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辞的心态没被影响,但余闲欢的心态是彻底崩了。他第一次被人当众戳痛处,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他不敢护着江辞,也不能为难老原。他当了王八,缩起头作他最熟悉的人设。
温和,没有攻击性,仿佛他只要一直维持这个人设,就能让大家忘掉发生的事。
他太胆小了,八年的耳濡目染足够他养成反射。他害怕大家猎奇的眼光,害怕别人暗戳戳地嘲讽。他就像一个行走在大漠和绿洲界限的人。
他不是没尝试过,可每跨出绿洲,走进大漠,灼热的光线就把他照得无处遁形。他被烈日灼得产生阴影,所以一直以来,他缩在绿洲的深处,看似自由羡慕,朋友成群,实际寂寞得他要疯了。
而身处大漠的,是江辞,他是余闲欢的解药,也是毒药。
而如今,余闲欢已经在界限之上,往前走一步,是大漠,是江辞。往后退,是绿洲,是孤独。
他没有理由逼迫江辞一直在大漠等他,要是余闲欢不走,那江辞就会走。
他咬咬牙,他早就已经做出选择了,只是偶尔还眷恋绿洲的舒适。
“老原,给江辞道歉。”
“凭什么?你还以为你是谁?学霸?我凭什么给他道歉!”
“他没有作弊。”
余闲欢一字一句,说得简单又坚定。
“他有没有作弊你怎么...”
班里讨厌同性恋的其实在少数,很多人只是意外,可这次老原确实做错,还疯狗乱咬人,这就过分了。
见越来越多人用责备的眼光看向自己,老原崩不住了,他摔下课本,离开了教室。
“真的啊?我男神还真的是同性恋啊?!”
“好恶心啊,他们不会还接吻吧...”
“你们说,赵敏敏会不会是猜到了才跟余闲欢分的阿?”
“对啊,那余闲欢不就是渣男嘛...真够可以的。”
周围人的窃窃私语越来越不堪入耳,连赵敏敏都听不下去,撒着泪跑了。
“下去集合,还有想聊的就别上体育课了!”
楠木童一拍桌子,本来还在喃喃的人都静谧下来。谁也不想为了那件与自己无关的事而失去难得的体育课。
教室逐渐空了人,楠木童是故意在等江辞,见人少了赶紧说
“江辞。”
“没...没事了。”
楠木童脸色突变,捂着脸跑出了教室。
江辞还没跟她道谢,本想追上去,才发现余闲欢倚在门框看着。
“你怎么还没走?”
“走了让你跟她约会吗?”
“别生气嘛。”
江辞觉得吃醋的余闲欢好玩极了,还要忍住笑道歉。
“我没跟她约会,这不是要谢谢她嘛。”
“谢谢她?我也护着你,你怎么不谢谢我。”
“那谢谢?”
余闲欢要气疯了,我跟楠木童在你眼里是一样的吗!
余闲欢等他还真不是为了这种酸事,本来是想跟他商量他俩的事,结果一回头就看到俏娇娥跟男儿郎红着脸不知道说什么。
更过分的事男儿郎还不觉得怎么样,还要笑嘻嘻地问他怎么还没走!
“你跟她谢谢去吧!”
江辞怎么不懂余闲欢在想什么,他勾勾嘴角,惹急老虎这种事最好玩了!
余闲欢刚想说酸话,又被江辞堵住了嘴。柔软的嘴唇带着湿润,唇齿之间交流的不只是温度,还有爱恋。
没有什么是比恋人的安抚更令人平复的。
江辞自知体力不好,本来想随便亲亲蹭蹭就好了,说知道余闲欢还来劲了,把他当吸盘呢!
“停!”
江辞趁着空隙赶紧溜走,谁知道再亲下去会不会变成香肠嘴,还是红里透紫的那一种。
“我给你的纸条,你放学看。”
“写了什么?”
“秘密。”
上课铃响了,两人也顾不了什么秘密不秘密,撒丫子就往操场跑。
不出意外,班级已经集合了,体育老师顶着黑炭似的脸看着来晚的学生。
无奈,罚跑。
广东的5月是蒸炉,两人都穿着校服在操场上挥洒汗水。
对于江辞来说,这汗水就是流入西湖的泪,早知道要罚跑,还亲个毛线啊!
