双眸子垂着,看她时简直时春水横生,透着媚态。
双臂就要勾着她脖子,往她身上贴:“姑娘可是点了我?今日让我来伺候姑娘可好?”
“姑娘喜欢什么消遣,奴会弹琴,会作诗,还会唱小曲……”
说着说着,浑身柔若无骨似的,还靠在她身上。
陈念蹙起黛眉,觉得烦了,推开了这人,又坐在了椅子上。
那人似是察觉到了面前这位少女的厌烦,但她实在是生得好颜色,他没看过更好看的脸了,男子便鼓起勇气坏了规矩,忍不住抬起眼皮,偷偷看了面前的少女一眼。
少女还在蹙着黛眉,看去似是极是烦闷,不高兴了。
男子想讨好她,得到她的青睐,便膝行过去,又靠在了少女脚边,抬起了那双不沾阳春水的纤纤玉手,要为陈念脱鞋。
一开始,陈念看到那男子过来跪在她脚边,唇边带笑,低眉顺眼地要给她脱鞋,本下意识要缩回脚,但她瞥到男子那双手,视线便停了一瞬。
她低眸看去,只见男子那手生的玉白干净,看不到一个茧子。
陈念更烦闷了,不知为何,她脑子里忽就闪过了她哥哥那双粗糙的,常年握着刀剑的,生了薄茧的大手。
那双手抚摸她的皮肤和唇,捏她的脸时,分明会带起酥麻和微痛。
但也会带起一股她自己都不知从何而起,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欢愉。
脑子里忽然闪过她哥哥那双粗大的手,不过短短一瞬而已,只一瞬,陈念骨髓里的啃噬感不知为何又起来了,痒和痛又折磨着她。
陈念知道,是那怪病。
以前那怪病要发时,她全身的骨头都好似有虫子在啃咬,再接着,便是难以忍受的痛,还夹杂着磨人的痒。
根本就挠不到的那种痒。
然后,她会难以忍受这种疼痛,只能用力地抓自己的手,用疼痛感盖过去。
或者,去找她哥哥治病。
此刻,不知为何,陈念这病便有复发迹象,身上开始出现了种种症状。
她觉得很难受。
很难受。
但是,她不能找哥哥治病。
绝对不能。
小姑娘倔强得要命,高高抬起下巴命令,声音虽听来娇娇的,但也气呼呼的,娇纵得要命。
“你们把衣服都脱掉!”
小姑娘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雅间里一下静了,就连旁边看戏嗑瓜子的林采薇都震惊了:“念念,好好的你叫人家脱衣服干嘛,你不会真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