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我终于回到了北疆。
春日里,冰雪消融,万物复兴。
荒草砂砾之中,泛着点点绿意。
我去了兄长长眠之地,坐了一天,将这些年发生的种种事情掺在酒里,说给兄长听。
回应我的,只有北地的风。
暮色四合,肖牧云来寻我。
我站起身,毕恭毕敬地对着墓碑鞠了一躬:「请兄长放心,铭儿会承袭颜氏一族为国守疆的职责,守护北疆。」
回了军营,我去了肖牧云的军帐,自请为军中前锋。
他张开了嘴,想说些什么,可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23、
「诶,你听说了吗?最近军营里新升了一个女将军。」
「晓得晓得,那女将军我还见过,脸上带着个面具,不知道长什么样子,但在战场上是真的不怕死,次次冲在最前面。」
「我也见过她。上次和匈奴交战,她直接冲了上去,一个人取了敌将首级。就是因为这,才升了将军。」
「嚯,可真是命大。」
「谁说不是呢。回来的时候满身的血,一半是匈奴的,一半是自己的,刚到军营就晕过去了,从马背上直直地掉了下来,还好救回来了。」
我躲在军帐后喝酒,听着军中士兵编排自己。
听完我只是摇摇头:「唉,好不容易找到一处喝酒的地,也不安生。」
我晃了晃剩下的半壶酒,起身想要换一处地,刚走没两步,撞见了来逮我的肖牧云。
我扭头想躲,他快步上前拽住了我的胳膊,走到我身前拦住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眉头皱成了一团:「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大夫不许你喝酒,怎么又偷偷喝。」
我嘿嘿一笑,试图糊弄过去:「这不是,馋了嘛——」
来北疆后,我爱上了喝酒。
说来也奇怪,以前那么苦的日子,我也撑下来了,反倒是一切都过去之后,我沉醉于从酒中获得安宁,喜欢微醺时忘记烦恼的惬意感。
肖牧云夺走了我的酒,拉我进了军帐,屏退侍从,并吩咐侍卫决不许人靠近,示意我在桌边坐下。
这是有事要说的阵仗。
「这次大捷打得匈奴告饶,自愿请和,上贡钱帛。这些你都已经知道了。」
我颔首。
肖牧云揉了揉额角,一副头痛的模样:「你这次表现太过突出,不知被谁写进了军报里,呈到了纳兰琛的案头。纳兰琛看了军报,封你为中郎将,还指名要见你。」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试探着问我,「你,见还是不见?」
「我好不容易实现了儿时当女将军的梦想,怎能不上殿册封?这场仗打了两年,总算打完了,算算日子,你也要班师回朝了,既然如此我也随你回去,去看看长姐。」
「可若是被他认出来了——」肖牧云还是懊恼的模样。
我拍了拍他的肩:「不怕,我了解纳兰琛。他最重情谊,不会对我做什么的。」
24、
我离开京城的时候,正值雨季。
回来的这天,京城也下着小雨。
湿润的空气带着清新的绿意,暖绒绒地拂过面颊,不似北地干枯冷冽。
我取了把油纸伞,在京中闲逛。
两年的时间静静淌过,没留下什么痕迹,旧人旧物还在熟悉的地点。
我闲步到了小时候最喜欢去的早点铺。
早点铺由一个老伯经营,老伯常年笑呵呵的,小时候还看我机灵,给我塞糖吃。
这么多年过去了,老伯似乎也没什么变化。
我要了一碗馄饨,热气氤氲中,馄饨很快上了桌。
已近午市,店里没什么客人,老伯拿腰间的帕子擦了擦手,在我对面坐下,同我闲聊:「小姐可是很久没来了,刚刚我差点没认出来。」
我咽下嘴中的馄饨,回道:「是啊,老伯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小姐小时候常来,身边还陪着一个小公子。那个小公子现在还是每个月都会来坐坐,点一碗馄饨,就坐在小姐这个位子,吃上很久。诶,今日公子怎么没来?」
「他啊——他家中有事,脱不开身。」我随口敷衍道。
「这样啊,那小姐和公子可已经成婚了?」
「咳咳咳……」馄饨汤呛进了喉咙里,咳得我喘不上气。
「慢点吃,不急。」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有人在轻拍我的后背。
我猛地扭头,撞上了纳兰琛带着笑意的眼睛。
纳兰琛在我身侧坐下,朝老伯说道:「老伯,上一碗馄饨!」
老伯笑着应道:「好咧!」
纳兰琛将手臂支在桌上,撑着头,侧着身子看我。
他的眼里映着一个小小的我,藏着万千深情和说不尽道不完的缠绵情谊。
我看着他的眼眶慢慢染上红色,有泪水在眼眶里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