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知治的IPO挺顺利,估计11月就可以在港交所上市了。”父亲望着车窗说。
“嗯。”宋君年低低应道。他想玩手机打发一下时间 ,又怕父亲斥责他三十多岁还沉迷电子产品,只好闭目养神。
“如你所愿,知治上市之后不需要你管理。你可以专心地做你的医生。有没有打算回梅奥?”
“没。我还是喜欢待在中国。”宋君年依旧闭着眼睛,“我应该就在香港定居了。”香港和上海的距离合适,离家不远不近。集团有什么事,父亲也不会叫他处理——等他坐飞机回来,黄花菜都凉了。
“的确还是自己的国家好。你今年36岁了——”
“35”宋君年纠正道。父亲习惯算虚岁,而他喜欢和父亲对着干。
父亲重重咳嗽了一下。“35和36一样,是该稳定下来的时候。有不少上海人在香港生活,你要多和他们接触,尽量找个上海女孩结婚。香港和上海的生活方式差异太大,香港的女生不适合我们家。”
宋君年睁开眼睛,不以为然地说:“她适合我就好。”
☆、第 5 章
他讨厌忙碌,但是最近三个月他似乎又回到了读书时的状态。
读医是最累人的,专业名词一大堆,中文英文都要记,最难顶的是那洗不掉的福尔马林味。就是那时宋君年开始喜欢收藏香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买香水的目的从掩盖异味变成了收藏。其实他可以喷香水的时间不多,在医院里是绝对不行的。所以即使家里摆满一墻香水,他也只用过其中的十分之一。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闻一下味道。从琳琅满目的架子上选择一瓶Guerlain Habit Rouge1965,那一滴的花香足以消去上班带来的疲惫困倦。
他百分之百肯定自己天性懒惰,和宋蘅那种工作狂是两个世界的人。大概读书时是他人生的勤劳巅峰。他不是没想过转专业,但一想到这是姑妈的愿望,便咬牙读下去了,还一路读到John·Hopkins的博士。那十年宋君年一点都不开心。也说不上是因为他不喜欢医学。相反,他觉得医学很有趣。但是医学要求长年累月地积累经验和知识。他希望能慢慢地获取这些知识,但是课程设置根本容不得他一边琢磨香水和兰花,一边在解剖室里挖眼球。
眼科比起其他科,相对轻松。当然,相对。开颅手术那种一做就五六个小时以上的他可受不了。
这是宋君年选择这一科的原因,没有其他高大上的理由,深究下去就是一个字——“懒”。
这个懒不是说他马虎对待工作。事实上,他是养和医院最受欢迎的眼科医生。特别是受女病人欢迎。当然,除了他的样貌和谈吐,他的医术和责任感也是备受肯定的。他用十年没日没夜的学习,换来了今日的肯定。他的懒,在工作上只体现在他对头衔的冷漠。他没想过要争取某些高大上的头衔。养和的官网上,眼科部中他的title是最少的,排序也是最后一位,已出版文献为零。他极度不愿意把做马卡龙的时间用在写论文和开会上。做马卡龙的过程当然比开会和写论文要快乐得多啊!
