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独特的表白,可把马大山听乐呵了。
“娘子,你也是我心里的宝。”
在俩人身后的公孙初阳,听的直吐糟:秀恩爱的死的快。
也算是众人运气好。
在树林里面,居然遇到了好几片有茶叶树成片的地方。
这东西就是这一点好。
一旦茶树形成,便会结果果实。
因着这果实是有一层坚硬的外壳,是以保存成种的也就较多。最终,这些果子慢慢发芽,再形成一片的茶树林,也就是必然的。
“大山,咱们现在穷啊,必须加速挣钱,再购置一些荒山之类的,趁着荒山还不值钱,我们必须把山购买过来。到时候,才能大面积地发展出茶树种植。”
到了休息的时候,杨秋荷严肃告诫马大山。
“我知道。”
钱啊,俩人太需要了。
但是,一想到不久后,这一切都将实现。
本来还要歇息的,又打了鸡血,俩人快速开始摘起茶叶。
到是小家生,在这时候鬼鬼崇崇地凑过来。
“大姐,姐妹,我跟你们讲,那个红杏出墙尾随着公孙初阳一起走了。”
杨秋荷和马大山交换了一个眼神,一起摇头。
对于郑红杏的执着,他们也算是领教了。
明眼人一眼就看的出来。郑红杏是为了追随着公孙初阳而来。
可是,这么明目张胆地追另外一个男人,那她的原本夫君会怎么想?
不得不说,为了爱而疯狂女人,真的很可怕。
趁机,杨秋荷便教训家生。
“家生,姐可告诉你,有一种为了爱固执到,不论人文世故,类似接近于疯子一样的存在,你最好不要招惹。这种人一旦招惹了,这一生都摆脱不了。稍有不如意,便会各种闹腾。”
对爱情专一是好事。
然而,有的人偏执到让人疯狂的地步,比如郑红杏这样,便是一种很可怕的存在。不理人文,不问世俗,不顾一切……
呵呵,这样的爱情,真的可以存活吗!
事实证明,郑红杏的执着,越发招公孙初阳反感。
不一会儿,便看见公孙初阳气冲冲地走出来。
而郑红杏,则满脸黯然地从林中出来。
杨秋荷摘着茶叶,一边和马大山悄悄嘀咕。
“我现在觉得,有些桃花,真的是烂桃花。唉,你说公孙初阳当年,怎么就会招惹了郑红杏这个疯子呢?太可怕了。在任何时候,象郑红杏这种神经病,都是最可怕的呢。”
马大山深以为然,“媳妇,反正我是不会招惹这样的疯子的。以后我只要结识了妇人女人,都会从见面的时候,就说我有媳妇,而且我媳妇很好。”
杨秋荷乐呵了,当他是说笑的。
“行,这话你可得记稳妥了呀。”
“记着呢。”马大山郑重点头。
看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看看人多摘的茶叶,相比于两人行来说,这一次出动了家里所有能摘茶叶的人,这成效,确实是明显了太多。
哪怕几个小的熟练程度不行,但是增加了阿贵这一群人,甚至于郑红杏带来的婆子丫头,也跟着摘了不少,是以,那茶叶,俩人粗略目测,烘干后,估摸着这一天的也能有十斤干茶叶。
十斤干的茶叶啊。
可怜他们俩人在深山里面摘找一天下来,也不过才二斤左右的干茶叶。
“嘿嘿,明天再继续一天,我们就可以制作那种特殊的神奇功效茶叶了。好期待。”
是夜,俩人开始炒青的时候,杨秋荷顾自沾沾自喜地说着。
马大山瞅了一眼郑红杏和公孙初阳的方向。
这俩人自打回来后,公孙初阳连吃饭也在屋里的。
那郑红杏在他屋外站了半响,事后,又黯然离开。
把茶按照之前在深山里做的那样,全都给摊放在那块大的石板上还有锅灶里面,只剩下一些不是太炙人的灶火余温后,俩人才准备入睡。
只是,杨秋荷前脚进屋,马大山后面就眼睛灼热地爬窗进来。
