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我向我表白的是一个同年级的金发大个子,他的态度很张扬,还带着同伴,似乎很自信我一定会答应他。但是事实上我连他的名字都不清楚。好吧,我确实对他有一点印象,作为中城大学篮球队的队长这家伙确实算是个校园明星,就算我从来懒得了解校园活动和联谊,也在体育季时校园公告栏上张贴的海报上看见过他的脸。
他确实是大部分女生都会喜欢的类型,还不错的长相,高大健壮的身形,而且家是不错,出手阔绰,还是个体育明星。我敢打包票至少有一整个啦啦队的女生喜欢他。但我绝不包括其中。
我不用脑子去想就知道他为什么要追我,无非是自命风流,认为自己能征服学校里最漂亮、最不好惹的姑娘。哪怕他或多或少听说过一点我在高中的事迹,也了解校园里捕风捉影认为我有□□背景的传闻(某种意义上他们猜对了),这反而让他觉得如果我做他的女朋友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至于我会不会拒绝这件事,估计他根本没有考虑过。
他看着我,摆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而我看着他的车。
这小子别的不知道,但有钱是真的有钱。MTT Turbine Street Fighter,这款摩托车简直是所有男人的梦想,但高昂的价格足够让大部分人望而却步。我不是男人,但没有人规定女人不能有个机车梦吧?我在心里暗暗地吹了个口哨,决定有机会去抢一辆一一这样比较符合我反派的设定。虽然我不是买不起,莱也从来不限制我的花销,但用无赖帮抢银行和□□弄来的钱买车听起来更讽刺。
“要我帮忙吗?”跟在我身后的“冻结”这样问道,跃跃欲试。我不露痕迹的拦了他一把,以免他又来添乱。
“不,我有喜欢的人了。”最后我假笑着对这位并不知道自己逃过了被暴揍一场命运的篮球队队长说,“就算我没有喜欢的人,也不会喜欢你。你永远不会有机会,所以,让开好吗?”
这家伙估计还是人生中第一次被拒绝的那么彻底,而且还是当着众人的面,所以愣在原地没有说话。我只好绕过他走开。这个年纪的男生都是好面子的,这一次当众被这样拒绝,下次他绝不会再来找我,正好也能让别的想要告白的男生知难而退。
虽然必要时满口跑火车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我确实懒得对一个无关紧要的人说谎。没错,我有喜欢的人了,这一点上我说了实话。我喜欢的人和我是同一个性别一一别那么惊讶,在青春期一开始我就发现自己是个双性恋了。而且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女孩子。
我喜欢的姑娘叫朵恩,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女孩,爱笑,坦率又真挚。她富有正义感以及一种英雄主义精神,尽可能的帮助周边的人。但她的善恶观并非是非黑即白的,她能够理解和包容正义的另一面,并且并不称之为“邪恶”。她毫无介蒂的和我做朋友,哪怕她一开始就知道我的父亲是谁。
我并不需要一束温暖我生命的光,但朵恩确实让我感到快乐,她的存在填补了我心中缺失的一部分情感。她偶尔的迟钝以及不计后果的莽撞在我眼里都是那么可爱,而我确定那种感情叫做-爱情。
我第一次见朵恩是在中心城警局,那年我九岁。别误会,我可不是因为无赖帮的作奸犯科而被连带缉拿的。那段时间莱在替大都会的那个光头卢瑟工作,折腾什劳子的“毁灭联盟”,十天半个月不能回来,哪有什么功夫去照顾我。他顺手就把我丢给了哈利特,美名其曰要我好好学习。哈利特当然不怎么情愿照顾我,哪怕我是他曾经老大的女儿,他唯一承认的学生。但辛格队长乐意把我带在身边,还让我在整个警局的警察面前都混了个脸熟。在警局里,除了辛格队长以外对我最关心的是鉴证科科长艾伦先生,他每天都会带很多小饼干小蛋糕,当然也不会忘了分我一份。他还会抽时间帮我扎辫子,和我一起谴责不负责任的老爸。朵恩就是艾伦先生的女儿。
朵恩和他的双胞胎兄弟唐偶尔会跟着艾伦先生来警局,我们三个年纪相仿,很快玩到了一起,每天嘻嘻哈哈的在警局里上窜下跳。唐跑的太快了,我总是追不上他,只有朵恩愿意按照我的速度陪着我。在那时候,我就决定喜欢她了。
我和朵恩住的并不近,也不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们时常见面,这份童年时候的情谊一直维持到了现在也没有变。不过平时是朵恩找我比较多些,偶尔她还回来等我放学。比如说今天。
”温妮!”我在校门口看见了朝着我挥手的朵恩。她漂亮的红发在阳光下闪着光,像跳动的火焰一样。她像是刚刚跑过来,衣服和发型有点凌乱,脸颊红红的,但没有喘气,也没有出汗。在走出校园的路上,我看了一眼手机,新闻上播报着旋风双子刚刚在一场火灾中拯救数十人的生命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