三圈过后都已经累得不行,第一个学期的体育老师都格外宽容些,见罚完了人,就解散了。
余闲欢见江辞累,就拉他到少人的草坪上休息。
江辞是真软了,一下瘫倒在草地上,汗水浸过薄薄的衬衣,透出皮肤泛红的颜色。
他感觉汗已经蒙到眼睛了,刚想抬起手,那滴汗就已经被另一只手擦掉了。
余闲欢看起来也挺累的,可在江辞不知道的时候,他顺回来两瓶可乐。
“喝点吗?”
“你...哪儿...顺的...?”
江辞气喘吁吁,说不顺话。问完才发觉问了个笨问题,当然是买的阿,还能是偷的吗!
果然,余闲欢给了个意料之中的答案。
“小卖部啊。”
“你...挺快啊。”
话说出口就撤不回去,江辞想当众撞死,这么尴尬的问题为什么他问出口了!谁会对男朋友说这个啊!
江辞干脆装死,反正浆糊脑子说什么都别有风味,不说得了。
余闲欢也被逗乐,江辞难得像个小孩一样迷糊,也难得害羞。
不是他说,江辞的表现也太像身经百战的情圣了,撩人总撩得不要不要的,还总能在余闲欢动摇时临门一脚。
“也没那么快。”
“不要接我的话!”
余闲欢伸手揽住江辞,江辞嫌热,总把那双手挪开,余闲欢坚持不懈,江辞才终于知道反抗无效了。
这个校服一直是众多女生的心头恨,别说沾水,就是出点薄汗都能透,不知道的还以为什么欲拒还迎的风月场所!
如今这个校服终于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江辞现在又喘又软,跑了三圈,连拒绝都是软踏踏的。
“你这是什么眼神?”
江辞像炸毛的猫,他感觉余闲欢的眼神总盯着自己,像是要把自己生吞活剥了,隐约中还透露一丝感性。
“喂,我警告你啊。”
余闲欢倒是因为忌于同学们的目光没有动手动脚,但揽住江辞腰的手却越勒越紧。
“你勒死我得了。”
江辞反抗无效,干脆放弃思考。
余闲欢也舍不得勒死他,两人黏黏腻腻地躺在一起看了半天云,这会儿说要下雨,那会儿又暴晒了。
快放学了,余闲欢不动声色地握住江辞的手
“一起吃午饭吗?”
“不回家了?”
“想跟你吃饭。”
“一瓶可乐就想换一顿饭啊,你不再给点什么?”
江辞用手轻拍余闲欢的脸,手指无意间蹭到鼻尖。
“给你个男朋友。”
“什么叫给,我自己追到的。”
江辞翻个白眼,用小尾指勾住余闲欢的无名指。
“那我送你花?你陪我吃饭。”
“白蔷薇,我要你自己种。”
“好,走吧。”
江辞高兴得不行,蹦蹦跳跳地下了草地。
他给很多人送过花,多半是追人的时候送的,没什么比一株蔷薇更能表达深情。
可惜,他从来没收到过别人亲手种的,种花不易,投入的心血太多,养差了,就白费了。
在他看来,养花是个很特别的事,如果只是一时兴起,大可以买一朵蔷薇,最多四天都枯萎了。就跟一时兴起的喜欢一样。开在最热爱的时候,死在最冷淡的时候。
可喜欢人的过程是漫长的,从一点点好感开始播种,从小苗长到花苞,好感变成了喜爱。等到花开,恋情也就有结果了。
哪怕后来分开,蔷薇也还活着。喜欢不在了,怨恨也不在了,可蔷薇还在,起码标志着年少时有过这么一段欢喜。
“你答应我的,不能食言。”
江辞伸出手指,要跟余闲欢拉勾。拉勾,一万年,不许变。
余闲欢陪着江辞幼稚,两人勾着小尾指,笑得跟傻子一样。
余闲欢刚拉出自行车,江辞很上道地就跳上后座。
“想去吃卤肉饭吗?”
“好啊。”
江辞还是背对着余闲欢的背,看着后退的天空和马路。
其实吧,他不喜欢吃卤肉饭。至于为什么说谎嘛,还不是某位学霸太难追。
他晃晃腿,不打算告诉余闲欢,把头后靠在余闲欢肩膀上,蹭了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