“你……”
杨秋荷喝斥的话还没说出,便被男人强势搂着。
“大妞,我喜欢搂着你睡觉……”
正文 第165章:妥
“可是……”我们现在没正式成亲啊。要是先造出个孩子来……后果不堪设想。
“我会努力不乱来的,不对,我会保证不乱来。痛苦的时候,你就给人家一些福利便好。”
呃,这个,那啥……
闻着属于男人强烈的雄性气息,杨秋荷所有的拒绝话,在这时候都给咽了回去。罢了,爱怎么的就怎么的吧。
反正,情因他而起。
爱,也因他而生。
只要觉得开心,一切都好。
这一天,公孙初阳因为身体的缘故并没有跟着进山。
那郑红杏当然也不会随着杨秋荷进去。
是以,这一天一家子没有人捣乱,摘茶叶摘的相当的愉快。
目前,这一天就算是在路上和找寻茶叶树的时候,都耗费了不少时间。但是效率,仍然比昨天还要略多一些。
“好了,我们这一桩事业,可算是齐活了。还有三天,咱们的茶叶,便可以制造出来。”
杨秋荷挥着小胳膊,一声呐喊,几个小的一起欢呼击掌。
其实,摘茶叶还是很累的。
小家生更是可怜兮兮地看一眼自己摘的起了水泡的手指尖儿。“唉,可算不用再磨着我家小萝卜了。”
杨秋荷呵呵地笑,伸手摸了摸他脑袋。
穷人的娃儿早当家,她这个大姐,还真的是狠的下心啊。
看看枝丫儿,到也愉快的很。这几天,那罗满儿好象不曾来找丫儿。
“丫儿,你的腿好多了吧?”
“好了呢,嘻嘻,我的腿受伤严重,但是恢复力也是惊人的。”
丫儿被问候,娇软甜蜜地回着。
现在,她终于知道与其去讨好别人,不如,就这样老实地过着日子的好。
“大山,这一次茶叶好了以后,咱还是把丫儿送到城里去吧。这孩子,一直搁这儿呆着,我总觉得会是麻烦的事情。”
“嗯。”
上一次就说送走枝丫儿的。
但是因着好些事儿没处理好,是以便耽搁了。
小俩货把未来的一些事情安排好了,再一次出发。
快到家门时,杨秋荷想着托人去街市上买的肉,想来也应该捎回来了,便转道去取肉。
最近这段时间,因为家里人多,伙食也得改善的缘故。是以杨秋荷已经跟村里人打了招呼,谁要是上街市,便来她家一趟,取了钱,捎一些半瘦肉回来。
每次,她都会给人三五个铜钱的跑腿费用。
就因为这三五个铜钱的缘故,好些不怎么爱上街市的人,现在也愿意去了。
而罗五家的,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一家子穷,生的也多。
是以在听说可以免费挣三到五个铜钱后,居然就揽下了跑腿的活。
天天派个半大小子去街市,就为了那四个铜钱的跑腿费用。
杨秋荷也是无奈的很,不过,她也理解。毕竟。罗家是真穷。
走在往山下的路上,不小心,便听到了前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看着这一群打扮一看就象是城里有钱老爷的爷们,甚至,这里面还带着一个……看起来不比郑红杏差的美娇娘时,杨秋荷就站在一边不动了。
这一群人?
她还没想到这一群人的来历呢。
为首的,那个被人抬着的爷儿,就把手一招。
滑轿一停,那人就把嗖地一声。
一锭银子砸在杨秋荷面前。
杨秋荷眨巴眨巴眼睛,抬起那块银子。“嗯,是有铜臭味儿。”
公孙三爷听的一愣,随行的小厮就要发作。
杨秋荷又笑的见牙不见眼的。“可是,我喜欢啊。太喜欢这一股铜臭味道了。啧啧,这味道,是这世上最完美的存在,更是我心心相念的微妙的味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