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楚新搭着他的肩膀:“那走吧。我都快饿扁了。”
许言和沈楚新来到附近的一个日本餐厅,点好菜开始吃饭的时候,常庚驾驶的航班腾空而起。
夜幕下的城市,璀璨的灯光掩盖了浩瀚星空的光芒,常庚就好像一个追逐星空的人,摒弃脑海里的杂念,带着身后200多号人,飞向另一个城市。
他不知道,这个航班回来的那天,自己将迎来人生的新篇章。
第44章 开窍
两天后。
常庚的航班降落在G市国际机场。这次帮飞时间安排得太紧,他的作息没有调整得很好,上了班车后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想休息却睡不着,后排的两个空乘一直在小声聊着小秘密,太吵了。
如果是秘密,能不能不要在班车这种封闭的公开场合聊?不想听都被迫听。常庚有冲动转过头对那两个小姑娘喊。
没想到她们越聊越大声,最后都把悄悄话调整成广播,因为其中一个小空乘对另一个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就是喜欢他知道吗?别再挣扎了。”
那块铁在做最后努力:“也可能不是喜欢嘛。”
她朋友恨不得掰着肩膀把人摇醒:“他跟别的女人说句话,你都心里一颤一颤的,他跟别的女人吃顿饭,你都恨不得过去把桌子给掀了,吃醋吃到这份上,你已经喜欢惨了好吗?”
小铁一边脸红一边懵逼:“啊?是这样吗?我那是在吃醋吗?”
朋友翻着白眼:“大热天的,你冒的汗都是醋味的。”
接下来又进入小秘密频道,常庚听不大清她们在说什么了。
其实,就算现在她们拿个喇叭在旁边聊天,常庚也是听不见的。
他两只耳朵余音绕梁般回荡着刚刚那个姑娘大喊大叫的话:喜欢、吃醋。
常庚脑子里平地一声雷地炸开,出航班前自己那一系列不堪回首的愚蠢举动,是因为喜欢?吃醋?
他喜欢许言?!
他被拉黑后暴跳如雷,看到许言跟其他人一起逛街七窍生烟,是因为他喜欢他,是因为在吃醋?
这个认知太刺激。常庚在班车上都要坐不住了。
他需要理清自己的想法,他需要找到答案。
然后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27岁的人,此刻就像个毛头小子,心里揣着一个动物园,各种珍稀动物在里头乱撞,撞得得心跳紊乱,呼吸急促,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
下了班车,常庚连车都不敢开,叫了个代驾把他弄回家。大白天没喝酒叫代驾的人,他会不会是头一个?
回到家后,所有东西随便一丢,把脑袋往洗手池里一塞,打开水龙头就往上头浇冷水。一脸湿漉漉地抬起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傻笑。
他喜欢许言。
他真的喜欢许言。
他几乎要把自己点着了,就脑袋这点凉水远不能把他心里燥热激动的情绪降温,索性把自己关在浴室冲了个遍。冲完澡后,他还是乐不可支。
他喜欢许言。
许言是男的。
男的就男的。
他就是喜欢个男的怎么了?
换了身清爽的衣服,常庚开始哼着歌收拾自己飞行箱的东西,嘴角都快笑抽筋了,就是停不下来。
外卖送过来,吃着饭都堵不住他的嘴,时不时还停下来笑一阵再吃。
离神经病只有一步之遥的常庚,吃完饭后把洗衣机洗好的衣服晾好,又把房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乐成这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是在收拾婚房,第二天要迎娶媳妇进门。
全部事都折腾完,常庚终于躺在床上要休息了。
身体极度疲劳而大脑极度兴奋,导致他在床上笑着滚了一遍又一遍,抱着毛毯把自己滚成春卷。滚到后来他放弃睡觉,看都没看时间,从床上爬起来抓了车钥匙就出了门。
深夜的街道上静悄悄空荡荡的,常庚一脚油门踩了一路,交通灯居然都这么配合。
到了地方,停好车,坐电梯上楼,连门铃都没有按,直接用指纹开的锁。
鞋子一丢,钥匙一扔,还好他记得先洗个手,接着就打开卧室门往床上一扑。
只听着“啊!”一声大叫,床上那人鲤鱼打挺干净利落地把常庚手腕攥住,往身后一扭,脸冲下被按倒在床上,膝盖跪住常庚的脊柱。
这回轮到常庚“啊!”一声惨叫。
床头灯被打开,灯光劈开夜晚的黑暗,两个人眼睛都不适应地闭了一阵。
常庚这个犯罪分子背部疼正,却还在那乐,笑着叫:“老三,是我。快松手!”
付思辰喘着粗气,没有松手,斜着眼看了床头的钟,惺忪的眼睛要冒火,如果不是杀人要偿命,他想当场用枕头把这个人给闷死。
常庚等了一阵都没见人松手,笑骂:“快点啊,我手都要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