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才成熟,万年只结三十个果子。
偏偏这万年内很是奇怪,只结了一个果子。
有人断言,灵气稀薄,人参果树已坏。这个果子兴许就是最后一个,往后都不会再结。
人参果有起死回生之效,也可涨人千年功力,因此人人觊觎。
奚璞穿成这世上最后一颗人参果,瑟瑟发抖。
命运摆在那儿,一成熟就要被采摘。
奚璞:我不成熟,打死也不成熟。
就在奚璞啧啧叹气之际,姜暮仙尊抱着他的肉身走了过来。
???我不是穿成了一颗人参果嘛?怎么我的肉身在姜暮仙尊怀里?
所以,我——灵肉分离了!
后来奚璞发现自己的灵魂在人和果子之间来回切换,一会儿当人参果,一会儿当人。
当人参果的时候,姜暮时时刻刻呵护它,生怕它受了一点风吹雨打,祈祷它尽早成熟。
当人的时候,反过来了,他百般讨好姜暮仙尊,求姜暮让他灵肉真正合一,变回普通人。
于是乎,白天,奚璞给姜暮仙尊为奴为婢,给他打扫屋子、做饭、采药疗伤,还换不来他一句好话。
晚上,姜暮仙尊摸着人参果倾吐心事:“那位少年郎为什么一到晚上就睡死了?想说句话都不成。”
人参果:呃呃,实不相瞒,我就是那个少年郎。
第23章
黎玉帛坚持每天练习写八个字, 一千个字就需要一百二十五天,用不到半年的功夫,而且每天王爷都给他捎外面好吃的好玩的, 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可恨那鹦鹉, 自从学了骂王爷的话, 每天王爷进饮翠轩都要吼两嗓子,气得黎玉帛想把它给煮了。
但这狂傲的鹦鹉是王爷养在他屋里的,他只能好吃好喝地供着,每天在鹦鹉耳边念叨:“王爷真俊,王爷真好, 王爷是世上第一大好人, 王爷是天底下最最最棒的夫君。”
终于让鹦鹉忘了坏话,成日里给王爷歌功颂德。
杨智及公公忍不住叹道,眼睁睁看着这只鹦鹉从之前能吟诗作对, 变成了现在的马屁精。不过也好,每回王爷经过鹦鹉听它说话时,嘴角都会不经意轻轻勾起,然后吩咐他去打听长安城哪里有更多好吃好玩的,不怕贵不怕远,通通献给侧王妃。
这天黎玉帛一早起来便兴致大方地练习毛笔字, 越发觉得自己写得有模有样,便奖励自己吃了一顿风味十足的早餐。
吃完没多久,突然有黎府的人造访,是云安郡主和黎青蓉两位女眷。
王爷凌晨便去上朝了,黎玉帛只好自己出门迎客, 扮演孝子贤兄角色, 请两位进府。
两人下了马车, 没有进王府。云安郡主站在门口道:“侧王妃,我和你妹妹今日去涌泉寺烧香拜佛,途径梁王府,想着许久不见侧王妃,心中挂念得很,不知侧王妃可有时间和我们一同前去?”
黄鼠狼给鸡拜年,准没好事。
估计是太子那边又想利用黎玉帛在梁王府动些手脚。
这要是刚穿过来的时候,黎玉帛心里必定有些害怕,但现在他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又知道这对母女其实不难对付,便没那么害怕。
更何况打入黎府内部,更有利于他帮助王爷。站在男主这条队伍里,才更有可能活得长久。
此时王府门口聚了不少看热闹的百姓,男女老少都忍不住拿眼神打量黎玉帛。
“这就是梁王侧王妃吗?长得真是俊俏啊。”
“他皮肤好光滑好白,怎么保养的?”
“他微微笑的样子真甜!梁王太幸福了吧!”
“梁王爱他,娘家人念着他,他才是真幸福!”
黎玉帛心想,黎府演得这么情真意切,巴巴地赶到梁王府来接他去烧香拜佛,若是他推托不去,倒显得他不孝,惹人闲话。
见黎玉帛沉思不语,黎青蓉娇声娇气道:“玉帛哥哥,我们很久没出去游玩,借今天这个机会出去玩一玩好不好?”
黎玉帛真是受不了她那个“小样,这还拿不下你”的眼神。
他看向云安郡主道:“好啊,我也正好想出去走走散散心,能在母亲跟前尽尽孝心,我求之不得。”
于是,黎玉帛回饮翠轩收拾点银钱,上了云安郡主和黎青蓉的马车。想着作为一个已经主动策反的细作,为了不被怀疑,黎玉帛便没带丫鬟侍从。
马车徐徐向寺庙前行。
云安郡主笑道:“刚才看底下奴才们的神色,我就知道你在梁王府很受重视。上回中秋宴会,梁王为护着你,不惜顶撞长公主,可见你在他心里是有一定重量的。如此甚好,我们的心血便没有白费。”
黎玉帛:不好意思,你们的心血早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