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如参商不须别(466)

而她在薄燐的嘴里,得知了云雀的高深莫测,遂大胆地来拜师了。

云雀:“……”

云雀撑着太阳穴,饶是她这等滚刀肉,此时也格外胸闷气短。

草,太草了,简直是离离原上草!

这世间最奇葩的事,竟然让云雀全遇上了:

云雀自从踏进这回忆世界,就目睹了梅月绫是如何暗恋上薄燐的;这也就罢了,她还撞见了闺蜜(小陈姑娘)和小叔子叶灼华的那点儿破事;——这些通通还能算作瓜,毕竟不关她云雀的事。

而现如今,男朋友的前女友找上门来,要拜她为师!!!

云雀:“……”

云雀一喉咙都是脏话:

小女不才,云秦大地第一小丑罢了!

云雀像是所有话本里的恶毒女配那样,摆着一张冷冰冰的女鬼脸;而明百灵像是小鹿一样温润的眼睛,满怀期待地望着她。

此情此景,云雀感慨万分,明百灵真像是话本里标准的女主人公,而她云雀就是那个为了衬托明百灵的恶毒女配……

至于薄燐:

狗男人,速爬之。

云雀现在一想到薄燐就满腹杀心。

云雀虽然对明百灵的技术颇有微词,但那也不过是情敌滤镜下的小牢骚——自己想想就得了,哪能真摆在明面儿上对人家指指点点,云雀没这好为人师的习惯。

眼下这个情况,刚好给了云雀一个台阶下:这样她还能再跟着薄燐,不至于当太尴尬的电灯泡。

只要人还在一块儿,云雀迟早能想出办法,把薄燐从回忆世界里唤醒。

虽然云雀心里是同意了,但高手的架子还是要摆一下的:

“你能给我什么?”

明百灵眼睛一亮,这姑娘真是好姿容,惊才绝艳的光华从里到外,把整个人都给映得丽色无畴。

“我很勤快的!”明百灵掰着手指,“我能给师父洗衣裳,做家务,端茶倒水,揉肩捶背……”

云雀漠然:“我稀罕么?”

明百灵哑了。

云雀有些不好意思,她是装叉用力过猛了,她本来不想这么凶的。

明百灵悄咪咪地凑上来。

在这个世界里,明百灵的年纪,到底还是个小姑娘,这说话做事,是少女特有的狡黠和撒娇:

“师父,你是不是看上小薄爷了?”

云雀:“……”

云雀面无表情,心里山呼海啸。

来了!

情敌相见,中门对狙!

天王盖地虎,女主镇女二!

明百灵雀跃道:“——师父我帮你呀!”

云雀:“……”

云雀傻了:“……”

云雀大受震撼:“……啊?”

不是,薄燐,你就这么被你白月光卖了?

到底是视角问题。

在云雀看来,明百灵,白月光,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才敢与君绝——这就是话本里典型的女主配置,明百灵这一出场,云雀整个人都进入了网抑云时代。

但在明百灵看来,她和薄燐相依为命,那情感十分复杂,大有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意思:

薄燐是弟弟,也可以是知己,还可以是丈夫。

在明百灵通达透彻的心胸里,这角色的演变全靠薄燐自己的选择。

是以,这个年纪的明百灵,对薄燐没什么占有欲:

既然师父想要,我就做个顺水人情;一个男人而已嘛,当然还是搞事业重要啦!

云雀:“……”

对不起,失礼了,是我格局小,不懂事业批。

云雀一直对明百灵有偏见:她觉得这传统的白月光,一定是十分贤妻良母的;明百灵一定是那种温柔安静的人,往那儿一坐就是一幅仕女画。

云雀看着挤进孩子堆里、要买冰糖葫芦的明百灵,顿时觉得这位白月光,可能是幅抽象画:“……”

明百灵蹦蹦跳跳地凑过来:“——师父你吃!”

云雀拿着三大串冰糖葫芦,好感度不由得开始抬头:“……”

明百灵既而凑到云雀耳边道:“我挑的都是最大的!”

云雀的好感度开始直线上升:

不是,薄燐,你这个白月光,未免太可爱了点……!!

“叶少侠给小薄爷下了战帖?”

明百灵嚼着冰糖葫芦,艰难地往下咽了咽,既而又把自己呛到了——云雀糟心地给她递水,又拍了拍她的背,示意她把嘴里嚼干净再说话。

眼下明百灵初来乍到,和云雀同住一屋,把薄燐赶到了楼下的客房去(薄燐:爱会消失呗,我走就是了呗)。

两个女孩并肩坐在床榻上,说起了天南地北的八卦。

明百灵人如其名,消息神通广大,各路瓜都能吃全。

相比之下,云雀童年时代不幸,少女时代更不幸,总之哪哪儿都不幸。罗刹鬼骨女从小这半截身子,就在火葬场里超长待机,哪儿有心思去吃别人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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