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米虫,虫虫虫!(99)

蛛蛛殷勤地给李玺倒了一碗羊奶,“你能帮我阿爷看看吗?我总觉得村口那个郎中是骗子,不然为何两三个月了阿爷也不见好?”

李玺差点呛奶:“我……”

“我知道,宫里的御医都挺高傲的,不愿给平民百姓看诊——这样,我再给你加一头山猪怎么样?除了最大的那头之外,把第二大的那头也猎给你。”

李玺:“不,我只是……”

“你就看看!”蛛蛛眨着灵动的凤眸,一脸殷切。

“蛛蛛,不可为难客人。”鸦羽轻声呵斥。

蛛蛛鼓着脸,不开心。

纳木揉揉女儿的发顶,笑得十分温和,“阿爷过几天就会好,蛛蛛不必担心。”

“阿爷就会骗我,你上个月也这样说。”蛛蛛双手合十,“求你了,哥哥~”

一声哥哥,把小福王的斗志叫了起来。

袖子一卷,指头一伸,手腕一抓,“看就看!”

完全忘了自己其实根本不懂诊脉。

白嫩的指头戳在纳木粗壮的手腕上,一颤一颤的,比纳木的脉膊跳得还来劲。

蛛蛛纳闷,“你这是在发抖吗?”

“当然不是,这是新式诊脉法。”李玺硬着头皮胡诌。

纳木觉得新奇,恭敬道:“敢问医官师从哪位圣手?”

李玺飞快地把相熟的御医想了个遍,最后哪个都没好意思拉下水,含混道:“没啥师承,自创的,先试用一下,不行再换。”

蛛蛛立马急了,“别在我阿爷身上试用啊,万一诊错了怎么办?”

“怎么会?不可能。”越心虚,声音越大。

蛛蛛不甘示弱,声音比他还大:“那你说,我阿爷得的什么病?能不能尽快治好?”

李玺清了清嗓子,打算瞎掰。

魏少卿轻咳一声,道:“人命关天,不可胡闹。”

“好,我承认,我不是御医,我瞎说的。”小福王听话地放开纳木的手,不好意思地挪了挪屁股。

魏禹执手,“舍弟顽劣,足下勿怪。”

嘴上说着顽劣,眼中的宠溺却遮掩不住。

纳木哈哈一笑,“我说呢,怎么会有‘抖啊抖诊脉法’!”

蛛蛛则是皱着鼻子,不满道:“白让我叫哥哥了!”

李玺朝她做了个鬼脸。

蛛蛛做了个更丑的还给他。

家长看着,摇头失笑。

魏禹伸出右手,另一只手自然地捏住广袖,“可否让我试试?”

“哦?魏少卿还会看诊?”虽是问句,手却十分信任地伸了出来。

魏禹一只手充当脉枕,另一只娴熟地搭在他腕间,三个指头互换着,探听不同的脉象。

蛛蛛瞥了李玺一眼,说:“可比你像模像样多了。”

小福王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骄傲得一批。

优秀?

我的人!

片刻之后,魏禹神情略显严肃,不过,没立马下结论,又看了看纳木的舌苔、面色和掌心,一时沉默下来。

纳木爽快道:“魏少卿但讲无妨。”

魏禹这才开口:“你这不是病,是伤,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伤口化脓,这才引起高热,若不能及时割去腐肉,挤净脓血,恐有性命之危。”

蛛蛛吓了一跳,“阿爷,你何时受的伤?我怎么不知道?”

纳木安抚般拍拍她,“就是上次,猛虎叼了村里的小孩子跑到山上,救人时被虎所伤。”

“后来呢?为何魏少卿说你旧伤叠新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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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木看了眼魏禹,没说话。

李玺也很好奇,连虎都能打死,谁还能轻易伤到他?

魏禹抿了抿唇,道:“是封山时和官兵起了冲突?”

纳木轻叹一声,点了点头。

蛛蛛一拳砸在炕桌上,气恼道:“狗官!就会欺负胡人!”

李玺也很生气,秋猎封山,圣人每次都会下旨,禁止侵扰百姓,这些人不仅不听,还敢伤人!

“是谁,告诉我,我罢——”

“治伤要紧,旁的我会去查。”魏禹压下他的手,“此次猎山防务,由金吾卫、龙武军负责,大理寺和礼部、兵部协理,我身为大理少卿,也算职责所在。”

不料,纳木反应极大,“不,不用了,多谢二位好意,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蛛蛛和他们的小儿子是“黑户”,仆固鸦羽的身份也不能暴露在人前。

这也是为什么,纳木不敢去长安城寻访名医。

如他这样的刀剑伤口,是要上报京兆府的,确认了不是作奸犯科的恶人医馆才敢收治,若府尹盘问起来,难免暴露家人的存在。

尤其是蛛蛛。

纳木宁可忍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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