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灯烛,将他的影子拉长,也显露出些许为帝王为父亲的孤寂。
“诺儿,但愿你能明白爹爹的苦心。”
他宁可暂时做个坏人,也不愿意,让女儿自己以后后悔。
次日晚,四平大街热闹非凡。
平乐宴灯市如白昼般,照的浮华如碧云,来往的行人摩肩擦踵,叫卖声不绝于耳,好不热闹!
顾诺儿和五皇子顾自辰,走在繁华的街上。
少女手里提着一个兔子灯,那是哥哥刚买给她的。
“妹妹,你托我查的人,差不多调查清楚了。”
“庞家先前在北直隶,爷爷辈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但到了他父亲这一辈,不知走了什么奇遇,在山上遇到一片漫山遍野的草药地。”
“庞父摘了不少草药拿到山下去卖,由此开始了发家之路,到了庞博远这一辈,庞家更是把声音都做到了京城来。”
顾自辰狭眸乌黑深邃,噙着似笑非笑的光亮,薄唇微勾,俊朗不凡。
他与妹妹一边说话,一边阻挡拥挤的行人触碰到她。
顾诺儿右手捏着一根软糖糕,吃了一口,甜滋滋的味道在口中绽放。
她好奇地道:“在山上遇到了一片草药?
忽然就发家致富了?”
顾自辰笑着点头:“是啊,听起来很离谱是吗,从前跟他在一个村子里的人说,庞父通常都是天不亮就上山,等到子时再偷偷回来,就怕有人跟着他,去偷草药。”
顾诺儿撇了撇嘴:“不像真的。”
顾自辰眯眸:“我也是这么想的,凡事哪有那么多巧合,若真是发现了那么一块宝地,他应当闷声发财才对,怎么会宣扬的村里人都知道。”
“也许,他这么说,是为了掩盖什么真实目的。”
顾诺儿点点头,又问:“哥哥,那庞博远的婚事呢?
我听朋友说,他母亲、大嫂还有自己的发妻都去的早,会不会克妻呀?”
顾自辰嗯了一声:“调查他的时候,倒也有人这么说。”
“可是却没有任何依据,而且据我所听说的,不管是他父亲还是庞博远自己,都对妻子极其温和有礼,从不纳妾,也不沾花惹草。”
“庞博远的发妻,是他在村子里就定下的婚事,出身虽不好,但庞博远待她不错。”
“他发妻逝去三年,他都一直没再找,这次也是经媒人说亲,才与谢家那姑娘定下了。”
听了这个,顾诺儿更疑惑了。
“怪怪的,既然与原妻感情那样好,三年后,就能接受一个人吗?”
顾自辰笑了笑:“也许时间改变了他,庞家如今家大业大,四哥也与他们有些生意往来,他肯定会再娶的,哪有男人能从一而终呢?”
顾诺儿不回答。
心里却默默地想,司明哥哥肯定就会呀。
顾诺儿将手里的软糖糕吃到一半,便有一只不知道是谁家的小黑狗跑来。
第1767章 狼的守护,从不曾被发现罢了
它跑到顾诺儿裙边,绕着她来回摇尾巴吐舌头,黑溜溜的眼睛盯着少女手里,那最后的一点糖糕。
顾诺儿看见它,顿时想到了在修罗境里,她曾看到夜司明真身变小的样子。
少女蹲下身,用手摸了摸小黑狗的头。
“你想吃呀?”
“汪呜~”叫的奶声奶气的。
顾诺儿将糖糕从棍子上撕下来,一点点喂给小狗。
小黑狗吃的欢实,尾巴都快晃出残影了。
顾诺儿用手托腮,水盈盈的目光看的发怔,却像是透过它,看着另外一个人。
“怎么能摇尾巴呢,他再开心的时候,也从来不摇尾巴的。”
一旁顾自辰听到,不由得蹲下身,笑问:“妹妹在跟小狗说话?
狗当然会摇尾巴,不摇尾巴的就是狼了。”
顾诺儿噘起粉唇,没有回答。
司明哥哥,本来就是狼。
顾自辰这时,又轻笑说:“不过,狼摇尾巴的话,一定也不会让你看到的。”
顾诺儿抬起水眸:“为什么呀?”
“我有一个友人,他出生在广袤无边的草原上,他小时候,捡了一只狼崽带回家照顾。”
“那狼崽被他从小养到大,按理说应当很亲切了,可他从不曾见狼崽像家犬一样摇尾乞怜。”
“他本以为,狼天性冷漠,养再久也养不熟,俗称‘白眼狼’。”
“可他有一次外出三年,归家以后,家人告诉他,那只狼崽在他离家后一年跑了。”
“我朋友很伤心,却也能释然,狼的天性本身散漫自在,不可能为了他,一直当成狗一样留在这里。”
“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听到他养的羊群发出了激烈的动静,他明白是有野狼过来偷羊吃了。”
“然而他提着灯出去一看,竟是两只狼在羊圈里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