若不是姑妈的遗愿和自身的责任感,他要么已经辞职,要么已经被医院炒了。
就这种性格,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和叶晋之玩得来。叶晋之是个彻彻底底的工作狂,比宋蘅有过之而无不及。叶晋之也不故作清高。他明明白白告诉宋君年,自己这么拼就是为了争家产,为自己的妈妈争一口气。为此这几年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律所。
不过,叶晋之是为数不多可以一起静静喝酒什么也不说的人。
他和叶晋之对酒的研究都不深,红酒啤酒甚至是白酒,只要是心情来了,都喝,没有特别的讲究。他们偏爱的,是恰到好处的陪伴。一个人喝酒未免太过凄凉。然而好的酒友却得来不易。他们喝酒时很少说话,但总能sense(感知)到对方的情绪。偶尔的一两句交流都与那刻的心情无关,多是琐碎的——“I should say that broccoli tastes intolerably insipid without oyster sauce.(西兰花不放耗油就太清淡了)”——“Yep!”类似的对话几乎都没有下文。除了喝酒,他们倒是偶尔出来吃顿饭,游一下泳,聊聊政治。但他们之间有一个默认的原则,那就是喝酒时绝不诉苦、不埋怨、不发脾气、不庆祝、的“四不原则”。
星期日中午,宋君年难得地处在极度焦虑的状态。他今天不用去医院,那么就应该把全部时间都贡献给知治的IPO吧……他起床时也是这样想的。看了四小时的文件后,他只想一把火把这些数据、评估、反馈都给烧了。但是倘若他真的不理这事,他心里过不去。于是在进退两难中他又强忍着看了半个小时的文件。这时叶晋之约他中午吃饭的电话简直是他的救星。
毕竟是别人约吃饭,不要只顾着知治的事嘛。
叶晋之约他到中环的一家日料店吃日本菜。宋君年到达的时候叶晋之正专心地看iPad,神情平静,但是眼睛却闪出狡黠的光。
“What are you up to(你又做了什么?)”宋君年拉开椅子坐下,随手接过waiter递来的菜单。
“I shall think you didn’t miss today’s breaking news.(我想你没有错过今天的头条新闻。)” 叶晋之揉揉鼻子,渐渐笑了起来。
“You mean your brother’s divorce. Yeah, it is hard to not to take notice of it. I have no interest in gossip, but your brother’s divorce even took up the first page of the financial news.(你是说你哥哥的离婚吧。的确很难不注意到。我对八卦新闻没兴趣,但是你哥哥的离婚案连金融板块的头条也占了。)”
宋君年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玄米茶,继续不紧不慢地说:“You did it, you bastard, making your brother divorce.(你做到了,你这个混蛋,一手推动你哥的离婚。)”明明在说粗口,可是听宋君年的语音语调,仿佛在谈论清风明月,不带丝毫粗鄙。
“Chinese has an old saying(中国有句古话):身正不怕影斜.”叶晋之放下IPAD,懒懒地靠着椅背,一手托腮,终于克制不住自己的笑容。
“So have you persuaded your brother’s ex dad-in-law to sell you the share(所以你成功劝说你哥的前岳父把股份卖给你了吗?)”
“Soon.(用不了多久。)”
宋君年看着叶晋之志在必得的样子,突然间就想起了宋蘅。好像无论多么劳累,宋蘅都能保持严肃专业的姿态,眼梢眼角都带着傲气。每当知治的IPO有些许进展时,她脸上露出的就是叶晋之此时的笑容。
叶晋之瞧他在走神,便伸手到他眼前扬了扬,“Are you daydreaming(你在做白日梦)”
“Yeah,I’m thinking of a beauty.(是啊,我在想一个美女。)”宋君年大大方方地说。欣赏美女是件光明磊落的事情。 “Gabriella·Song.”
不知道是不是看花了眼,宋君年捕捉到叶晋之一闪而过的忧伤和笑容的凝固。他也是经历过几段感情的人,不会看不出——即使叶晋之并没有明说——叶晋之这几年身边的女友于他自己而言实际上是bedmate而已。那些女人只想从叶晋之身上刮一套房子几个爱马仕包包,当她们发现叶晋之超级抠门,最多给她们买Chanel2.55的时候,她们便扬长而去了。叶晋之从未为此烦恼过,至少没有像此刻宋君年提起Gabriella·Song时那么伤神。
联系之前他谈起宋蘅欲言又止的样子,宋君年瞬间想通了一些事情,并惊讶于叶晋之掩藏地那么深。
“You and Gabriella...”
叶晋之急匆匆抢道:“She’s my ex-girlfriend.That’s all.(她是我前女友。就这样。)”
宋君年了然,不再说起宋蘅,但却因此无比确定叶晋之还是很在乎宋蘅。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叶晋之能跟他坦白就是自己一手推动自己兄长离婚却从未跟他说过宋蘅。宋君年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象是感冒了,藏也藏不住。拥有爱人的能力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为何要掩饰自己的爱呢?爱就义无反顾、坦坦荡荡。
走出日料店的时候,门口有个小妹妹递上一张舞团表演的宣传单。宣传单上是一个挥舞着粉色长丝带的女子。叶晋之瞄了一眼传单,头也不回地走了。
既然出来了,宋君年就再也提不起回家看文件的欲望。和叶晋之分别后,他转而就去钟佩悟的cafe。中午时分,cafe的顾客不多,钟佩悟和女儿窝在墻角里一起搭lego积木。Azure没有耐心,自己胡乱拼凑一通,弄了个四不像出来,反而去责怪Daddy没教好。钟佩悟也不恼,笑呵呵地把女儿弄的四不像拆掉,一边嘱咐她把鲜榨橙汁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