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案传奇(142)

作者:激萌的喵呜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寇天明点点头。和之前葛法医放人的那个案子相比,李队长就谨慎很多,不愧是老警员,做事滴水不漏。

一方面,他下达了扣押郭明的命令。但是后面也补了一句,调查完全、没有异议后恢复警员的身份。看上去就像是日常的审查,没有一点出乱子的紧张感。但是犯案者自己心中早已心乱如麻。因为如果真的调查出了问题,后面半句话也就只是一纸空谈了。

而寇天明这边,虽然已经证实了寇天明的无罪,但是李队长仍然限制着寇天明的人身自由。可以自由行动,但是不能出省。如果、万一真的剧情反转,寇天明真的有问题,李队长也可以很顺利地追回寇天明。这对他来说丝毫没有风险。这比起葛法医那种为了讨好权贵,说放人就放人的行为,可以说是安全太多了。

讽刺的是,为了操作起来方便。旁边的警员直接将寇天明的手铐给卸了下来,然后一转身直接要往郭明的手上去扣。

10分钟前还是郭明叫嚣着审问寇天明,而10分钟后手铐却从寇天明的手上转移到了郭明这里。这样剧情的翻转,就连希区柯克都不敢这么写。

郭明一把甩开将要扣到手腕上的手铐:“按照法律程序,我现在是嫌疑犯,不是已经确定的罪犯。我有权保留我的人身自由!”

郭明说得没错。犯罪嫌疑人穿着囚服被带入法庭,这是很多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固有印象。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案被告人除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外,其他权利并不因被指控犯罪而停止或丧失。号服、手铐等符号易让人先入为主地产生了他们是“罪犯”的观念,不利于贯彻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面临法律的审判,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自然也有享有普通人的权利。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要求被告人“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视或宣传”,“应准穿着自己的服装”。它还提出一个“非绝对必要不得使用”的原则,即除非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避免对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才可采取审前羁押、使用戒具等措施,否则,能保释的就得保释,能不用戒具的就不用戒具。在法庭上允许被告人穿自己的服装,是国际通例。在美国、英国以及我国香港等地,有时甚至连谁是被告、谁是律师都不易分清,因为他们都西装革履地坐在一起。在一些国家,为了强调被告方和指控方的“平等武装”,检察官出庭也不统一着装。这样,被告人和检察官都有可能穿同一颜色的服装。

也就是说,在未被确认定罪的嫌疑犯面前,是有可以选择不穿囚服带手铐的权利的。而这,现在就是郭明最后的倔强。

第194章 194

现在的局面,瞬间一面倒。即使秦璐没有拿出任何有效的关键性证据,但是发展趋势确是完全违背郭明的计划的。这就是欧阳冷银高明的地方,即使没有一丁点儿证据,但是仍然能压着郭明气都喘不过来!

李队长说道:“我现在宣布,新案专案组就此解散,案件由当地警局接管。案件性质重新定义,一切调查重新来过。”虽然李队长没有直接说明,但是他的这种行为,等于说已经将郭明所作的一切都否定掉了。在场的都是聪明人,谁都能听得出李队长是什么意思。

最不能接受的就是郭明,他辛辛苦苦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爬上警队高层出人头地。然而现在他刚刚有点起色,却被寇天明这一伙人给端了老底。这么多年的努力白费,郭明的心里跟被绞肉机绞了一样难受!

旁边的警员左右各一个,就像是搀扶着慈禧一样牵着郭明的胳膊。郭明甩开这两个警员:“我自己会走!”说着,他自己主动跟上了带头的警员。

另外一个警员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种从天堂跌入地狱的感觉,他们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也能理解。故而他也没有刻意要去执行扣押的动作。反正郭明也老老实实跟上了前一个警员的步伐,所以他也就象征性的跟在后面,并没有扣住郭明。

两个警员将郭明给带出去。李队长这才开口问寇天明:“郭明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了。但是,另外有一个疑点,希望你们能如实相告。”

“什么?”寇天明非常认真地看着李队长。短短几分钟,李队长已经展现出了过人的决断和推理能力,这让郭明很是敬佩。

李队长问道:“虽然郭明暗中搅局,但是郭明的实质是为了掩盖旧案。然而新案的犯人还没有抓到。新案很明显是模仿犯作案,并不是郭明犯下的。所以新案的凶手另有其人。而你,你成功模拟了新案的发生,可见你对新案是有一定知晓的,那你对新案的凶手也应该有一定了解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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