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他就这样了?”
“嗯,这样挺好的,反正早晚都要分开。”
默了片刻,严听雪说:“宋弦,我想和你说说齐歌。”
“嗯。”
宋弦没怎么在意,齐一恒是伴郎,她以为听雪姐要交代她婚礼的细节。
“齐歌在国外念书,其实是一边治病一边读书,他有基因病,这种病治不好,能活到三十岁的听说只有百分之十。”
宋弦呆愣愣看她,“是什么病?”
严听雪想了想,“叫什么囊性纤维化,就是肺部纤维化,经常咳嗽,哮喘发烧,你还记得吗,有一次他来广州,本来要回去的,后来发烧了,才改签了飞机票。”
“……那时候你就知道了吗?”
“没有,我和严峻结婚以后才知道的,他们有些朋友还不知道呢,光看表面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其实他都治了好多年了。”
宋弦想起齐一恒妈妈的银发,还有如日落西山一般颓丧的精神,着实不好受,原来齐歌勇敢的光,是被疾病给灭掉的。
“纤维化是不可逆的,听说白种人得的多,治疗方案和我们国内也不一样,他爸妈本来想让他留在国外的,但是他想回来,你想想,他家里就他一个,而且长得挺帅的,又孝顺。”
“嗯,他不光孝顺,还善良。”
明明自己过得就不好,他还记得去探望魏老师,还惦记着她。
“我听严峻说,齐歌很喜欢你,在你上大学的时候偷偷去看过你。”
“嗯,我知道。”
严听雪惊讶,“他和你说了吗?”
“没有,我大学同学跟我说的,他们都以为他是我男朋友,其实我去年才知道他去学校看过我。”
宋弦后悔,那封年少的分手信,还有那一屋子的花,还没有枯萎呢,为了不让她妈看到,她就丢掉了。
她欠齐一恒的情分,积攒下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宋弦心想,婚礼结束,她也要给他送一束花。
比起胡彦林的婚礼,严听雪和严峻的婚礼简单而温馨,场地设在严峻朋友的一个小农庄,只有亲朋好友参加,伴娘伴郎也只有一对,就是宋弦和齐一恒。
再见到齐一恒,他精神挺好,如往日一般,和煦如春风,宋弦看在眼里,鼻端发酸。
入场结束,音乐停了,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齐一恒笑问:“宋弦,你是第几次当伴娘了?”
“第二次。”
“下次不要当了。”
宋弦手拿着新娘子的捧花,轻轻牵唇,一时说不出话来。
第一次给胡彦林当伴娘,她并不是这样的情绪,当时就是喜庆,开心,短短半年时间,她的心好像变老了,再看不得这样的场面。
严峻看向她和齐一恒,“谢谢我们的伴娘伴郎,宋弦是我们的媒人,如果没有她,我也不会认识我老婆。”
宋弦脸蛋皱巴起来,泪水压制不住,夺眶而出。
有人起哄,“伴娘!让伴娘说两句!”
齐一恒适合递上纸巾,“让她擦一下眼泪,我们伴娘太感动了。”
有人说:“是不是媒婆钱没给到位,伴娘才哭的?”
严峻笑,“过后补上,宋弦不要哭。”
宋弦走上台,把捧花送到严听雪手里,一边擦拭眼泪,一边笑,“对不起,不是因为媒婆钱,看到听雪姐结婚,我只是……”
她紧紧抿唇,压制着涌动的情绪。
“我只是感慨,我可能嫁不出去了。”
严听雪给她擦眼泪,她一伸手,宋弦没控制住,彻底情绪崩溃。
她感觉自己的妆都哭花了,但是她停不下来。
“齐歌干嘛呢!该你上了!”
“齐歌快跪下!”
泪水朦胧中,白衬衣灰马甲的男人走上台,从新娘子手里拿过捧花,转身朝向她。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宋弦昏昏呼呼,一眨巴,泪水滑落,眼前的画面变得清晰。
齐一恒单膝跪在她面前,面部表情伴随着唇角勾动,起了微妙的变化。
一对双眸看着她,比以前深邃清幽,略长的形状,笑起来时微翘的眼尾,于宋弦而言,熟悉又陌生。
“宋弦,不用怕,嫁不出去还有我呢。”
宋弦咬着唇,牙齿在打颤。
“嫁给他!”
“嫁给他!嫁给他!”
严峻压压掌心,示意大家伙安静下来。
齐一恒咽一下喉,唇角动了下,“宋弦,没关系,人生并不是只有嫁人一条路,只要你过得开心,我都在这里,一直在这里。”
胡彦林在下面闲看热闹,这个架势,无疑是宋弦架在台上,她不收捧花很难收场。
“宋弦,你到底敢不敢嫁!”
宋弦和祁云翱不明不白的,这个时候答应嫁给齐歌算什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