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在等男主杀我[穿书]》作者:山知白
●本文文案●
洛千枢是一本报社文里痴恋男主的病弱女配,书中黑化男主冷漠无情,为了报复社会,不但利用她,最后还毒死了她。
她父皇大悲之下病死在床上,她母后去了前线死无全尸,全家只剩下了她皇兄一个,还差点亡了国。
全家人都被黑化男主安排的明明白白,一个比一个惨。
洛千枢:想杀我,那我就先把你杀了!
#我们一定是在相爱相杀#
#糟糕,他有主角光环#
#咦?大结局了,他怎么还没杀我#
【又皮又怂x绿茶戏精】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女配 甜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洛千枢 ┃ 配角:安如许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那我就先杀了他!
第1章 活着的第一天
七月盛夏,清河郡近在眼前,古老的护城河碧波荡漾,吹来一丝丝凉风。
千枢躺在一匹枣红色的马上,二郎腿高高翘起,缝了几个补丁的裙摆垂下来,随风飘着。
她嘴里叼了根甜草,闻到空气中灿烂的花香,鼻尖耸动了几下,打了个喷嚏。
千枢熟练地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帕子,捂在嘴上,白色的帕子霎时被血染红了,拿下来后,露出嘴角一圈的红胡子。
旁边和她同行的女人许是见怪不怪,只提醒了她一句:“好歹擦一擦。”
千枢毫不在意地用袖子一抹,她舔了舔嘴角,一股子血腥气:“这一天要吐个十几次,吐一次擦一次,又擦不干净,我都不想擦了。”
她指了指嘴上一圈的红胡子,斑驳的血痕一层接上一层,薄薄的已经干在了脸上。
闻醉戴着面具,只露出一只眼睛和嘴巴,那独剩出来的一只眼睛在她嘴边盯了盯,打湿了帕子给她擦干净,完事后,转移了话题:“别担心,这不是已经到清河郡了吗,千年古城底蕴深厚,说不定就有我们要找的解药。”
千枢也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耸耸肩:“但愿吧,不过闻姨,这清河郡可真美啊,不愧是有名的南方古城。”
闻醉笑了声,懒洋洋的打趣道:“那可比不得你的锦绣宫,富丽堂皇,人间仙宫。”
安国公主的寝殿锦绣宫,说是富丽堂皇都简陋了,在百姓的嘴里,真真的人间仙宫,而她这位“久病修养”的公主,自然也就也就成了那仙子下凡。
她的名声不是一般的好,但和她一样在民间有如此高“知名度”的,还有另一个,大梁首富安府的独苗苗,安如许。
只不过,一个是“仙子”,一个是“恶鬼”。
但这些百姓却不知道,他们所在的世界,其实只是由一本报社文衍生而出的小世界。
他们爱戴的厌恶的,都是作者赋予的。
一如她,一如他们讨厌的那个“恶鬼”,也就是男主。
书里写男主从小就被人偷走,十五年流落在外,音信全无,没人知道他过去经历了什么,书中也从未提起过。
直到十五年后,也就是六年前男主才被父母找回来,应男主祖父要求,对外只说他是身体不好,养在道观里静修,最近才接回来。
那时的他并没有完全黑化。
直到三年前,男主父母突然惨死,偌大的安府一夜之间血流成河,除了男主祖孙两人,全府上下无一活口。
谁都不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他父母的尸体被他祖父连夜带回金州,并声称一切都是他所为,他连父母的尸体都没有看到,就直接被抓进了牢里。
即便最后被放出来,但亲生祖父的话已经胜于一切。
在这个以孝治国的国家,百姓无不心生胆寒,避而远之,毕竟能灭了自己全府的人,还有谁他不敢杀,他心中还会有一丝良知吗?
