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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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 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余初说:“是。”
谭知静向前迈了半步,把媛媛护在自己身后,隐约像是把余初也护在身后的样子。他在余初的日记里读到过郑铎对余初的那次单方面的殴打。
小姑娘因为他这动作而惊讶地问道:“怎么了舅舅?”但没有不安。谭知静的身影能给人安全感。
余初惊讶过后却心生不安,谭知静不做无缘无故的事。他也想起自己的日记。
谭知静转过头对余初说:“我记得他脾气不好,怕他动手。”
“哦……”余初略放下心来,安慰他:“没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很多事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郑铎和李思敏向他们走来,余初和谭知静便也朝他们走去。余初和郑铎客气地握手,一个说:“没想到在这儿碰上,好巧。”另一个说:“是啊,好巧。”
余初向二人介绍:“这是谭知静,我朋友;这是媛媛,谭哥家的孩子。”
郑铎也不记得谭知静了,只注意到小孩子,问余初什么时候成家。
余初笑笑,说自己还在上学,暂时没那个打算,又问他和李思敏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恭喜他们。
郑铎沉默了一下,说:“已经结了……在那边领的证,回来就办了个小仪式,走走形式,只叫了家里人。”
余初了然。他们都在新加坡定居了,听说新加坡上班也卷得很,请长假恐怕不容易,他们这次没准就是为了办婚礼才回国的。这样专门回国办的婚礼不会只是走走形式,郑铎家里可能没什么能走动的亲戚了,但李思敏家不一样。郑铎这样多余地解释一番,是内心里还把余初放在“婚礼应该邀请的好朋友”那一列。
余初心里有些乱,草草摸了下兜,只摸到手机。而他如今没有郑铎的联系方式了,也没有李思敏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红包发过去。他心里更乱了,愣在原地。
谭知静在他耳畔小声问道:“找什么?”
余初一下子醒过神来,扭过脸小声问他:“你带现金了吗?”
谭知静明白他的意思,拿出钱包。
现在还会随身携带现金以备不时之需的人不多了,谭知静是一个。他把钱包里所有的大票都掏出来,簇新的一叠,正好十六张,吉利的数字,递给余初。余初转手递给李思敏,说:“恭喜!”
郑铎忙推辞,六只手围着一叠钞票打架,嘴里说着常见又陌生的客套话,一旁的媛媛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他们,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
余初忽然强势地按住郑铎的手,说:“我们现在像不像他们那时候?那会儿咱俩都觉得他们那群大人特傻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