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成长龙的清一色的女孩子中, 独独有一个少年异常显眼。
对于这段过往, 洛笙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 但是蓦然从人群中见到少年模样的陆明远, 还是让他有些意外——那个时候, 陆明远就喜欢自己吗?为什么?自己那个时候应该没有什么名气吧?
万红丛中一点绿,自然是格外醒目的。
洛笙看到了画面中的自己也是一脸的惊讶,一双猫儿瞳瞪得浑圆,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你也是我的粉丝吗?”
陆明远狭长的凤眸里有些冷漠,正要开口说“不是”,下一秒,洛笙却已经主动地拉起他的一只手握了起来,猫儿瞳微弯,里面盛满了笑意:“谢谢你喜欢我呀,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自己有男粉丝,希望你能一直一直喜欢我!”
可能是因为天气炎热,洛笙的手极热,那热度顺着洛笙的手,似乎一直要蔓延到陆明远的心里去。
这还是陆明远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像一轮小太阳,肆无忌惮地散发着自己的光和热。
陆明远默默地将原本的那一句“不是”咽了回去,冷淡地从嗓音里“嗯”了一声,算是默认了自己是他的粉丝。
下一秒,陆明远便看见洛笙主动地拿过他手中的本子,在上面写道——“祝你万事顺遂,心想事成。 ——洛笙”
陆明远的后面还有粉丝在排队,见陆明远耽搁的时间有点久,不免低低地抱怨几句。
陆明远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只是接过了洛笙的本子,加快步伐、戴上帽子,又去了另外几位选手的那里去要到了签名。
另外几位选手签得倒是极快,飞速地就签完了名。见陆明远没有要握手的意思,他们也就自然揭过了这一茬。
画面随着陆明远一道回了他的家,绕过一个又一个破旧的弄堂,跨过无数地上脏水形成的污水道,陆明远回到了一间简单的房子内。
房子不大,是一个简陋的小平房,但是收拾的很齐整。破洞的窗户被报纸和胶带封了一层又一层,基本上已经很牢固了,只是有点不透光,使得整间屋子有些昏暗。
陆明远拉开衣柜的抽屉,将今天自己要到的几张签名一起放了进去。不一会儿,他又拉开了抽屉,单独将洛笙的那一张拿了出来,妥善地用一个饼干盒收好,放在了里面。
很快,随着那一档选秀节目的爆火,同为选秀节目出道的选手们仿佛一夕之间有了无数的粉丝,红遍大江南北。
他们的亲笔签名,自然也被卖到了不菲的价格,而这其中,又以洛笙的亲笔签名价格最高,基本上是有市无价。
洛笙看着陆明远将那一天要到的签名一张接一张地卖了出去,又将卖出去的钱攒起来,算作自己的大学学费。洛笙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时陆明远并不是他的什么粉丝,只是想着去要个签名,以后可以拿来卖。
想通这一点,洛笙甚至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自己就多给他签几个名了!
一连卖了几个偶像的签名,自然就有一些洛笙的粉丝来询问陆明远:“能有这么多别的偶像的签名,有没有我们家洛洛的签名啊?有的话,我高价收购。”
陆明远只是冷淡地垂下眼睫,面无表情地撒着谎:“没有。”
而无数个长夜里,陆明远都用手仔细地摩挲着洛笙的那一个签名,将它放在枕边入睡,似乎这样,就像是那个人在陪伴着他一样。
陆明远的生活中,除了攒钱和摆脱那个人渣父亲之外,又多了一样——洛笙。
他不会像其他的粉丝那样,表现出对洛笙有多么的狂热,但是洛笙所参演的每一部影视作品、拍摄过的每一本杂志,参加过的每一个节目,他都会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地看一遍又一遍,仿佛不是在看什么娱乐,而是在研究什么学术一般认真。
陆明远知道那轮太阳与自己的距离很远,但他只想尽自己所有的力量,去追逐那轮太阳。
只是后来的某一天,突然地,洛笙便消失了。
据他的综艺公司给粉丝们的交代是,洛笙得了绝症,将退出演艺圈,只想安心地走完自己人生的最后一程。
陆明远不声不响地向学校请了假,他不知道洛笙会在哪里,于是他就结合洛笙每一次访谈节目上说过的自己喜欢的那些地方,一个接着一个地寻找,从未停息。
在那些天里,陆明远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你有没有见过照片上的这个男孩?你见到他往哪里去了?”
一次又一次,洛笙前脚刚走,后面陆明远便循着他的足迹追了过来。他走了有多远,陆明远便追了有多远。
最终,陆明远在一间小旅馆里找到了他,他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