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漏跳一拍,稳了稳嗓子,斥问道:“你怎么大下午的在屋里睡觉。”
他放下东西,走近她,看到她迷迷瞪瞪带着水意的眼睛和歪斜的头发。他走近才发现她睡了一觉,衣裳有点凌乱,露出洁白的锁骨前的肌肤。
这成何体统?周志平指着她的衣服提示道:“衣裳乱了。”
等宝珠走出来,就看见周志平一脸严肃地说:“你身为一个快要嫁人的姑娘,怎么能够见人衣衫不整?另外,大白天的就在家里睡觉,作为一个姑娘,应该在家勤劳做事。虽然你被割伤了手,但是也并不是残了,能做的事情也该开始学起来了。”
娇小姐平白受了一顿训,心里委屈又生气,这个人真是个不懂怜惜人的人。昨天她去田里,手脚都割破了,太阳还大,还晒得脸发红,还要遭一顿训。她委屈地瞪了他一眼,小声辩驳:“我以前没有做过这些,昨天割破了手,娘说不需要我干什么,让我回来休息。”
周志平看到她水噔噔的眼睛,心软了一分,便道:“你爹娘倒是惯着你,但是到我家里了可不能这样了,家务什么的都该做起来。”
宝珠一听,这不就是嫁去他家伺候他家。她心里有点不乐意,又敢怒不敢言。便低着头不想理睬他。
周志平看着她低头不说话,以为她心虚知错,心里畅快满意。看她又长得娇美可爱,虽然不是他喜欢的长相,看上去身体也弱。但是跟了他,他一定治治她懒惰的性子,让她好好吃饭,养得白胖。
他高兴起来,脸上挂了微笑。便掏出裤兜里的发夹和从友人招待他送他的点心。那点心闻着喷香,他舍不得吃,便用纸包了起来,揣在怀里。
林宝珠看着他拿出一个红色的发夹,看上去做工粗糙,撇撇嘴,有些看不上眼,这种廉价的小饰品她家的丫鬟都不会带呢。她抿抿嘴,便小声道:“我不要这个。”
周志平看到娇小姐不要这个发夹,心里有些感动,女儿家谁不爱这些小玩意儿?看来她也和她是一样的,觉得现在花钱紧张,这种没多大用处的饰品是在浪费钱。他有种“孺子可教”的欣慰,伸出结实的手臂,强硬地塞给她:“给你买了你就收着。”
林宝珠勉强地接了那个发夹,看着周志平灼灼地期待盯着她看,面色被盯得发红。这人好不知羞,又盯着她看个没完。她咬咬牙,把它别在自己的头发上。
周志平看着她把发夹别上去,脸颊红红。心里得意,他也是个真正的体贴媳妇的男人了,明明用钱紧张,还买了一个发夹送她,看她的样子,明明是及其喜欢了,之前还说不要,肯定是心疼他乱花钱。
看她带上发夹,周志平又把糕点递给她说:“你吃了这个。等到你嫂子回家,还得分给别人。”
林宝珠很久没吃糕点了,就顺势拿过来咬了一口。味道有些甜,但是做工有些粗糙,粗粮做的糕点并不精细,有些硌嗓子。她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看着面前的男人:“我吃不下了。”
周志平看她像个小猫一样咬了两口,糕点还有一大半没吃。看她神色是真的不想吃了,车马奔波了一天也没吃午饭,不想浪费,便伸出手把她没吃的剩下的糕点两三口吃完了。
林宝珠见男人脖子上还流着汗,伸出健壮的胳膊一把把她吃剩的糕点全部吃了,心里羞愤欲死,这!这人怎么这样!竟然把她吃过的就这么吃下去了!
