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呵斥了宋胜男,说她大过年的,也不知道迎来送往。当然,虽然呵斥了女主人,却也没有对叶可可有好脸色。
“你上来。”叶鑫居高临下。
叶可可抬头看看站在二楼廊上的父亲,深吸口气。
他们都不重要,这个所谓的“家”,只有叶鑫与她有割不断的血缘联系。
所以她的敌人,也只有一个叶鑫而已。
她没有再看脸上挂不住,时而惨白时而惨绿的宋胜男。
她不重要,小人物,nobody而已。
她的目标只有一个,叶可可捏捏手心,她踏上了楼梯。
第121章 问问我家
叶鑫的书房叶可可不是第一次踏足,但是也并不常来。
叶鑫不是那种可以让女儿坐在膝头办公的人,他向来注重大家长的威望。
最好是唯我独尊。
然而独尊向来不是唯我就可以的。
叶鑫还不懂得,越是暴发户才越是注重所谓的规矩和排场,真正的百年绅士根本不会对下面的人这样颐指气使。
叶可可当然也属于“下面的人”这个范畴,她在叶家的地位甚至不如管家。
叶可可不是没有拘谨。
“舍得回来了?”叶鑫上下打量这个长女,他在不悦。
叶可可变了,说不出哪里不一样,但是全身气场全部不一样。如果这点眼力劲还没有,那么叶鑫也枉在商场厮杀这么多年。
是好事。
子女的成长,只要能够挑起家族的重担,替家族开疆扩土,都是好事。
但是他依旧不悦。
事实上叶可可并无过错,甚至她走了之后江家的订单依旧纷至沓来。叶氏集团真正“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但是叶可可不尊重他,这便是最大的过错。她竟然这样毫无声息地走了?仿佛要和整个家族割裂。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不可原谅。
最开始,叶鑫断掉了叶可可的家用,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叶鑫就不相信叶可可手无存款可以继续逍遥快活?
这是叶家人的常态,没有钱,便没有尊严。
叛逆期的叶庆澜也曾经“离家出走”过,甚至逃出了国。
叶庆澜是叶鑫最喜欢的小女儿,从小也接受西式教育,从十岁开始嘴里便总是吵吵嚷嚷着“人权”、“平等”和“自由”。
叶鑫觉得可爱,也不多加干预,反而每年两次夏令营,放纵叶庆澜随意出国。
叶鑫已经记不清了,当年似乎是因为某一个男朋友。叶庆澜要同那种只有学习好,别的一无是处的穷小子在一起。
叶鑫只是叫她断了,玩玩就算了,长久不可能。到底是年轻女孩子,能够被“爱情”那种东西蒙蔽双眼,叶庆澜卯足了劲要同那个男生走。
不过是二十不到的年纪,爱情大过天、有情饮水饱。
叶鑫断了她的信用卡,不过一个月,叶庆澜乖乖地回家,再不提“独立”和“自我”。
这一个月怎么过的,叶庆澜没有说,叶鑫也没有过问。反正他的目的已经达到。
叶庆澜从此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又或者是彻底透过现象看明白了本质,更加放浪形骸、只知道醉生梦死,真正过上了木偶大小姐的生活。
叶鑫非常满意。这是一次成功的经验。于是大家长叶鑫想当然,没有钱的叶可可自然会回家认错。
至于这个错是什么?莫须有的众口铄金多得是。
但是叶可可仿佛根本不在意。
后来知道她在某个影视公司打工挣钱。叶鑫这才想起来这个女儿从小养在外面,她不是叶氏的公子和小姐,她不需要名牌包包和靓丽服饰,她也不是断了信用卡就活不下去哪种人。
睡不过六尺、食不过三餐,她当然可以凭借双手养活自己。苦一点罢了。只要甘愿,又有什么关系?
叶鑫这才有些动容,失控是麻烦的事情。他是叶氏的大家长,他厌恶一切的失控。
好在叶可可不过是风筝,牵着线总要回来,她还是回到了本市。
她终究是逃不脱叶氏的手掌心的。
你看,不过一个电话,她还不是得乖乖地回家?想到这里,叶鑫的心情这才好了一些。
叶可可呢,只是沉默不语。叶鑫但凡站在父母亲人的角度上,哪怕给予一丁点的温暖,哪怕仅仅一个问候。
她又何至于此?
