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兰精疲力竭地躺在床上出神,跛子则乐得精神抖擞。
刚出生的小孩脸色蜡黄,皮肤邹巴巴的,没长开的五官挤在一处,像个小老头一样,毫无美感可言。可跛子就是越看越喜欢,闺女大眼睛高鼻梁的,随了她妈——好看!
孩子右眼尾处还带了个指甲盖大小的红色胎记,像是蓄着一滴泪,惹人怜得很。
“玉兰,你看咱闺女多好看,眼睛和鼻子像你,以后一定是个大美女,”跛子将孩子抱到郑玉兰旁边放下,让母女俩挨着,“等咱闺女长大了,钓个金龟婿回来,咱俩就等着享福吧。英子,你说是不是呀?”
跛子说着,用自己的额头碰了碰孩子的额头。
跛子早就和郑玉兰商量好了一男一女两名字,女孩就叫“高秀英”。这是兴安镇祖上的一位女将军,据说高祖年间以一敌百杀得敌人片甲不留,她的牌位如今还摆放在兴安镇的大祠堂里供奉,跛子希望闺女能和将军一样出息。
“做你的白日梦吧。”郑玉兰笑骂了句,靠着个软垫子坐起,接过了孩子开始喂奶。
可当看到孩子眼角的胎记时,她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她觑着跛子好一会儿才压低了声音说道:“哥,这胎记不对呀。”
深夜里这语气,直听得跛子背后发毛。
跛子责怪道:“大半夜的瞎说什么呢?”
“不是我瞎说,我娘和我说过,长在身上的叫‘胎记’,长在脸上的叫‘标记’,我五岁的时候,我家那边就出现过这样的怪事。”
据说,意外死了夫妻孩子的人中,有些人心有不甘,执念极深,就会在死者显眼的地方,比如脸部咬上一大口,视作“标记”,就算对方转世轮回都会带着这记号,意指死后能寻着这胎记找回对方。
郑玉兰五岁时,就有个二十岁出头的女人,结婚刚满一年,怀孕三个月,丈夫就在一次醉酒后,跌到井里淹死了,捞上来时全身浮肿,白惨惨的,根本看不清本来面目。
女人崩溃痛哭,又捶又踹了丈夫好几脚后,竟把丈夫整个鼻子咬了下来。尸体泡了整整两天,肉早就软烂了,女人边嚼边咽,硬生生把它吞了下去。
之后女人如何了,郑玉兰不知道,只记得那时候村里人议论纷纷,说这女人是想死后找丈夫去。转世轮回的人被找到,就会被带走,落常人眼中就是横死。
“不要再说了!”跛子念了声“菩萨保佑”后,说道,“无凭无据的瞎话荤话你也偏听偏信,大半夜的口无遮拦,我看你是越活越回去了!”
“我不是怕咱辛辛苦苦地把闺女拉扯到,到时候要是……”郑玉兰被跛子瞪了眼,把话咽了回去,转而说道,“我跟你说,小时候有个和我玩得好的,他上山捡柴的时候,摔下山谷死了,当时就只有十几岁,他半张脸可都长着胎记。”
跛子说道:“胡说八道!几十年前死的人还少吗?难不成人人脸上都长了胎记了?!”
“哥,你不要生气。我不是看这孩子子时初生的,脸上又带着胎记,才担心的吗?”郑玉兰注意着跛子的脸色,试探道,“左右也是个女娃,蒲口那边的人爱养女娃,哥,不如我们把孩子送过去,我还能生,明年再给你生个儿子怎么样?”
蒲口兴童养媳之风,儿子小时,家里就会买个女娃充童养媳,等女娃长大了,反手嫁给儿子,可以省去一大笔彩礼钱。
恰各处重男轻女,便常常有人经牙婆牵线搭桥,把刚出生的女娃卖给蒲口人,说是卖,其实只是收几块钱图个好兆头,算是比把孩子淹死在粪桶里的人来得良善。
常平县的重男轻女风尤为严重,蒲口多半的童养媳都来自此处,于是,蒲口的人都称这些孩子为“常平崽”。
玉河村就归于常平县管辖下的兴安镇村属。
跛子怒道:“小丽,小东难道就不是子时出生的吗?你怎么不把他们给卖掉?!”
龙凤胎中女的叫高丽红、男的叫高向东。他们是子时末出生的,英子则是子时初出生的,初凶末吉。
这是结婚以来跛子第一次和郑玉兰急头白脸,郑玉兰也没敢把这话说出口,委屈得直抹眼泪。
跛子哄完三个孩子,就背对着郑玉兰,闷头睡了,见状,郑玉兰同样背过身,憋着一肚子的气也昏睡了过去。
此事不了了之。
这事到底成了跛子心中的一块疙瘩,一个月后,郑玉兰出了月子,跛子就带着新买的长命锁,越过齐岳村,爬了三座山头,到了闻名遐迩的金灯寺,求大师给锁开光。
奇怪的是,这一路他的心像是吊着个水桶——不上不下的,隐隐觉得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