第4章 打流氓 好像是因为有人陪了,她哭过的……
一大早,太阳还没升起,天空呈现青色,何高穗就站在高高的芦苇地里左顾右盼。
她着急着,没想到好说歹说,一边周志平是个硬骨头,死守着规矩,怎么样也要给林宝珠负责。她一去周家他不是在院子里挑柴劈柴,就是在地里干活,一时间竟然没法找到时间和他说上一句话。
何高穗心里埋怨,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他前世也是,让他帮忙看着点她的生意,他就是不肯,说什么风险大,国家不允许,不给她做这个。
同时林宝珠也是难啃的,她不在田里工作,被安排到瓜田里干活了。林宝珠这人也是一个犟脾气,看到她一提退婚就不想说话了,不然就是转过去不理她,然后要走。她一转身,浑身里带着种生人勿近的倨傲,看上去难以靠近。
好说歹说,撅起小嘴就是那么一句:“女子不退婚,我不干丢名声的事儿。你要是退婚,让周家来和我娘说。”
何高穗差点以为她是活在清朝的人,一谈起婚姻就张口闭口名声,父母。说多了还立马要跑,一副她要吃人的样子。
草地里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
一个浑身邋遢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嘴角挂着猥琐的笑。
“怎么,何家大妹子。这么一大早把我叫过来,是想干什么呀。”
王二狗笑眯眯地凑近何高穗,眼神色色地扫视着她,手摸上她的肩膀。
“你给我走远点!”王二狗走近一看,才发现何高穗手里拿着一把割猪草的镰刀,他才讪讪地后退了一步。
“我要你去找林宝珠,毁了她。”说这话的时候,何高穗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愤恨和势在必得。
王二狗知道林宝珠,毕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但是又懒又馋脾气大也是出了名的。曾经林家和贺家吵架时,林婆子和贺婆子直接在村口打架,他也在场看热闹。林宝珠在旁边幸灾乐祸,和贺家媳妇对骂,嘴皮子利索,得到了泼辣闻名的林婆子的真传。
村里的婆子说她虽然长得漂亮,但是看上去瘦小。但是他看女人身体看得多,倒是觉得她虽然长得不高,脸也小得像个巴掌一样,但是宽荡的衣服下身段肯定极品。
看那小腰细的,仿佛河边被水冲来冲去的杨柳,走起路来屁股一摇一摇的。
想起来他有点馋,虽然是个呛口的小辣椒,但是奈何味道好。
虽然这么想了,但是他把手一摊:“我凭啥帮你。”
何高穗咬咬牙,从包里掏出钱来。“事成之后,这些都是你的。况且林家把林宝珠看得像个命根子似的,她又长得不赖,你占便宜了。”
王二狗顺势摸了一把何高穗的手:“那我是不是先得收点小利息。”他的眼神看向了何高穗包里的馒头。“这么一大早叫我起来,我连早饭也没吃。”
何高穗把馒头给他,心里却是想的是以后要让周志平找人把他打一顿。
虽然是这样,但是何高穗发现林宝珠此人极为谨慎,从来不和外男待在一块儿。况且林婆子虽然泼辣又市侩,却对整个唯一的女儿挺好的。每天都让林家三儿子去瓜田大棚接她回去。一时居然找不到机会。
直到这段时间,林三去镇上接了点活计,住在镇上做工去了。
今天工作做得快,比之前提早了一个小时。林宝珠从瓜田棚走回家,秋天黑天早,下午的时候天空就有些黑漆漆的。田路上都是泥巴,虽然娇小姐已经没再穿绣花鞋了,但脚底是林大媳妇纳的棉鞋,家里独有一双,厚实绵软。
林宝珠有些嫌弃,虽然这条路走了很多遍了,但是每次走一遍,都感觉泥巴要沾到她身上似的,走完后必然要去路边的小溪里面洗洗鞋底。
这时候她走着走着,忽然听到路边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一个人的脚步。
林宝珠虽然娇矜,但是并不胆大。她心里有些抖,定睛一看,便看见人烟稀少的路上有个人躲在草丛里面。
她仔细一看,那不是村里最爱和寡妇厮混的王二狗吗!
虽然林宝珠之前没见过这种无赖,但是这个身体里的林宝珠是见过的。曾经王二狗对她嘻嘻笑,说她屁股大,她这个身体的主人拿了根竹竿就追过去,还呸的一声吐口水骂他。
虽然林宝珠做不出这种事,但是潜意识看来这是危险的。她不自觉往后退,不敢往那儿走。
王二狗看见林宝珠往后走,就干脆跳出来嘻嘻笑着追她。
林宝珠直接往瓜棚那头跑,她心里害怕又恐惧,一边喊救命,一边脚步凌乱,拼了命地跑。但是她是个女子,体力不如偷鸡摸狗上蹦下跳的王二狗,跑着在凹凸不平的土路上摔了一跤,头发都摔歪了。眼看着就要追上了,她急中生智,捡起路边的石头,就朝着王二狗的眼睛砸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