叶可可扯了扯嘴角,做人真不能太贪心。
早就知道叶鑫不是合格的家长,事情本来就是这样,何必抱怨?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若不是这样的叶鑫,若不是这样的叶家,她怎么可能机缘巧合遇到江明雾?
所以,做人不能太贪心。贪心不足蛇吞象。知足常乐,总要看到事情的光明一面。
所以,你看,她遇到了Sunny。
叶可可的笑,显然让叶鑫更加愤怒,他将手中的材料掷落在书桌上,重重地一声“咚!”
叶可可扬眉,看向叶鑫:“叶总。”她说,开口就是叶总,叫谁叶总呢?
叶鑫站起来,他要发怒了。
“叶总,我同江家小姐走得近,所有订单,都是我一句话的事情。”叶可可说了,慢条斯理地找了位置坐下来。
他不邀请她坐,她就不能坐了?
不仅坐下来了,还要在书柜上挑上一本好书。
书都是好书,就看读书的人爱不爱看了。
叶可可挑了一本大部头的书,慢条斯理地翻阅着。
“叶总,在商言商,做您女儿,我不过每个月十数万的零用;做合作伙伴,我可是代表着巨大的商业利益。”叶可可将那本书翻得哗哗的,“做女儿必须服从,做伙伴得到尊重。您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吧?”
她挑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叶鑫。
叶鑫重重地坐在位置上,老板椅发出“吱嘎”一声,像是难以置信。
“你在同我讲条件?”他简直不能想象这是叶可可口中说出来的话。
“不然呢?您觉得我是来叙旧的?我们有什么旧可叙?”叶可可有些不耐烦,她撩撩头发,“我时间紧迫,我还有约会,我们长话短说。叶总,要是这点魄力都没有,那么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
她说着作势站起来。
叶鑫站得比她更快,伸手将她按回座位上。
“谈谈。”他说,“在商言商,有什么不能谈?真是我的好女儿,不愧姓叶。”
“这可说不准了。”叶可可将那本书放回叶鑫的案头,“合同照旧,利润你拿90。”九成,就意味着还有一成要分给叶可可。
叶鑫脸色一变:“你这是空手套白狼?”
“您也可以选择不合作。”叶可可倒是无所谓,“有的是要同我合作的人,大把大把,捧着现金到我面前。”叶可可摊手,又握住,仿佛握住了江山。
她是真无所谓,叶鑫说得对,空手套白狼,什么都是江明雾的,她不过空手套。
不对,也不是完全没有代价。叶可可仔细想了下,还是要陪吃陪喝□□陪聊天的,这么算,她也需要付出不菲的时间成本。
时间成本最珍贵,真还挺贵的。
只拿一成,是不是有点亏?
叶鑫脸色数变,他深思熟虑,然后缓缓道:“你什么意思?什么叫不一定?你还想改姓不成?”
这话题忽然到了上一句,就是他称赞叶可可“不愧姓叶”,叶可可回了一句“那可不一定”上面。
叶可可挑挑眉:“我要两成。”
不知道是因为考虑自己的时间成本珍贵,还是叶鑫的话惹恼了她,叶可可坐地起价。
她手在桌上有节奏地敲击,一声声“哒哒哒”,仿佛催命符。
“你什么意思?”叶鑫动怒,还没有人能够用这样的姿态挑衅他的权威。
但是叶可可偏不。
她就是要挑战他,不,不仅是他,是这个腐败的、酸臭的整个叶氏。
分成,只不过是第一步。
她要一步步瓦解这个帝国。一边说着“不受嗟来之食”,一边还要坐享渔翁之利的叶氏。
又当又立,真是面子里子都被他一个人占尽了。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情?
叶可可在心中默数,数到了某个数字后她抬头,看着叶鑫:“三成,我要分三成。”
叶可可从手包中掏出一样东西,随手扔在书桌上:“江大小姐的私章,有合同我随时签,随时生效。”她说,笑眯眯,“您要不再考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