千枢对此表示:没有。
自从这件事之后,男主对这个世界的厌恶达到了极点,别说良知,他整个人都黑化了,就连女主都只是一个他用来发动战争的棋子。
他最后成了一个报社文里标准的,对世界满是怨恨的主角,阴暗厌世,把女主和反派以及全文除他以外所有的角色玩的团团转,最后成功利用他们达成自己的报社目的。
千枢一家首当其冲,下场一个比一个惨。
看文时,隔着一层小说的皮,千枢虽然觉得他可怜可恨,但感慨完之后,并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这只是一本小说,谁会对一个纸片人真情实感呢。
她也只不过流了几滴鳄鱼的眼泪。
直到六年前她猝死之后穿了过来,成了这本报社文里痴恋男主,为他要死要活的痴情女配后,千枢整个人都傻眼了。
所幸那时剧情还没开始,她平平静静的在宫里苟了三年。
直到三年前,她被查出来身中剧毒。
毒发之后,为了寻找解药,也为了避开女配和男主的初次见面,千枢果断和闻醉一起遛了。
她才不要和男主搅和在一起,最后被他一瓶毒药毒死。
过了护城河,守城的卫兵让她们下马检查通关文书,上前说话的守卫是个俊俏的青年,刚看到她脸就红透了,十分局促地伸手:“姑、姑娘,请、请把通关文书拿出来检查一下。”
这守卫的反应,千枢早都习惯了。
也许是女配的标配,她穿来的这具壳子很是貌美,鹅蛋脸精致白皙,因为中毒的原因眉眼间始终萦绕着几分脆弱感,一双杏眼像是被水洗过一样,灵气逼人。
登记好之后,她们重新跨马过城门,刚走了没几步,后面就传来几声惊呼,像是油锅里滴入了沸水,很是吵闹。
千枢回头望去,只见城门前停了辆黑漆漆的马车,外面坐了个驾车的小厮,看不到车里的人。
那小厮穿着深蓝仆服,长着一张娃娃脸,唇红齿白,瞧着年龄不大,煞是可爱,许是和守卫发生了什么冲突,整张脸憋的通红。
而那个刚才和她说话还温柔腼腆的守卫,此时却满脸冷笑,手中执着通关文书,不知道说了什么,那小厮气得更甚,额头上都鼓出了几道青筋。
就在这时,马车里伸出了一只手,手指又细又长,白的晃眼,清晰可见手上的血管。
千枢不由得被那双手给吸引住了视线。
她盯着那手,看着帘子慢慢被拉开,闻醉叫了她一声:“别看了,小心路。”
千枢回头:“噢噢噢。”
刚好转了个弯,再一回头,什么都看不见了,她回想一下那只手,有些可惜。
马车里,安如许挑开帘子,似有所觉地抬头望去,城门处人来人往,刚才的那道视线已经消失不见。
“少爷!”小厮指着守卫,气得语无伦次:“这守卫欺人太甚,明明其他人只要登记就可以过去,偏偏我们还要交钱,他欺人太甚!”
明明刚才拿过文书的时候还很是和气,不知道看到了文书上的什么,这人就像换了张脸似的,冷着一张脸,满眼都是厌恶。
这也就罢了,可他还硬要让他交过路钱,否则今天这清河郡,就是不让他们进。
狗仗人势,拿着鸡毛当令箭,小厮在心里骂得唾沫横飞。
安如许一听,就知道是因为他,他朝守卫瞥了一眼,说道:“给就给吧。”
小厮闻言,再不情愿也还是从荷包里拿出了两块碎银子,粗鲁的朝着守卫一扔,夺过通关文书就走:“呸,就当是今□□善积德了。”
马车轱辘轱辘的走远了,边上的其他几个守卫道:“晦气,怎么遇到他了。”
那刚刚出声刁难的守卫心不在焉的回应了一声。
他有些茫然,刚才他怎么跟鬼上身似的,突然就刁难起了安如许,他有那么讨厌安如许吗?
他打了个寒颤,觉得邪门,心神不定的又跟着附和了几句:“是啊……真晦气。”
城里,闻醉带着千枢,一路绕过客栈和酒楼,停在了赌场前。
闻醉听着里面“大大大”、“小小小”的吵闹声,愉悦地挑眉:“千枢,下来,我们的住处有着落了。”
半个时辰后,赌场老板带着满脸的青紫,恭恭敬敬地把两人送到房门前,千枢对此习以为常,随意唤来一个仆从,把刚刚闻醉赢的钱递给他:“拿去,给我买两身衣裳。”
三四天没换衣服了,这炎炎夏日,她觉得自己都快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