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以前常常是脏脏的,头发都是洗不干净的油渍,白色的校服也都是黄黄的,因为汗水沾到上面洗不掉,有时候家里没人,衣服嗮在外头下雨了也不知道,淋湿了,晚上回来接着晒月光,隔天早上起来衣服没干也得穿,穿久了还会有一股霉味,后来赶上青春期那时候,也没钱买洗脸霜,脸上长了很多痘,同学都喊我月娘,不是因为我有多漂亮,而是因为月球上面全是坑。”
“我开始留长发是在那一天除夕夜之后,我妈高烧后就有点烧糊涂了,从此以后就不记得我了,把我当我哥,所以我就故意留起了长发,我妈说男孩子头发留那么长干嘛,拿着剪子追了我好久,我只敢在她睡着后回家,但是夜里她偷偷拿剪子就帮我把头发剪了,然后我就变成了林商赋。”
“后来我自己给房间装了锁,才成功把头发留长了,本来以为留长后她能认得我,但她还是嘴里嚷嚷着,说男孩子留什么长头发,不伦不类。”
“我在学校里人缘不太好,同学们嫌弃我身上有臭味,成年人比较擅长伪装,但是我还是能看见有些老师在跟我说话后不自觉皱起的眉头,那时候我就想起了,自己其实很臭。”
“高二那年,我们班上来了个转学生,长得很漂亮也很干净,听说是家里当官的,来我们市里做长期考察,因为班上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同桌,所以她就坐在了我旁边,但是她很善良,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嘲笑我和疏远我,反而会因为我课业很好而说羡慕我这种话,午休时间她会多带一份三明治,说自己吃不下了就塞给我,那是我第一次在学校的午休时间吃到食物。”
“后来她也和我玩得很好,好到我都以为她是真心的,别人还会传闻我喜欢她,和她在交往,但是偶然有一天我听见她和别人说了我的坏话,那些话很难听,比其他任何人嘲笑我时说的话更难听,我很生气去找她质问,她也很慌张,失足就摔下了楼梯,一只脚摔骨折了,他爸来学校责问,同学们就说是我推的,她本人也没有否认,后来是我妈带着我当众给她爸爸磕头认错,这件事才过去了。”
“顾重,我从来都不觉得会有什么人能喜欢我,即使我现在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皮肤变好了,头发洗干净了,衣服也是新的,身上不再有臭酸味了,但是你能接受过去的我是这样的一个人吗?”
即便她的外表已经焕然一新了,她的内心也还是那个贫穷又邋遢的林商辞,害怕自己的喜欢成为别人口中的笑话,害怕别人将自己珍重的喜欢践踏在脚底下。
她第一次爱人,爱的还是镁光灯下星光熠熠的顾重,这样就更凸显出了她藏身其中的阴暗,坑坑洼洼的,很不堪。
顾重鼻头发酸,她不知道林商辞是在用什么样的心情去和她说自己觉得那么难堪的过去,因为她的语气听起来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顾重起身,蹲在了林商辞面前,灯光让两个人的影子重叠在了一起。
她握着她的手,摩挲着她的指尖,说:“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吗?”
“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外表,而且我很贪心,如果时间能回到你小时候,我会愿意连你的小时候也一起喜欢。”
顾重捧着林商辞的脸,亲吻她的眉心。
“林商辞,我喜欢你,无关其他。”
第五十三章
8月26日,《风华》庆功宴结束后。
林商辞打了报警电话,还要求警方出警时不要有任何动静,她们在公寓楼下和四个警方人员接应后,林商辞简单说了一下情况,还胡诌了几句让可信度大大地加强,反正只要把人抓到就行了,六个人搭乘电梯来到十三楼。
四个警察两两拿出配枪躲在门的两边,示意顾重输密码开门,门打开后,顾重首先开了灯,然后四个持枪警察就冲了进去开始四处搜索,首当其冲的是主卧的床底,林商辞和顾重就在门口张望。
结果四个警察搜索了一圈,连衣帽间和阳台外面都找了,一个人都没发现,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很客气地对二人说:“我们按你们说的找了一圈房子,并没有看见你们所谓的持刀入侵者。”
“不可能。”林商辞不信邪又自己找了一遍,真的没有发现那个男人的踪迹。
“不是我要说啊,你这公寓比我们警察局守得都要严谨,而且在密码没有泄漏的情况下,人怎么入侵,就算说他是外面爬进来的,这里是十三楼,除非那个人会飞。”一个警察看着就很年轻,脸上还带着一点稚气,看着就是新人。
一个看起来年纪比较大的警察瞥了一眼林商辞,又看了眼她的斜挎包,说:“你把包开来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